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缴『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逊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缴『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逊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缴『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逊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缴『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广大城镇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自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签订《社保缴费人员电子批量缴费申请表》实现银行批量扣缴养老保险费以来,在广大缴费人员的配合下,批量扣缴方式迅速推广,解决了缴费网点少,排队等候的现象,为参保人缴费提供了便利条件。为了保证参保人员当年缴费顺利批扣成功,现就有关缴纳方式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逊克县的城镇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未签订《社保缴费人员电子批量缴费申请表》的参保人,需要参保人本人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因二类卡有额度限制,无法批扣超过万元的费款)到逊克县工商银行签订《社保缴费人员电子批量缴费申请表》,采用电子批量申报方式缴费。

二、通过签订《社保缴费人员电子批量缴费申请表》缴纳当年费款的参保人员,务必在每月10日前,将所需缴纳的费款足额存入签约的本人银行卡中,确保扣款时余额充足,并保证签约卡状态正常。如果存款余额小于应缴费款或签约卡状态不正常(银行卡超过六个月未使用,将终止非银行窗口业务,影响扣费)未能成功扣缴,其后果由缴费人自行承担。

三、已签订《社保缴费人员电子批量缴费申请表》的参保人,如需变更签订缴费指定的银行卡,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要变更的银行卡(需开通银行功能)到工商银行重新办理签约手续,并及时到所在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四、如需改变本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需在当年未扣费时,持签订批量扣缴的银行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变更。已扣费的无法变更。

五、已签订《社保缴费人员电子批量缴费申请表》的参保人,请到社保服务中心或工商银行各网点查询本人费款是否已经扣缴,若未扣缴,请及时与辖区税务局或社保服务中心联系解决。

六、缴费人联系

电话变更要及时告知社保服务中心或税务部门,未告知社保服务中心或税务部门造成的后果由缴费人自行承担。

七、如果参保人在正常批扣缴费过程中,需终止缴费的必须在终止缴费前一个月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解约手续,否则发生扣费,责任由缴费人自行承担。

服务电话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逊克县税务局:4453287

逊克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445915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逊克支行:2837975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逊克县税务局

逊克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逊克支行

2019年11月21日

逊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缴『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监制:徐晓岩

法律顾问:华海微(黑龙江通桥律师事务所)

逊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缴『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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