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縣:嚴把“四道關口”以案代訓 強化協審工作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隴縣紀委監委依紀依法全面履行審理工作職責,嚴格按照“二十四字”辦案基本要求,嚴把“四道關口”,以案代訓,不斷強化基層辦案協審工作。上半年協審基層辦理案件42件,提出各類糾改意見100多條,通過以案代訓,有力化解了基層辦案文書不規範、取證不充分、手續不完備等問題,實現了基層辦案“零申訴”,全面提升了基層辦案質量。

嚴把“案件材料關口”。對協審案件從初核、立案、調查、見面材料、違紀人檢討、全部證據材料、審理談話筆錄、審理報告等環節逐項審查,案件材料逐一審核,發現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材料不全等問題的,逐項逐條列明清單,要求其限期補充調查完善。製作辦案流程(材料)清單一覽表,通過直觀的流程表為基層辦案提供明確的程序與取證指引。

嚴把“手續程序關口”。通過審核案件材料、與被調查人見面等多種方式,對辦案手續、程序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嚴格把關,發現程序有瑕疵的,及時提醒辦案機關糾正;發現手續不健全、程序不合法或不合規的,一律退回原辦案機關重新調查補正。

嚴把“定性量紀關口”。對違紀行為較輕、帶有普遍性的案件,重點從基層紀委對案件的定性入手進行審核,並就共性問題作出普適性指導意見;對大案要案、疑難複雜案件,在全面審核材料、手續程序的基礎上,重點從審理談話、集體審議、

常委會研究審定等環節對事實定性和量紀嚴格把關;對社會普遍關注、影響較大的案件,在嚴格審查基層案卷的基礎上,重點走訪被調查人、所在基層負責人、單位黨員群眾,深入瞭解違紀事實及影響深刻剖析違紀責任及原因,主要從對適用法規是否準確,定性量紀是否準確等方面,提出糾改意見,促其依據黨紀政紀規定,寬嚴相濟、恰當處理。

嚴把“複核執行關口”。對於經協審提出的問題,逐條向辦案機關釋明並做詳細講解,指出問題原因,明確糾改依據,指導糾改方法,並要求在協審結束後7日之內將所有提出的問題進行改正,改正後經審理室複核通過方可報送結案,有效避免了對協審所提意見基層不重視、不解決,“帶病”結案,導致協審流於形式的問題,最大限度的保證基層辦案質量得到實質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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