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为什么没被判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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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为什么没被判死罪?

  王熙凤为什么没判死罪?在高鹗的续书里,贾府被抄,宁国府惨得不能再惨,而荣国府却能独沐皇恩,复兴家族,这其实相当不合理,宁荣两府同气连枝,哪有能轻易摘出来的理?你当人家皇帝是吃干饭的啊?不过呢,那个时代无论如何得歌个功颂个德嘛,理解。在这样的基调下,荣国府当然不能死人,一个都不行,要体现出皇恩浩荡呢嘛,给坏人一个改正的机会。

  就故事情节来讲,似乎凤姐也没有犯下必死的罪,虽然因为她贪财醋妒,有几件命案牵连,但总算是手上还没有溅到血。比如贾瑞之死,纯粹是贾瑞自找的,直接死因是过度了,死了。张金哥案子里,两人殉情了,凤姐也没有出面强迫其中任何一个,尤二姐是自尽的,她自己受不了气滑了胎心理素质不行,不能全怪凤姐,张华呢,虽然凤姐下了灭口令,但也没有死成。至于家里下人,毒打的时候有,但性命都还在,甚至是职位,都还给保留着——她倒是想革一些人的职,被王夫人给拦住了。

  这么一想,也有一定的道理,当然,这都是高鹗的结局。

  因为《红楼梦》的特殊,所以凤姐的结局,很难定论。87版电视剧里,写到凤姐的结局相当惨,比高鹗的惨上十倍不止。凤姐和贾府一干重要主子被关在狱神庙,刘姥姥等人前去看她,凤姐求刘姥姥救巧姐,此时巧姐已被王仁卖到瓜州做皮肉生意了,刘姥姥倾尽家当,把房啊地啊全卖了,赎回了巧姐,马车在雪里缓缓走着,巧姐睡在刘姥姥的怀里,刘姥姥安慰她说带她去看妈妈,而此时的凤姐,已然死去,她的尸体被衙役们用破草席拖着,在雪地上留下了一道痕迹。

  凤姐为什么会被抓?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贾府被抄,只有灭亡,所有的重要的人物,都不会有例外,尤其是凤姐这样的当过荣国府家的人,不可能轻描淡写放过她。王熙凤犯下的事,说小也小,但说大也大。贾瑞的事情咱们不说了,看看张金哥的案子。当时是个什么情况呢?老尼激将,凤姐掉坑,让人以贾琏的名义去节度使云光那里通气,让他好好办这个案子,结果呢,死了两个人,凤姐得了三千两。再看看尤二姐的案子。尤二姐自杀是不假,但是呢,这里面牵涉到了妻妾之争,也牵涉到了子嗣的问题。再看张华的案子,张华是凤姐要杀而没杀成的人,虽然最后平息了,但是影响也不小。

  咱们看看这几个案子。张金哥的案子,看起来凤姐很安全,但是事实上贾琏的书信还在(要查时可不会管你是谁写的,名字是贾琏就行了),贾琏捐了个五品同知,虽没赴任,但贾赦还是京官一枚(尽管小得很,连官职都没给他写),云光是节度使,是封疆大吏,你一个京官,一个京官的儿子和封疆大吏来往,是何居心?这是为官大忌,凤姐无知,落人把柄。

  尤二姐的案子,看起来没事。但是事实上尤二身为贾琏妾室,且身怀贾家子嗣,凤姐没有好好保护,且参与了“谋害”(借刀杀人),律法上是有过错的,在道德上更是大错,被御史们一参,贾赦贾政贾琏,全都要受影响。

  张华的案子。张华没死成不假,但都察院是什么地方?吃了原告吃被告,那是皇帝老儿的权力范围。凤姐一再干扰都察院的办案,说得轻一点是无知,说得重一点,那就是包揽词讼,指使公堂,这是藐视皇权,挑战皇权!

  怎么样?在家里横行霸道,不事舅姑,不敬丈夫,不体恤下人,不善待妾室的毒妇蠢妇,是不是该死?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妄图插手朝政的不法之徒,是不是该被以正典刑?

  人嘴两张皮,怎么说都可以。说你贾府谋逆,你贾府就一定谋逆,不是也是。说你王熙凤该死,你王熙凤就一定逃不了——所以,她没判死罪,说到底,还是高鹗的庇佑。


叶之秋


大家知道:《红楼梦》是一部可正两读之书,即:正读是一本小说,反读是一部明清更替史。王熙凤作为书中的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当然也就有着不同的形象。在小说故事中,她既是一位心思缜密、精明能干的管理者,又是一个欲壑难填、拈酸吃醋的贪心女人。所以,她为了三千两银子曾经拆散了与她素昧平生的张金哥与原长安守备公子的姻缘,致使一对年轻人自尽身亡;为了惩戒贾瑞对她的非分之想曾经骗他两次夜赴假约,却安排贾蓉、贾蔷前去捉奸,并设计朝他泼屎尿等,使贾瑞在蒙受耻辱之下,惊悚万分,终至病入膏肓而死;而为了报尤二姐的夺夫之恨,她费尽心机,骗其入园,布下天罗地网,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后来又安排旺儿对其前未婚夫张华赶尽杀绝,好在旺儿知轻重,放了张华一码终未酿成命案——这里的桩桩件件描写的都是王熙凤的机关算尽 ,自己则隔岸观火,即使东窗事发,也能把自己洗涮干净,不至于以死谢罪。



而在反面所隐的明清野史中,她又可与明末皇帝朱由检及皇后周氏对应。这只要看第五回警幻仙境“薄命司”中关于她的谶言判词:“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这里的“凡鸟”即一真笔的“鳯”字,而“龙凤”多指代古代的帝、后;“末世”指向明朝末世。“一从二令三人木”句表面上指的丈夫贾琏对她态度的变化,从一开始的顺从到冷淡再到后来的休弃(“二令”可组合成一“冷”字;“人木”可组合一“休”字),凄苦的灵魂只得奔回金陵老家……而纵观中国的历史,只有明朝的老家在南京——大家知道: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在南京建都,历二世后由朱棣迁都北京。而末代皇帝朱由检则是在李自成攻入北京后自缢而死。他的皇后周氏也先于他在宫中自缢……而在十二支曲中,王熙凤又有“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这里的“荡悠悠”三字暗示得就是她于夜里三更时分自缢而死……所以,后面又有“忽喇喇似大厦傾,昏惨惨似灯将尽”句,来形容明朝的灭亡!



所以,作者在《红楼梦》第五回中已把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都寓写在了谶言诗、词当中,只要读懂了这些诗词,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她们最终的结局……



木语石歌


红楼梦到底写的是什么内容呢?真相就在第十二回,脂砚斋说了两句颠覆性的话,彻底颠覆了对红楼梦是风月小说的定性。也彻底让什么江宁曹事,像皇帝的新装般裸奔了!脂砚斋说的第一句是:“观者记之,不要看这书正面,方是会看。”脂砚斋说的第二句是:“凡野史俱可毁,独此书不可毁”。

脂砚斋一语道破:“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这八字,是作者一生惭恨。而这天不是普通人所能补的,无不表明作者曾是离皇位很近的人,他最终失之交臂,成了那块废弃的“补天石”。无材可去补苍天,【甲戌侧批:书之本旨。】大清皇家的子孙为了争夺宝玺(皇权),亦是落不了俗套。全然不念手足之情,互相残杀。作者是“九子夺嫡”事件的受害者,方用血泪哭成此书。

第一回:写到甄士隐“家中虽不甚富贵,然本地便也推他为望族了。” 【甲戌侧批:本地推为望族,宁、荣则天下推为望族,叙事有层落。】甄士隐只是一个本地的望族,而贾府则是天下望族!试问谁家敢称是“天下望族”?那就再也明白不过了,分明是大清皇家!

清宫四大疑案曾轰动一时。这四大疑案就是: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被刺、乾隆身世谜案。这四大谜案,属于四大绝密级别的大清宫闱秘史……但实际上,作者早就把真相写在红楼梦里了。

作者还在书中透露:努尔哈赤朝的孝烈武皇后实际上是被皇太极勒死的;康熙朝的太子妃实际上是自缢身亡的;乾隆朝的孝贤纯皇后实际上是在山东德州的运河上跳河自尽的;而慧贤皇贵妃则是投井自杀的……作者还特别强调:“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明确强调《红楼梦》写的这些都是真人真事,绝非造谣生事。比如“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脂砚斋透露作者用的是史笔,无不证明是真有其事。

第十三回。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甲戌侧批:“倘或”二字酷肖妇女口气。】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猢狲散’的俗语,【甲戌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屈指三十五年矣……是真有其事,王熙凤亦是真有其人,第二十二回。脂砚斋:“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王熙凤原型孝惠章皇后,平儿原型是淑惠妃也!

尤二姐映射顺治帝的孝献皇后董鄂妃!顺治皇帝把青楼女子董鄂氏迎娶进皇宫,试图废掉孝惠章皇后,改立董鄂妃为皇后。所以这才会招来孝庄太后和大臣们的强烈反对。作者通过尤二姐的遭遇影射。第七十八回,晴雯之死的伏笔。…又命:“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 便出现了顺治帝一怒为红颜,抛弃皇位出家的一幕。甄士隐(顺治)出家的原因是“火起”。甲戌侧批:“妙!祸起也。此因事而命名。”说明是真有此事。

尤三姐,影射顺治帝的贞妃!柳湘莲上演的就是“顺治出家”。而尤三姐的人物原型,就是顺治帝的贞妃。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在顺治帝“得天花死亡”的当天,贞妃以身相殉!而尤三姐说的“妾痴情待君五年矣”,理应就是暗示贞妃陪伴顺治帝生活了五年。并且贞妃系自刎而死。在第六十四回《五美吟·虞姬》再一次得到证明。虞姬是自刎身亡。作者之所以引用“虞姬自刎”这个典故,便是影射贞妃自刎而死一事。

甄士隐是顺治皇帝!甄姓是帝舜的后裔,阊门是皇城也,羲皇就是伏羲,上人是对和尚的尊称。伏羲姓风(封),甄士隐三劫后(30年为一劫)北邙山帝王谷!北京大觉寺迦陵禅师89岁卒。难怪雍正和乾隆频频光临大觉寺,顺治出家是因为霍启(火起)也。第39回和第51回都有暗示,董鄂妃是被孝庄迫害致死的。《情僧录》实乃《清僧录》也。清僧者,顺治皇帝也!

红楼梦三大铁证,分别是乾隆的“清二十五宝”和大观园就是“圆明园”、“乾隆儿子的名字”三大完整证据链。“只有真金才是不怕火的”!红楼梦作者是康熙之孙!胤禵之子:爱新觉罗·弘暟!1759年1月28日 乾隆23年戊寅12月30辰时(死于壬午除夕),红楼梦作者弘暟泪尽逝世,终年52岁。乾隆亲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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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王熙凤做了哪些坏事?

最早的,是以贾琏的名义,拜托长安县节度使云光,干涉司法,害了张金哥与未婚夫两条性命。行贿受贿,干涉司法,当然是违法犯罪,但罪不致死。而害死两条人命,只能在道德上谴责她,没办法在法律上追究她。说到底,这两个人是自杀的啊。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鲍二家的、尤二姐身上。不管怎么威胁、怎么迫害,都没有实据,这两个人自杀身亡,却是明明白白的。没办法追究王熙凤的法律责任。

此外还有放高利贷。我们都知道是王熙凤放贷,但实际操作的是来旺家的。哪怕真的追查起来,哪怕来旺夫妻反水,也很难举出明确的证据——王熙凤到七十回之后才“认得几个字”,根本不会写字,哪会留下证据?

再有就是派来旺追杀张华父子。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人命。结果来旺没有执行,虚报二人已死,并没有真正发生谋杀案。这,也使王熙凤避免犯死罪。

但这件事留下了后遗证,八十回以后张华父子一定会跳出来重掀此案,霸占人妻,服中纳妾,操纵司法,不仅王熙凤有罪,贾琏、甚至贾珍等人也难逃干系。可也正因如此,王熙凤本人,又一次神奇地与死罪擦肩而过。


栖鸿看红楼


第一、张金哥之死和尤二姐之死和凤姐原型无关,在书中她只是演绎别人的事。贾瑞之死倒是和她有关,但贾瑞也是害死秦钟父子的凶手之一,罪有应得,何况又是咎由自取,凤姐也没留下把柄。

第二、凤姐没有参与藏匿罪产。贾琏挨打,原因是强烈反对贾赦藏匿罪产,即雨村原型转移到江南的文物。凤姐作为荣国府当家人,深知此事干系重大,是她和平儿决定了贾琏的态度,从而脱离了干系。

第三、入狱之前,准确地说是乾隆四年十月,在邢夫人的干预下,平儿和凤姐换了一个过子,不几天又被休掉,此时凤姐己是主不主、仆不仆们尴尬身份了,而平儿倒成了主子。平儿和贾琏先是被判斩监候,后改判终身为奴,凤姐则因为不是贾琏之妻逃过一劫。

凤姐原型虽然治家较严,但出发点是好的,并没有做过大恶之事。可也是薄命人,本来己释放回家了,却在半路上得了血山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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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凤没有执行死刑!理由:

1主要由于她出身名门/家庭,深谙为官之道,诡计多端。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都不留直接把柄,无法告之。

贾瑞之死,你无法直接拿出证据,证明是她害死。

放高利贷;追杀张华都假借他人之手,并拐好几个弯,即便要查,也还查不出她杀人动机!

杀死尤二姐,也是架空她,抽空身边经济和人力,囚禁她,让庸医害死尤二姐胎儿,逼迫尢二姐病痛交加而吞金而死。她还假哭说,别人不爱惜生命!看不到她亲自杀人。她总是暗地借刀杀人。

二是她那时也有所预感賈府败落,多少也会为后事做些补善。

三得力于贾莲修妻。朝庭捉拿贾家要犯,她被休,已与贾家没大瓜葛!在理论上行不通!也算侥幸!


丁香草


我是大野泽的风,致力于原创问答,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王熙凤谋财害命,为啥最终没有判死罪?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我们先来看看她手上沾染了哪些不干净的钱或者命?

其实,王熙凤作为一介女流,不太可能直接导致某一个人的死亡,但是,间接导致的死亡有,贾瑞、张华和尤二姐等,而涉及到的金钱的交易更多一些,要说这些人的死,和王熙凤都脱不了干系,为啥王熙凤能够一世安好的度过这些岁月?

首先,要看四大家族的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家族势力决定这些草菅人命的现象,在当时的是非常普遍的,所以王熙凤的行为,可能在当时也不算是一种很独特的行为,所以呢,王熙凤很安全,且很放肆的在做这些事情。

二就是王熙凤涉及到的,基本都是自己家族的事情,在封建社会中,家法国法,其实是一个层级结构,多半情况下,家族内事务会在家族内完成,而涉及到社会事宜或者国法的事宜,家族扛不住了,才会出现协调,而王熙凤本身是主内的,很少涉及到国家的利益事宜,所以除非贾府自己捅破这层窗户纸,不然一般从外部去捅破这个事情,是很难的。这也是王熙凤为啥能够安全的原因。

三我们看王熙凤的判词: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我们通读《红楼梦》后,会发现,王熙凤是非常现代的女性。她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都很现代化,如果放在现在,是没有丝毫问题的,但是她的局限就是时代的局限,最终也是悲剧人物,所以即便没有判死罪,还是蛮可怜的一个人。


大野泽的风


至于王熙凤贪污腐败,凭她的聪明才智早已将所有证据提前毁掉。所以,如果官府认真追究王熙凤的罪证的话还真没有什么铁证可以致王熙凤以死罪。


花木深8


按理来讲,贾家被抄以后没有了皇帝的庇护贾家一干人等先前所犯的罪行一定会被查的水落石出,而王熙凤又是贾家先前的当家之人,追究起来她必是首当其冲。



我们来列举一下因王熙凤而死的人命案真实的情况:

第一、《红楼梦》第十五回因为秦可卿病故,停灵铁槛寺,凤姐将大本营设在水月庵。在此期间,静须老尼向王熙凤叙述了原长安守备之子与张财主家小女定亲,后来张财主因贪恋李衙内钱财又将小女改嫁给李家。凤姐是个向来不信什么因果报应的人便收下张家三千两纹银答应摆平此事。凤姐假托贾琏所嘱,修书一封给长安节度使云光,强迫守备家退婚,谁知张财主的女儿张金哥却是个知义多情的女子,见已经不能嫁给情郎便找来一条麻绳偷偷上吊自尽,守备之子也投河而死。



单论此事,按照当时的大清律例王熙凤也是难逃一死。然而,或许凤姐本身就有先见之明,那封写给节度使云光的书信是她假拖贾琏所嘱所为,签名落款应该是贾琏的名字。众所周知,凤姐本身就是个不识字之人,这个黑锅硬是扣在了贾琏身上。

第二、《红楼梦》第四十四回贾琏和鲍二家的私通被凤姐捉奸在床,凤姐和鲍二家的一番厮打之后,鲍二家的羞愧难当上吊自尽。从道德上讲,凤姐值得让人同情,而鲍二家的因没脸见人再难以在贾家和婆家生活下去而走上绝路。从大清律例上讲,奸妇因为奸情败露而羞愧自尽的奸夫杖一百刑三年,也就是说这事凤姐不用承担任何道德和法律上的责任。



第三、凤姐用尽心机逼的尤二姐吞金自尽,俗话说气死人不偿命,凤姐再怎样恶毒在外人看来顶多算个泼妇,并且尤二姐也是吞金而亡,这事再怎么追究也是算不到凤姐头上的。



至于王熙凤贪污腐败,凭她的聪明才智早已将所有证据提前毁掉。所以,如果官府认真追究王熙凤的罪证的话还真没有什么铁证可以致王熙凤以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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