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传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医疗期如何计算?

律新社


员工医疗期的长短,由他的社会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决定,一般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一、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标准,北京、广东等地区适用该标准:

1、社会工龄10年以下,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下:3个月;

2、社会工龄10年以下,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上:6个月;

3、社会工龄10年以上,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下:6个月;

4、社会工龄10年以上,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

5、社会工龄10年以上,在本企业工龄10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

6、社会工龄10年以上,在本企业工龄15年以上20以下:18个月;

7、社会工龄10年以上,在本企业工龄20年以上:24个月。

二、上海地区的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按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设置。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周晨律师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医疗期如何计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医疗期依据劳动者工作年限享受3个月至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


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就医地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考虑到各市县的实际情况,对中央财政补助后,剩余的40%医疗费,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

对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明确予以“顶格”补助;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明确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省级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

对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的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明确了相关费用列支渠道。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各级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我们要求要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即:各采购单位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有关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快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速度,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组织采购。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了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明确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补助和保障政策。



鸿柒功


国家卫健委此前通知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但非医护人员,在工伤认定方面要复杂的多。按法律规定,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此外还要附加一些因素,才能综合认定。

人社部也已经明确,员工上下班路上感染新冠肺炎,不属于工伤。

当然,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对待。虽然人社部明确员工上下班感染新冠肮炎,不属于工伤。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司和老板,应该对员工一定的关心与帮忙,毕竟他也不想被 感染到。应该按当地的基本工资发放。这样可以体现公司和老板对员工的负责与关心。员工今后也会对企业有感恩之心。

如果是在工作期间被感染,治疗期间的工资必然要按原工资发放的。

具体怎样计算还是老板您自己解决,最好问一下员工的想法和看法,沟通还是最重要的,看一下他们的意见如何。


叁的生活


劳动者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隔离期间或被治疗期间,计算在医疗期内吗?

  当劳动者处于隔离期间内,如前所述,属于正常出勤,不应当计算在医疗期内。

  对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且医疗期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享受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特殊疾病的医疗期则有单独的规定。


落秋春雨


如果职工被感染新冠肺炎,在治疗期间,企业应该本着应该有的社会责任和企业道德给与相应的补偿。

比如,在治疗期间给与基本的工资。或者在治疗期间给与一次性的员工补助,这样做既能提现企业的素养,也能让员工看到公司的作为而感到有归属感。

但是,实际情况发生了,往往可能不是我们设想的这种方式。我看到新闻,新冠病毒不属于职工工伤保险范围,这样一来,没有了工伤补助。其次,如果真的有员工传染了可能这个企业也会被监控,被隔离,或者说是长期的停工,本身企业这么长时间的停工也是有很大的压力的。不过好的一点是新冠病毒的治疗在定点的医院基本是可以免费治疗的,所以这部分费用的压力会小很多。

企业有压力,个人得病更痛苦,所以,在这个时期还是要尽量避免出门,不被传染就会减少我们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这也是为了我们生命安全的考虑。

最后,希望疫情尽快过去,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白宇宇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保障防治人员的权益,现就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有关保障问题通知如下: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及时共同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但是企业员工在上班期间感染了新冠病毒,还是很难说给你工伤待遇,企业效益好坏加领导是否通情达理?感染时在工作期或街头巷尾?事情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社会复杂,为了生存,自求多福,坚持做好自身防护。


谋天机


您好,很高兴来回答您的问题,您的问题是:员工被传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医疗期间如何计算?


根据1月23日人社部、财政部、卫健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工伤认定适用对象范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应认定工伤,依法享受士伤保险待遇。
除了以上条件人员因工作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不能认定工伤,但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在治疗和隔离期间,企业都应支付其员工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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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餐饮的70后凤姐


如果说员工在这个期间得了这个新型肺炎,期间的诊疗费用是不承担的,国家财政来承担这个费用,如果说开工了期间,企业没有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违背了防控的标准,擅自开工,,让员工感染了,这个的话就有企业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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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南海北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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