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花64萬買婚房 拿到“產權證”卻不能住

不動產權證書上明明寫著自己的名字,但楊林(化名)心裡明白,眼下這套房還不屬於自己。2018 年 7 月,新婚不久的楊林夫婦通過甘井子區甘南街 9 號的"房先生中介"買了一套二手房。因為沒經驗,支付的 30 萬首付款沒做資金監管,而是直接打給了中介店長的個人賬戶 …… 在這場持久的"房屋交易戰"中,楊林雖然與原房主完成了過戶,但因原房主遲遲沒收到首付款全款而拒絕騰房。楊林向中介追要這筆錢時被屢次推脫。在得知了"房先生"此前的"醜聞"後,楊林懷疑自己的首付款被中介挪用了。

後悔:通過中介買婚房 首付款未做資金監管

2017 年 7 月 29 日,楊林來到位於甘南街 9 號的"房先生"中介,在一位徐姓店長的介紹下,原本打算租房的楊林改變了主意,他決定買房。楊林說,他跟妻子結婚不久,也確實想買套房子。看房後覺得滿意,當天他就交了 5 萬元定金。

楊林要買的這套房位於華南廣場附近,是一套約 50 平米的小公寓,成交價 64 萬,首付款 30 萬元,其餘的 34 萬貸款。按照合同約定,在交定金之後的 5 天內,他需補齊剩餘的 25 萬元首付款。

如今再談起當時自己的"魯莽",楊林十分後悔。他說,當時店長給了他一個私人賬戶,讓他把首付款打在賬戶裡。由於初次買房缺少經驗,自己又著急入住,8 月 3 日,楊林到銀行將 25 萬元首付款打到了店長的個人賬戶裡。8 月中旬左右,在一家貸款公司楊林申請了購房貸款。

支付了首付,申請了貸款。按楊林的想法,接下來中介應該安排他跟賣方辦理過戶。直到與賣方見面,對方質疑"首付款為何沒做資金監管?",那時的楊林才第一次聽說"資金監管"四個字。

"之後我就向店長要過這筆錢,他一直說錢沒有問題,雙方過戶之後就直接打給賣方。"楊林說,他沒有想到,自己的這場"房屋交易戰"才正式開始。

鬧心:小夫妻有家難回 質疑中介動用客戶首付款

楊林說,雖然這筆首付款始終討要無果,但最終在店長簽訂了"退款協議"並且再三承諾下,1 月初他與賣方完成了過戶,之後他申請的貸款也打給了賣方。然而,直到過了"退款協議"上約定的日期,店長支付了 8.5 萬元之後,剩餘的首付款遲遲沒有打給賣方。

拿著"不動產權證書",上面雖然寫著楊林的名字,但由於原房主迄今沒收到剩下的首付款,所以始終沒有騰房。

"我的首付款到底去哪兒了?"楊林說,此後他也多次找中介店長討要,但始終沒能拿回錢。"他曾說首付款打給了‘房先生’公司,公司出了點事兒,賬戶被凍結了,所以沒有錢。"楊林說,他也查看了網絡上的相關新聞報道,發現原來"大連房先生"劣跡斑斑,位於黃河街的公司惡意挪用客戶購房款的行為已經被媒體曝光,而他的經歷與這些人的遭遇相似,因此他懷疑自己的首付款也被挪用了。

小夫妻花64万买婚房 拿到“产权证”却不能住

"房先生""改頭換面"為宏昌地產;

2018 年 11 月,本報報道了"大連房先生不動產連鎖管理有限公司"挪用客戶數百萬購房款的報道,數位買方賣方深受其害,報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楊林向記者出示的當初在中介簽訂的購房合同,上面的公章顯示為"大連房先生不動產連鎖管理有限公司"。楊林說,最近他再到店內找店長索要房款時,意外的發現門頭懸掛的"房先生"變成了"宏昌地產"。中介的"改頭換面",讓楊林更加沒有信心一直等待下去。

中介店長來到報社表態:"個人承擔全部責任,承諾一個月後妥善解決"

楊林的首付款去了哪裡?這家中介與此前本報報道的"房先生"是否有關係?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記者撥打了這家中介徐店長的電話。當晚,徐店長特地來到報社,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起因。雖然記者的上述提問他沒有正面回答,但他承認自己"犯錯",並表態"小楊的首付款確實打給了他,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徐店長說,事實上小楊夫婦與房主的房屋交易過程中,發生過諸多不順,撇開中介,買賣雙方就因為"漲價"風波等鬧過很多不愉快。作為中介也多次進行協調。雖然"首付款"的事情中介有錯在先,但一直在盡力彌補,楊林夫婦沒能入住婚房,在外租房的錢他可以個人承擔。至於房主的損失中介也願意進行補償。徐店長表示,目前小楊夫婦已經拿到了房證了,理論來說目前是他跟房主之間的問題,小楊其實不用太過擔心。

"之前協調雙方,房主同意交鑰匙騰房,但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就一直不接電話。"徐店長表示,目前房主不接電話的原因他也不知情,但他肯定會負責到底,希望小楊夫婦可以給他時間,他一定會妥善解決此事,保證買賣雙方的利益。記者也撥打賣方的電話,確實一直無人接聽。

何為資金監管?

百度百科上這樣定義:主要用於房地產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不直接通過經紀公司,而是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具有擔保資質的機構在銀行開立的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進行劃轉,該賬戶屬於銀行。

提醒:為買賣雙方規避風險 必須做資金監管

我市一家房產中介業務員說,因二手房交易存在時間差 , 不能做到"一手交錢一手交房,為了規避買賣雙方的風險,所以必須做資金監管。二手房交易的正規流程是 , 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 , 並提出資金監管需求 , 雙方在監管銀行設立監管賬戶並簽訂資金監管協議 , 買方付款後款項直接進入監管賬戶 , 中介公司為買賣雙方辦理繳稅、過戶手續 , 買方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後 , 銀行將款項劃到賣方賬戶。他說 , 只有兩種特殊情況不需要做資金監管 : 一、買賣雙方簽訂書面保證書 ; 二、買賣雙方提供直系親屬證明。

記者以買房、賣房的不同身份分別詢問了我市多家房產中介,在是否需要做"資金監管"的問題上,記者均得到了肯定的答覆。"這是為買賣雙方規避風險,不管需不需要提供資金監管單,我們都讓客戶做資金監管。"一家中介的業務員說。

記者求證:我市房屋交易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時,"資金監管單"不再作為審核的要件

採訪當天,記者也陪同楊林來到了大連市房地產估價師與經紀人協會反映了情況。工作人員表示,此前記者報道的黃河街"房先生",目前已經被認定為"惡意挪用客戶購房款",而且相關部門也已經介入調查。針對楊林反映的情況,會再次將情況彙報給行政主管部門。當天,記者再次探訪黃河街"房先生"時,發現大門緊閉空無一人。

"資金監管"既是房屋交易行業內的硬性規定,那麼為何楊林在購房交易過程中,中介沒做"資金監管"也能矇混過關呢?

我市一家房產中介業務員告訴記者,此前,在房屋交易過程中,"資金監管單"是雙方過戶時必須提供的要件之一。自 2018 年 10 月下旬開始,我市在辦理二手房交易過戶時,"資金監管單"不再作為辦理時的要件。針對此事,記者向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了求證,得到了證實。

由此可見,雖然"資金監管"是二手房買賣行業裡的"硬性規定",但因辦理過戶時不再作為必備的"要件",所以被個別不正規的中介鑽了空子。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孫熳

實習生 趙聲怡 孟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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