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防指發〔2020〕35號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有序推動餐飲行業復工復業的通告(第十六號)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決策部署,按照《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十五號)》要求,就有序推動餐飲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復工復業總體要求
(一)復工復業流程
餐飲企業(個體工商戶)可於3月11日起恢復經營,暫不允許堂食服務(店內用餐),可提供到店自取、網絡或電話等外賣訂餐服務(堂食服務根據我市疫情防控形勢確定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倡導刷卡支付、移動支付結算。餐飲企業(個體工商戶)必須嚴格執行《餐飲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防控服務指南(暫行)》要求,達到復工復業標準後,採取“承諾即復工”的方式,將《復工復業承諾書》通過“網上辦”“不見面”等多種方式報所屬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閱《餐飲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防控服務指南(暫行)》,可登錄牡丹江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mdj.gov.cn/,進入首頁,點擊“通知公告”欄。
(二)措施要求
1、嚴格做到“三保證”:員工、顧客和配送人員入店要保證佩戴口罩、保證每人每天測量體溫、保證掃描“龍江健康碼”。
2、嚴抓消殺環節。首次恢復經營的餐飲單位應對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餐飲潔具等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每天開展場所規範消毒,做好相關消毒記錄。保持空氣流通,定期對空調過濾器進行清潔消毒。
3、嚴管食材質量。所有食材要在合格供應商處採購,並做好索證索票工作。在運輸、儲存、經營過程中嚴格做好防控工作,防止腐爛、黴變、汙染食材流向餐桌。禁止採購、飼養和宰殺活禽。禁止經營、儲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及餐品。
4、鼓勵外賣平臺推行“無接觸配送”,外賣配送員嚴格執行無接觸配送服務要求,避免配送過程中面對面與顧客接觸。
二、落實落靠責任
(一)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各餐飲企業(個體工商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作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起防疫工作的職責,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嚴格按照《餐飲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防控服務指南(暫行)》要求開展疫情期間的經營活動,認真履行承諾,確保經營活動和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
(二)落實管理責任。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對本地餐飲企業(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疫情防控工作負屬地管理責任。各級商務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部門職責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開復工事中、事後行業監管,確保企業全面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加強對復工復業企業的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嚴格遵守《餐飲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防控服務指南(暫行)》,在保證防控安全的基礎上開展經營活動,對復工復業後違反防控服務指南要求,不履行承諾,達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企業勒令停業。
復工復業諮詢電話: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6891636
東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6925309
西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6224000
愛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6822996
陽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6331157
綏芬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5753334
寧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7625315
海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7577920
穆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182763
東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688162
林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3595315
牡丹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10日
總監製:王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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