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林: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抚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林访谈

在全省率先开展并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并深度融入乡村“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中,形成独有的“抚州样板”,在全省得到推广和肯定,该市印发试行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规范,获得了司法部的肯定和认可。抚州的这一经验做法,先后五次获得《学习强国》的报道和推送,并被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备选参与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2019年12月,“江西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践探索”,获评“2019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

农村“法律明白人”,为何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在新形势下的社会治理工作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发展的潜力有多大?抚州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林接受了新法制报记者的采访。

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林: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43万农村“法律明白人”领跑全省

新法制报:抚州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领跑全省,请您谈谈相关的经验做法。

李建林:截至目前,我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率和法治实践率领跑全省,累计考核合格“法律明白人”43万人,其中骨干“法律明白人”5.2万人,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培养目标。

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抚州的做法可以集中概括为“一中心两融入三化”。一个中心,即以“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为中心,实现价值培养;两融入,即将“法律明白人”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融入地方和部门重点工作安排,最终形成共育合力;三化,即实施“项目化、规范化、数字化”培养。

培养价值,也就是法治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此,我们在坚持用以案释法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坚持以“实战观摩”方式开展法治实践培训,如分批次组织骨干“法律明白人”旁听审判,观摩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与土地征收、婚姻家庭、涉校涉教、环境污染等行业性、专业性,农村多发高发的纠纷调解活动,组织法官、律师、调解员开展观摩点评活动。此外,还坚持以“结对传帮带”方式引导参与法治实践,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乡镇村法律顾问——骨干法律明白人——一般法律明白人”四级联动互促共融一体化工作模式,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顾问等与骨干“法律明白人”建立“师徒结对”关系等等。

在两融入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很多探索。比如明确了县(区)按照每户5元标准,落实“法律明白人”工作经费,累计安排工作经费1433.8万元;做到了新农村建设到哪,法治文化阵地就建设到哪,“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就覆盖到哪,全市面向“法律明白人”发放涉农贷款800余万元,提供技术帮扶673人次。在“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268人,发展培养村组干部546人,发展综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四员”共1566人,聘请“特邀法官”217人。

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林: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抚州市崇仁县礼陂镇红星村“法律明白人”黄寿孙(右二)分享调解工作经验

“抚州样板”乡村治理成效显著

新法制报:被称为“抚州样板”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突出的成效表现在哪些方面?

李建林:首先表现在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三熟”优势,从培训课堂走向实践一线,成为基层矛盾信息上报员、纠纷化解调处员、法治宣传教育员和法律服务引导员,成为基层“稳压器”。2019年至今,全市“法律明白人”累计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引导、纠纷调处、法律文书协助送达等法治实践11.08万件次,群众法律咨询量增长39%,公共法律服务案件数增长48%。全市“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10个,“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县(区)达到6个。

其次,这一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后,形成了“抚州样板”。去年6月5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在我市召开的全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现场推进会上指出,我市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起步早,成效好,为全省作出了标杆示范。

第三,该项工作如今已上升为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具体表现在我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经验写入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指出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去年11月,省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夯实依法治省群众基础”。

打造全国首个规范化实施标准

新法制报:全国首个规范化实施标准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这表明“抚州样板”可复制、可推广,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李建林:去年6月,《抚州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组织实施规范(试行)》印发并执行后,成为全国首个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化实施标准,为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提供了借鉴。这份规范化培养的纲领性文件,就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培养工作总体要求、培养工作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工作机制以及附件等八个方面,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进行标准化规范,明确了培养工作遴选、培训、考核、使用、管理五个环节工作规范化操作方法,以及配套组织领导、基础保障、督导推进机制。

抚州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江西省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率先组织开展了2期共200余人的基层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这项工作中,我们以项目化促落实、以规范化促提升、以数字化补短板。这“三化”,我认为都是可以因地制宜地复制和推广的。

项目化培养指将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十个一”工程、法治实践站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三项重点工作以项目化形式推进,获得极大提升,涌现出乐安“特邀法官”、南丰“李水水工作室”、广昌“党建+妈妈法庭”多元化解e 平台与“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站深度融合新模式。法治文化阵地形成连片建设态势,全市今年新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300余处,全市累计建成法治文化阵地3780个。全市各地创作方言戏剧、小品、三句半、快板、微电影、抖音等法治文化作品190余部,其中,东乡区拍摄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微电影《三十一》作为全省6部推荐作品之一,入围司法部微视频大赛。

数字化推进,则是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开发了农村“法律明白人”网校及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平台,解决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受时间和空间限制问题。目前,全市已建成市、县两级网校和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平台,注册使用人员28.7万余人,设置14个专题共24个课时的课程,参学率100%。实行“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积分兑换奖励,吸引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到家乡“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融入大综治构筑社会治理共同体

新法制报:农村“法律明白人”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有多大的作用?

李建林:市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特殊意义。抚州市农村“法律明白人”来源于农村,扎根于基层,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中大有作为。

我们将按照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创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科学制度体系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部门参与、乡镇主抓、基层自治”工作模式,在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规范化实施上再发力;在打造“上联下串户联网”工作网络、构筑“联动互促共融一体化”社会治理共同体模式上出实招,将“法律明白人”培养、使用、管理工作融入到社会治理大综治工作中,将公共法律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基层乡镇村法律顾问、骨干法律明白人、一般法律明白人织成上下联动,互促共融的“自治网”,并与地方特色法治队伍如基层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特邀法官”、“和事佬”、“说事拉理”等现有法治服务队伍紧密结合。

此外,要进一步结合“五治”,在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规范化实施上再发力。

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林: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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