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当前,全国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全国“两会”临近,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是应急管理系统的重要工作。为贯彻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近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市应急管理局决定自2月21日起至3月下旬,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范围是复工复产或者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企业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纳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企业,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和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法检查重点及内容进行检查,并对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确定的本辖区检查企业名单及分工方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落实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执法”线上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将采用专家服务+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届时,执法检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各副局长,局各业务科室执法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高度重视,责任到位。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按照执法检查范围,明确执法检查具体名单,实行分级执法原则,实现执法检查范围的一家企业对应一个执法主体。执法检查坚持组长负责制,检查组组长负责分片区域和企业的执法检查工作质量,具体负责周调度数据汇总和监督工作。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贾定兴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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