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租车时间到期,无法按时还车,被动“续约”该咋办?

受到“疫情”的影响,不少车友租车时间到期,无法按时还车,造成了被动“续约”的情况。

3月10日,陈先生向河南交通广播《1041维权直通车》讲述了他的烦恼,春节前,他在河南荣逸达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卡罗拉,2020年2月5日合同到期,当天,陈先生与租车公司联系,表示要还车,但租车公司当时没有复工,让他等一段时间再说。


3月6日,租车公司复工,陈先生再次提出还车的申请,但河南荣逸达汽车租赁公司却让陈先生承担半个月的租金(2000元),陈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河南荣逸达汽车租赁公司让陈先生承担半个月的租车费用,是否合理呢?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少春称,租车公司收取半个月的租车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第一:双方的合同在2月5日已经到期,当时陈先生已经向租赁公司表达了还车的意愿 ,陈先生是没有任何过错的;第二:陈先生被动“续约”是因为受疫情的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陈先生不应该承担半个月的租车费用。


3月10日,《1041维权直通车》节目在直播过程中,连线了河南荣逸达汽车租赁公司业经理李经理,李经理以“在忙”为由拒绝了节目了连线,节目之余,记者又与该租赁公司的总经理李总取得了联系,李总称,他们会立刻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3月11日中午12点,记者接到李总的回复电话,李总称,不需要陈先生再承担费用了。


陈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注意到,在各大投诉网站上,消费者“被迫续租”之类的投诉比比皆是。


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而本次疫情对于租车合同来说就是不可抗力,所以租赁公司针对续租费用是应该部分免除或者是全免的。也有相关律师表示,租车合同因受疫情的影响不能履行的,可适用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但是还应结合合同约定、疫情影响程度等因素具体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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