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这个农民工被奖励一辆汽车!!!

硬核!

宜宾市首届农民工创新创业大会

表彰了10名农民工创新创业标兵

高县李鑫上榜

获奖

宜宾凯翼X3汽车1辆

农民工回宜创业就业

真的是福利多多哦!

高县这个农民工被奖励一辆汽车!!!

李鑫,高县青年增收致富带头人,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第十四届县人大代表,第十届县政协委员,第十届县政协常委。

高县这个农民工被奖励一辆汽车!!!

创业十多年来,他致力于带领茶农进行茶山品种改良和扩能技改,作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公司团队在他的带领下不断创新突破,在宜宾地区率先引进国家级茶树良种“中茶302”和“中茶108”生产、加工技术研究及示范,并荣获宜宾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推动公司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先后申请发明专利2项,选育省级茶树新品“天府红一号”取得了亩产值高达10000元的高值成效;作为企业致富带头人,他的公司以保证收购的形式鼓励茶农种植,采取公司+农户的独特经营模式,连片发展茶叶3万亩,直接带动1113户,3400多名茶农,获得人均增收1280元的佳绩;作为县域内返乡创业选树典型,他倡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采取以股份合作联结带动贫困农户发展茶叶生产模式和茶叶母本园,示范园建设流转相结合,2015——2017三年间帮扶1113户贫困户增加收益295.5万元,在自身创业成功的同时,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最大限度反馈社会。截止2019年底,企业总资产规模达到5724.6万元,年销售收入突破6700万元,带动就业300余人次。


这还有一波福利

等你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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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农民工就近就业工程

对县内的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首次使用高县籍农民工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施工单位奖励。

大力实施农民工创业兴业工程

在市财政给予3年50%的贴息基础上,对经营主体还需承担的贷款利息,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贴息;对农民工在高县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万元—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的5%奖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的6%奖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资额的8%、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补。

支持农民工领办工业企业,农民工领办符合全县“2+1”产业规划布局、入驻县经开区的工业企业,在享受现有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6%的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额8%的补助。

支持农民工领办商贸服务业企业,对新办农村电商企业,农产品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3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一次性给予奖补;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3%,一次性给予奖补;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4%,一次性给予奖补;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5%、一次性给予奖补。

支持农民工领办引进建筑业企业,新增了对二级企业的奖励。

农民工创业金融支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按银行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农民工创办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

大力实施农民工外出就业工程

在高县籍农民工集中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等重点用工地区建立驻外农民工服务站,每年给予每个驻外农民工服务站10万元工作经费。

大力实施农民工科技创新工程

依托国家级蚕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农民工创新创业示范区。对认定备案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备案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对到期重新认定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其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给予1:1配套支持。支持各类孵化平台开展农民工创新创业孵化活动,对我县获评全市“十佳”孵化平台的,县财政再给予30万元奖励。各镇要明确至少2家村集体公司创办孵化平台,并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孵化活动。鼓励农民工领办民营孵化平台,打造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大的孵化器。每年评选一批全县优秀孵化平台,县财政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给予奖励。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中国(宜宾)农民工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对高县籍农民工获评“中国(宜宾)十大杰出农民工科技创新之星”“中国(宜宾)百名杰出农民工科技创新之星”的,在市上给予的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每年举办高县农民工创新创业大赛,评选“高县十大农民工创新创业之星”,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

大力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

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农民工到市、县级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特别增加了茶叶、蚕桑、酿造等技能培训,重点打造“高县制茶能人”“高县巧手”“家政服务”等地方特色劳务品牌。

大力实施农民工关爱暖心工程

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总包直发、工资专户、保证金等制度,保障工资支付。

大力实施农民工政治激励工程

做好农民工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发展农民工党员占农牧渔民计划总数的50%以上。

大力实施农民工组织保障工程

建立健全农民工党组织,在外出农民工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农民工流动党组织,每年从县管党费中给予一定的党建工作经费补助。

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网格化动态管理措施,各村(社区)要以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明确村(居)民小组长为服务农民工信息员,动态更新农民工基本信息数据,了解农民工外出就业需求和返乡创业意愿,提供近距离服务,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精准度。服务农民工信息员按照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另行制定。以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在固定醒目处设置服务农民工信息专栏,及时向农民工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招聘岗位、服务保障等内容。

加强农村“儿童之家”“青年之家”“童伴之家”建设,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行动,提供学生辅导、亲情陪伴、生活关怀、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成立县农民工关爱关怀志愿者服务团,设置“农民工之家”,组织“文化直通车”进镇、进农村、进企业开展文化服务,为农民工交通出行、权益维护、司法救助等提供爱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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