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鏈”上開票延伸到“鏈”上管稅

從“鏈”上開票延伸到“鏈”上管稅

區塊鏈在財稅領域的應用遠不只是電子發票,而是通過區塊鏈思維和系統方案,建立數字化“信息管稅”徵管體系,化解稅務風險,降低稅收徵管成本,提升納稅人納稅遵從。

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確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攻克一批關鍵核心技術;要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積極推進區塊鏈和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區塊鏈在我國已經擁有良好基礎,在一系列政策扶持下,在政務協同、普惠金融、司法鑑證、數據共享等領域有了突破性的實踐。區塊鏈技術不可篡改、生態共建、安全可靠、隱私保密的特徵也恰好匹配稅務管理現代化的理念,成為多方構建信任的基礎,這將有利於提高納稅遵從,減輕納稅人納稅難度,降低徵繳過程中的爭議,同時為稅務管控提供了更高效的鑑證依據。

在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的指導下,區塊鏈電子發票的成功實踐,讓區塊鏈在稅務應用上產生了更多可能。區塊鏈+電子發票具有稅務生態化和數字化的代表意義,結合交易數字化、支付移動化以及身份實名化,納稅人賬本數字化的假設將成為可能,而圍繞納稅人數字賬本也將衍生出更多服務生態鏈。

區塊鏈+稅務能帶來什麼?

高燈科技首席架構師陳笑宇告訴記者,基於區塊鏈在稅務上的應用實踐,未來稅務徵管方式也將會產生變化,未來稅收徵管將從“以票管稅”向“信息管稅”轉變,徵管模式也可能將從目前的“國家管理”走向“國家共治”。

數字經濟發展的今天,給生活體驗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給稅收徵管帶來了挑戰。由於各種數據孤島導致數據無法穿行,以票控稅的傳統模式反而變成了數字經濟發展的阻礙,這就讓區塊鏈技術在稅收徵管上有了應用空間。在稅收徵管中,交易的真實性至關重要,引入交易憑證、資金憑證、身份憑證、發票憑證數字化技術,就可以實現“四證上鍊”,併為納稅人開闢區塊,存證不可篡改的涉稅賬本,使得稅收徵管過程透明化,降低徵管成本、提高徵管效果,同時藉助智能交易、數字支付、實名鑑證以及電子發票技術為數字經濟賦能,建立納稅信用社會共識,提升納稅人納稅遵從。

所謂區塊鏈“去中心”的意義在這裡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去稅局”、“去稅控”,區塊鏈從微觀來看是一種技術實現,從宏觀來看它是一種治理方式。陳笑宇具體解釋道,“要解釋去中心化就要先解釋清楚什麼是中心化模式,現行的中心化模式是納稅人的開票行為都是由中心處理,發票是在中心化系統裡產生,此時的發票在理論上作為數字資產存留在發票底賬系統中,在發票流轉過程中,納稅人基於發票副本進行全生命週期的管理,當然這一切都要依託中心化系統來完成,這給中心化系統帶來了非常大的運算及存儲壓力。

區塊鏈的核心價值是激活納稅人自建納稅賬本,將自身產生涉稅數據資產進行存證,其中最重要的涉稅數據資產就是電子發票,這就要求納稅人有自開的理念,而稅務部門則在基於社會共識的區塊鏈上建立徵管體系,鑑別鏈上的各種交易行為,並結合數字化技術防控虛開,監控成本傳導等一套稅務徵收邏輯。

所以說,真正意義上的區塊鏈與稅務的結合是建立一套數字化的稅務徵管體系,降低整體徵管成本。未來,在稅務數字化發展前期,需要立足“激發市場活力,包容審慎監管”的基本前提,可以通過搭建更多稅務監管沙盒來驗證區塊鏈在徵管中的實際價值。

2019年12月13日,在高燈科技票稅研究院主辦的Think With Golden 2019財稅變革新動能峰會上,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民建中央財政金融委員會副主任付廣軍闡述了稅務大數據的涵義,他認為稅務大數據不再僅僅是稅收收入數字,判斷稅收理論需要對影響稅收的各類相關數據整合後進行挖掘分析,搭建並行式的監管理論,以數據來支撐並設計納稅遵從的政策。

區塊鏈在數字稅控上的應用

高燈科技提出的“票稅鏈”將區塊鏈運用到電子發票、數字稅控、稅企協同等方向。在國家稅務總局的領導下嘗試區塊鏈在稅務方向的應用,並積極推動多方共建形態,為稅務現代化提供實踐理論。在“票稅鏈”中,區塊鏈+電子發票只是徵管過程的第一步。 區塊鏈不僅僅在電子發票的應用中有價值,在數字稅控(即“基於數字技術的稅源控制理論”)也有更多的應用空間,票只是稅務徵管過程中的交易鑑證依據,核心是做到“信息管稅”,同時解決納稅遵從的問題。

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行業仍存在現實問題,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稅收籌劃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指出我國數字經濟稅收治理還面臨著很多難題,他列舉了以下幾點:數字經濟稅制缺失、稅收管轄權問題、稅源不穩定、納稅義務人和稅務稽查對象難以確定,以及稅務審計制度立法不完善等。

也就是說,目前區塊鏈的運用還需要政策匹配引導,新技術的運用需要結合稅務現代化管理理論。在現行政策下,一張發票可以用來鑑證交易,同時又兼備成本傳導的價值,所以從某種角度上來講發票有一定的經濟價值。陳笑宇認為,隨著電子發票的推廣應用,以及未來增值稅專票電子發票的推廣 ,電子發票將越來越普及,但不可避免的是,在某些行業,發票和交易仍將存在割裂的問題,繼而增加虛開發票的風險,電子發票的便捷性同時也成為了一把雙刃劍。如何降低虛開風險?“區塊鏈+數字稅控”理論強調了對於交易完整性、真實性的鑑別,同時亦能引導納稅人的納稅遵從。

數字稅控的核心作用就是做交易鑑證,結合稅務領域,可以對“區塊”和“鏈”重新定義:

“區塊”是納稅人的數字賬本,所有基於個人的交易信息都會保留在個人賬本信息裡面。數字賬本在鏈上,由納稅人實名建立並獨立擁有,可以通過授權共享給其他服務商提供第三方服務,數字賬本將建立涉稅數據,該賬本將成為稅務可信任的證據留存方案。

“鏈”是什麼?交易鏈的本質是“四證”的概念:即身份憑證、交易憑證、支付憑證、發票憑證,是以“四證”作為基礎的鑑證規則。有了這樣的納稅人賬本,不僅可以提升報銷效率,納稅人也可以基於可信的信息實現一鍵報稅,與此同時也可以構建可信的金融信用。

陳笑宇進一步解釋道:“從交易的本質來看,我們會推動電子發票、智能合約、身份識別以及數字支付技術在場景中的運用,不斷延伸到可鑑證交易的行業。同時建立監管理論,整個過程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監管分析。

事前監管,在特定的行業去做交易見證的過程是非常重要的。舉個例子,在某省糖業生產的過程中,怎麼去監控糖業生產的納稅?肯定是要根據糖的產量來作為納稅的依據。那怎麼取證呢?在該省所有糖廠的裝糖過程中,去做所謂的視覺分析解決方案,通過圖像識別記錄每一袋糖的出袋過程,通過這個方式來確定該企業的稅額。所以我們可以看到,真正的稅控是需要借用新的技術理念,才能完善稅控事前監管,從而降低徵管成本。

事中監管,因為已經有了所謂的交易,需要通過技術手段鑑證整個交易過程,並留存和交易相關的憑證數據。事中監管根據鑑證環節進行風險分級,是否真實存在交易雙方?是否有真正的資金流水?是否有真正的合約?他們合約的交易行為是不是他們所謂的應稅行為?所有這些都可以在鏈上記錄下來。

最後是事後監管,我們需要利用大數據思維從經濟數據的分析方式中去查找到交易活動中某些數據的異常,所以在這個過程中也需要建立多個政務協同的稅源監管方案。比如:我們在雲南嘗試了雲南景區冠名發票上鍊監管理論設計,首先給納稅人提供開票端、第三方平臺端、索票方交付端,並且為稅務部門搭建監管端。在區塊鏈平臺上,基於鑑證交易理論,以及證據留存的合法性,鼓勵新型經濟發展,事後監管更可行。”

區塊鏈在財稅領域的應用遠不只開具區塊鏈電子發票,而是通過區塊鏈思維和系統方案,建立數字化的信息管稅徵管體系,化解稅務風險行為,降低稅收徵管成本,以區塊鏈電子發票為切入口,推動協同生態的建立, 提升大數據技術在稅務管理中的運用,也讓納稅遵從更簡單。從目前來看,區塊鏈在財稅行業的應用最顯性的表現是提升了城市的營商環境,區塊鏈在財稅領域真正的應用推廣需要包括稅務部門在內的其他多個政府部門和企業生態體系、納稅人以及第三方服務體系的共同推進。

來源:《新理財》政府理財2020年第1期 總第330期 文/本刊記者 朱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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