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大學輔導員,半夜學生急性闌尾炎,讓輔導員接去醫院。輔導員是否有義務去接?

百越之南


我是個二級學院的書記,懷孕幾個月了。

有一天晚上十點多接到宿管的電話,說我的學生尿路結石痛的死去活來。那晚上先是叫值班輔導員去請校醫到宿舍看一下她的情況,後來校醫和三個室友一起送她到人民醫院看急診了。我和她的輔導員馬上趕去醫院,我是自己開車去的,輔導員是她老公送去的,我們同時還聯繫了家長,那晚上看到學生痛得昏過去,又醒過來痛得抽泣,真是心疼。

幾個舍友扶著她起來排尿做檢查,做CT,輔導員墊付了近1000多的檢查費和治療費,我當時還沒到,我和她說由我來付,畢竟我工作時間長,工資也比她高,後來也和她說墊付了錢我給你申請學院的經費先給你。後來第二天家長從外地趕來,就把錢搞給輔導員了,結石病痛得厲害,但是並不危及生命,第二天痛症緩解之後,學生就和家長回家治療修養了。輔導員和幾位舍友輪流看護學生。

在這之前發生了一點小插曲,宿管的負責人給我發信息說,書記你們學院的某某學生結石痛得不得了,她的輔導員不肯來。我當時看到這樣的信息生氣得不得了,我馬上發信息給她,學生向你求助你為什麼不來?後來她給我回復的時候實際上已經去醫院了。我誤會她了,給她道歉了。

實際上我能看出來提問者的不情願,覺得得多少錢就幹多少活。但是我覺得幫助,甚至是救助學生這不僅僅是義務,而是責任。做學生工作那麼多年以來,無論是節假日,還是在我大腹便便不方便的時候,只要學生出事,我必定要去親自處理,輔導員作為學生與家長的聯繫人,肯定是要有責任去妥善處理這些的。幫助學生就醫救治、聯繫家長監護人、這不僅是一個輔導員的責任,更是二級學院,學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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