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決定宣佈後,被問責的與問責的需要做哪些工作

第十四條 被問責黨組織、被問責領導幹部及其所在黨組織應當深刻汲取教訓,明確整改措施。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應當加強督促檢查,推動以案促改。

(本文源自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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