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職工辭工到期,用人單位是否結清工資?

用戶1690535555568


一般來說,目前國家的《勞動法》執行力比較到位,如果用人單位不給結清工資的情況,勞動者可以通過給勞動局反映和投訴都可以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特別是這幾年的農民工對這一塊制度規定非常嚴格,就是一定要保障每個勞動合同者的合法權益。現在大多少情況下,只要你通過正常的勞動合同程序走完,用人單位一般會給你結算好工資,不會為了你這點兒工資而跟你發生勞動糾紛,而影響公司或企業的形象,所以對於這個問題你沒必要太糾結,只要你通過合理合法的正常勞動合同渠道走完程序,就可以拿到屬於自己的工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握手]


銷冠課堂


於2019-12-19回覆

《勞動法》中並沒有規定工廠員工辭職到期那天結清所有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勞動法沒有規定員工辭職那天結清所有工資,如果提前三十天提出了辭職,到期不批、協商不成硬是要拖發工資可以去勞動部門舉報,要求經濟賠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擴展資料:《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大熊之光


我在工廠工作了十多年,做的生產管理,手底下的員工好幾千人了,工資可以說的是結清的,會出現一種情況,有可能是樓主擔心的問題,每月15日發工資,你在1日的時候離職,工資是不會在當天發到你的銀行卡的。一般要等到15日和所有人的工資一起發放,還有一種是獎金和分紅,基本是要等到第二年初才會發放!希望能解決你的問題!


憂鬱的九安


如果職工是按照合同約定到期辭職,用人單位應該經過核實後結清全部工資,前提是要離職的員工已經把所有辦公用品和手頭的工作都已經交接清楚!!



創業家思維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這是必須要給職工結清工資的,以下是我的一個分享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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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人小劉


有兩種情況,可以觀看視頻詳細瞭解,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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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清哥


肯定是要結清工資的,一般上個月工資下個月發放。


物慾心空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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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3歲


看該公司規定,以及勞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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