2018年開始,這5類農民土地將被國家「強制」收回!希望沒有你

對於農民來說,土地是農民生產生存的根本,是農民的命根子。因為土地上可以產出糧食,糧食可以吃,可以換錢。說到土地,土地問題就是所有問題中最核心、最根本的問題,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也是我們國家保證供給的根本,這也就是為什麼要堅持18億畝紅線的原因,民以食為安嘛。

2018年開始,這5類農民土地將被國家“強制”收回!希望沒有你

這些年對農村農業的補貼也是逐漸的加大資金和範圍,如在農業機械化上,農業機械化農業生產力水平的反應,開展農業機械推廣工作,是提高農村經濟收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步驟,也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

2018年開始,這5類農民土地將被國家“強制”收回!希望沒有你

隨著時間的推移已經來到了2018年,這是最為關鍵的一年,因為這一年土地確權和改革也是收官之年,可以看到土地改革給農民的增收和農村的經濟帶來了巨大的好處,但在農村這些年土地資源沒有被很好的利用,有的甚至出現拋荒多年無人打理,為了能更好的合理的保證這些土地資源,從今年開始,這5類農民的土地將被“強制”回收了,希望沒有你。

一,土地拋荒3年以上的農戶

承包方連續兩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土地耕作,連續三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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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

土地分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細分的話農用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等建設用地包括: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等,這些土地都由自己的用途,如何保證土地用途不改變?在草案中也規定,如果將耕地土地經營權流轉後第三方擅自改變承包地農業用途、棄耕拋荒兩年以上、給承包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承包地生態環境的,發包方或承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三,超標宅基地

農民可以向村委申請宅基地來自建房,隨著確權完成後,農民申請宅基地時也會有相應的標準,現今許多地方也都公佈宅基地使用的面積標準,農民可按照當地規定的標準來建造房屋,而一旦超過了規定的面積標準,多餘的也將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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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農業戶口且繼承土地的農民。

農村的土地在規定上是屬於村集體的,換個意思理解就是隻有本村村民才有權利享受這些村集體利益,而將戶口遷出本村或成為非農業戶口的農戶,將不能繼承這些土地。這些情況想必在今年也會大力整頓,或許有可能被收回。

五,確權未完成的農民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農民因爭議糾紛導致土地未確權成功,站在法律角度上來看,在法律層面則不能認為是合法佔有,國家不予以認可與保護。意味著要繼續分配給村集體內符合分配標準且沒有土地的人。如果站在現實的角度中來看國家一定會尊重農民意願。只要能證明未確權宅基地合法來源, 一般情況下不會被強制收回。即便被強制收回,也要遵循兩個原則,一,村集體內大部分人都同意收回,二是予以合適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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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論因何原因未確權成功的農戶,一定要抓緊問問情況,聽從國家的安排和規定,早日把這些土地確權成功。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咱農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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