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前,健康管理師由人社部統一組織,各省、自治區職業鑑定中心考核發證。
2017年9月12日,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佈140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並強調國家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將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目錄調整後,140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明確“健康管理師”由“衛生計生行業技能鑑定機構”認證。
自2018年4月起衛計委統一組織全國考試。
健康管理師資格證分為兩種,具體區別如下:
發證機構及證書性質
01.
證書分兩種
一種是人社部 衛建委發的證書;
一種是由人社部教培中心發的證書。
02.
這兩種證書有過爭議,以哪種為主?
人社部教培中心發的藍證是“崗位能力證書”;
人社部 衛建委發的紅證是“職業資格證書”,目前三甲等企、事業單位作為從業資格和評級使用。
*說明:
1.什麼是崗位能力證書?
崗位能力證書是指接受過相關培訓,培訓只說明你學習過,證明你具有相關技能。
2.什麼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屬於國家的職業資格制度。指國家統標準的工種類,是從業前必需要考取的認證或者技能證明。
考試形式及發證模式
藍證採取培訓後考核-頒發;
紅證則經過報考後統一參加國家考試後頒發,機考操作,所涉及費用也些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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