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必知!莘县行政区划

莘县行政区划随朝代和区域变更而多有变化。清康熙年间,全县分5个乡:东为阳平,南为武阳,北为弇山,西为斗城,中为莘亭。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废除旧制,全县以刚、健、中、正命名分为18个里,每里10甲,每甲1至8村不等,共辖540村。1931年(民国二十年)全县划为6区98乡镇,辖450村。1939年9月,莘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按原区划设6个区,建立6个抗日政权。1943年7月,莘县和朝北县合并称莘朝县,成立莘朝县抗日民主政府,全县设5个区。1945年5月,莘朝县撤销,恢复莘县建置,成立莘县抗日民主政府。原朝北部分与元城县合并,称元朝县。莘县设7个区。一区驻县城,二区驻大杨家,三区驻孙庄,四区驻纸坊、董王庄,五区驻大宋庄,六区驻李大庙,七区驻城南位庄。1946年6月,莘县抗日民主政府改称莘县民主政府,仍设7个区,各区驻地未变。1949年8月,元朝县撤销,朝北部分划归莘县,为莘县八区、九区。一区至七区驻地未变,八区驻王奉,九区驻北庄。

莘县人必知!莘县行政区划

1949年10月,全县仍设9个区,各区驻地未变。1950年初,全县调整区划,设6个区,一区驻县城,二区驻燕店,三区驻王奉,四区驻张鲁,五区驻大宋庄,六区驻李大庙。1955年9月,6个区改按驻地名称呼。一区至六区依次改称城关区、燕店区、王奉区、张鲁区、俎店区、十八里铺区。1956年3月,观朝县撤销,朝城、妹冢2区划归莘县,时为8个区,77个乡镇。1958年2月,撤销区建置,莘县划为15个乡(镇)。1958年9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撤销乡镇成立8个人民公社。1958年12月,莘县建置撤销,除燕店、王奉2社划归冠县外,其它划归范县。

莘县人必知!莘县行政区划

1961年7月,恢复莘县建置。除俎店公社更名为董杜庄公社外,其余未变,仍为8个公社。1962年9月,改设8个区。1964年4月,范县的王庄集、观城2个区和古城、古云、樱桃园3个区的大部划归莘县,时为13个区,共辖91个公社。1971年1月,调整区划,撤13个区设21个公社。1983年,城关公社改为城关镇,其余未变。全县辖1镇20个公社,1116个生产大队。

莘县人必知!莘县行政区划

1984年,机构改革,撤销人民公社,实行乡镇制。全县设5个镇,23个乡。1987年,撤销古云乡、大张家乡,设立古云镇、大张家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张鲁镇改称张鲁回族镇。1988年,全县设7个镇,21个乡。1996年,撤销十八里铺乡,设立十八里铺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1999年,撤销单庙乡,设立莘亭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2000年,撤销燕店乡、董杜庄乡,设立燕店镇、董杜庄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2001年,调整乡镇设置和行政区划。撤销岩集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王奉乡;撤销邹巷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魏庄乡;撤销刘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张鲁镇;撤销王铺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十八里铺镇;撤销马集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王庄集乡;撤销舍利寺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古城镇。城关镇更名为莘城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撤销樱桃园乡、王奉乡,设立樱桃园镇、王奉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此时,全县辖13个镇,9个乡。2002年,王庄集乡苏村、邱寺、东节村、寨节村等划归张寨乡管辖。同年,撤销妹冢乡、河店乡,设立妹冢镇、河店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2009年,撤销莘城镇、莘亭镇,设燕塔、莘亭、东鲁、莘州4个街道。原莘城镇、莘亭镇辖区及十八里铺镇部分辖区划归4个街道。同年,撤销张寨乡、魏庄乡,设立张寨镇、魏庄镇,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2011年,撤销大王寨乡,设立大王寨镇,其行政区域和行政驻地不变。2012年,撤销徐庄乡、王庄集乡,设立徐庄镇、大王寨镇,其行政区域和行政驻地不变。2013年,撤销柿子园乡,设立柿子园镇,其行政区域和行政驻地不变。2014年11月,撤销俎店乡,设立俎店镇,其行政区域和行政驻地不变。至2016年底,全县20个镇、4个街道。即:俎店镇、张鲁回族镇、朝城镇、观城镇、古城镇、古云镇、大张家镇、十八里铺镇、燕店镇、董杜庄镇、樱桃园镇、王奉镇、河店镇、妹冢镇、魏庄镇、张寨镇、大王寨镇、徐庄镇、王庄集镇、柿子园镇;莘州街道、东鲁街道、莘亭街道、燕塔街道;全县有1116个行政村,10个城市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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