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孙杨事件”评论的评论

近来最惹人关注的体育圈新闻热点莫过于“孙杨败诉 禁赛八年”,看了很多的关于事件本身的报道和评论,有趣的现象是,评论中基本分成了“亲孙杨派”,认为事件惩罚并不公平,孙杨没错,是药检官资质问题,进而上升到了民族主义、西方把控体育规则话语权等更高阶争斗;另一派是“远孙杨派”,认为他此次抗检确实有违相关制度规定,有不良示范作用,判决禁赛合规、合法,更有人依此结论推断,孙杨“分离”(破坏)血样,可能内藏猫腻。关于事件本身,确实是没有办法去还原其中的真相和内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客观的影像、录音证据,但是依据对判决内容的翻译报道,笔者更倾向于认为判决结果合法而公正。针对以下这段庭审材料的理解和评论,也是明显划分成了两面,姑且相信他们的划分是基于理性,而不是盲目的一腔爱国热情。

基于“孙杨事件”评论的评论

图片截取自:《亲历孙杨案公开听证:规则理解是裁决关键》

一、归纳推理

根据罗素对于归纳法原则的总结:如果发现甲种事物和乙种事物相联的事例次数越多,则甲和乙永远相联的或然性也就越大;在同样的情况下,甲和乙相联的事例次数足够多时,便几乎可以确定甲和乙是永远相联的,并且可以使得这个普遍规律将无限的接近于必然。

“孙杨,作为国际顶尖运动员,接受过多达180次药检,其中60次由该组织(IDTM:国际泳联授权组织)通过出具和本案(仅一名药检官持有授权证明,且未标注药检官、其他药检人员以及被检测对象的姓名)无异的授权文件执行,但孙杨却仅这一次,对该格式授权文件提出质疑。”根据经验归纳,药检文书(甲)和接受检查(乙)之间是具有明显关联性的,与本案无异的药检文书已在此前向被检测运动员(孙杨)提供过多达60次,其中的每一次孙杨都积极配合完成兴奋剂检测,所以我们可以合理的进行逻辑推断,在第61次对孙杨的药检,出具相同的资质文书,足以使得孙杨配合药检,而不出现抗检行为。同时,孙杨在之前60次的药检过程中,从未对检测人员的资质文书产生过质疑,在第61次药检中,持有相同资质文书也在极大程度上不会被质疑。这些是陪审团已经倾向于相信的结论,如有异议,请给出合理解释?另一方面的法律规定,如有异议,也应先配合药检,并提出异议,使本次检测成为一次有争议的检测,检测结果可视争议结果判别是否有效。然而,无论哪一方面,孙杨都没有站得住脚的解释。

二、“养鸡场理论”

罗素曾比喻道,假设农场里有一只鸡,每次一看到农场主来,就被喂食物,那么这只鸡就以为农场主和喂食之间有因果联系。但结果这天,农场主带来的不是鸡食而是一把猎枪,农夫把鸡杀了。这则小寓言就是想要说明根据经验判断的真理不一定是真理,科学也值得怀疑。

回看该案件,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经验做出的推断是一个概率问题,即甲与乙之间关联的次数越多,就说明下一次甲和乙关联的可能性越大,次数足够多时,这种可能性会趋向于必然,然而这种推断只能是一个无限接近于必然的结果,不能称其为事实一定如此。孙杨的案例中,即使前60次,出具文书,孙杨接受了药检,也并不代表在第61次,出具相同文书的情况下,孙杨就会百分之一百的配合接受检测;即使前60次孙杨没有质疑过官方文书,也并不代表在第61次检测时,孙杨不可以去质疑资质文件。正如,“养鸡场理论”所言,对未来的预测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必然性确定,人们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你经常性如此,所以你将永远如此”;“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

现实的人类社会有多复杂,或许用瞬息万变来形容都不为过,要想根据经验准确的预判下一秒所要发生的事,就像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寻找一个不确切的答案,预判对了或许也只是个巧合。关于此次的孙杨案件,事实真相是不在争论范围内的,庭审的关注点不是当时发生了什么、孙杨到底有没有嗑药,因为纠结这些没有客观证据的事实是毫无意义的。所以本文也没有要对这些根本无法掌握的真相去进行分析,只是想要根据大家的评论的内容,发现一些有趣的点,并且结合所学,聊聊从人类的经验出发,到底能不能归纳出所谓的普遍真理?我们要相信,它是能的,因为我们需要一个稳定的基础(普遍的规律)来支撑生活,我们倾向于相信明天的太阳照常升起、树上的苹果会落于地面……因为经验告诉了我过去的无数日夜证明了太阳东升西落以及万有引力的存在;我们并不需要去为了怀疑而怀疑,去认为不能完全的根据过去把握未来,认为只有发生过的事情才是绝对肯定的客观,那样会陷入一种令人窒息的精神症,同时,我们也要明白经验并不是绝对的靠谱,或许有一天,农场主的猎枪会对准你的头颅并扣动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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