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是多少?有哪幾種補償方式?

農業快報


2019年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是多少?有哪幾種補償方式?


棚戶區改造是中國政府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生工程。一般提到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多數屬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也有少數涉及到集體土地的徵收。這兩者之間還是有很多區別。

我們在平日的法律諮詢服務中,常常聽到老百姓這樣的問題:“現在國家的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也只能一次次向大家講解,國家沒有統一的補償標準,具體要根據不同的省市地域和具體評估情況來確定,網上可查的很多特別具體的數字標準都不能直接參考。


補償方式: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

補償的構成:3+1模式; 3=房屋價值+搬遷、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損失, 1=補助+獎勵


根據法律規定,棚戶區改造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市場價值的補償,是不得低於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國務院明確規定是以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的市場價格。


最常見到的問題就是對補償價格不滿意,影響補償價格的因素中,除了客觀的區位因素外,對被徵收房屋的價格評估是最重要的一環。

房屋徵收部門會讓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取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改造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評估報告不符合實際的情況或者對評估不滿意的情況。被徵收人對評估報告不滿有異議的,可以先申請複核,再有異議,可以申請鑑定。

此項權利對徵收補償的影響極大,評估報告將作為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確定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如果沒有及時行使,當對徵收補償決定提起訴訟後,法院會認為你同意評估結果。因此如果你對評估報告不滿意,需要及時的在收到書面評估10日內向原房地產評估機構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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