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做生意未盈利,准备交租了,其中一人退出,两人交租继续做,要是再有一人拿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可以吗

请问哪里领5毛


不可以,这又不是小孩子过家!

这个我听过课程,这三个人当初有协定吗?

老师的建议: 出钱前定下协议,同样的5万,但总要有个人股份多一些,比如特别擅长技术的、擅长营销的人,这是为了遇到关键时刻有人说了算、有人拍板,不要遇到不能决定的事三个人吵架伤感情,问题还处理不好。

其次,如果亏损,有人要退出,则公司、股份、本金和这个要退出的人今后没有任何关系,但必须和另外两人签署新协议,退出的人以一元钱把股份转让给另外两个人——这是为了不留麻烦,免得以后两人赚钱了,第一个要退出的人来要求分钱——在商言商,大家都是成年人!

第二个要走的人同样步骤!

第三 当初签约时是怎么定的,如果没有像上面的内容约束——人情社会,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商量。

以上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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