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文用纸要求公文用纸一般使用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
二、排版格式要求
1.页面边距。上边距为3.7cm,下边距为3.5cm,左边距2.8cm,右边距2.5cm ;行间距一般为28.5磅。
2.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及版头分隔线。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居中排布。发文字号(文号)编排在发文机关空二行位置,年份用六角括号“〔 〕”扩入,字体为3号仿宋,居中排布。发文字号4mm下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高度为0.35mm-0.5mm。
3.主体。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一般采用2号小标宋字体,编排与红色分隔线空两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主送机关(抬头语)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采用3号仿宋字体,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加全角冒号。正文中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文档中插入表格,单元格内字体为仿宋,字号根据内容自行设定。正文采用3号仿宋字体,若结构层次多,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⑴”。若结构层次较少,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1.”。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示“附件”,后面全角冒号和名称,如“附件:1. XXXXXX”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示“附件”。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凡是加盖印章的公文,应在正文空一行署发文机关全称,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编排,日期格式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并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机关署名和日期居于印章中心偏下位置。无需加盖印章的公文,在正文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右移二字。
6.版记。置于公文最后一面,一般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要素,一般印在偶数页上。
7.页码。采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三、印刷装订要求
1.有条件的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mm。
2.左侧装订,两页页码之间的误差不超过4mm, 两钉位分别为距纸张上下1/4处,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文头纸张与非文头纸张大小不一时,右对齐,上下居中。
四、其它格式要求
1.上报的公文需标示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布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面用3号楷体字标示签发人姓名。
2.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印章,印章用红色。当联合发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及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最后一排不满3个,居中排布。
3.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发文机关简称、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示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4.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及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5.公文的特定格式,如信函、命令、会议纪要等格式,请参阅《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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