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方有权在屋主不签字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吗?

醋小虾


每次提到拆迁的话题,大家都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强拆的事情上来。很多人的认识上有一个误区,认为只要我不同意,就没有人可以动我的财产。任何不经过本人允许的行为,都是非法的。的确,我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但是这一条后面还有一句话,【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以,在私人利益面前,法律更注重保护的是公共利益。先回答题主的问题,在屋主不签字的情况下是可以强制拆除房屋,只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下面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在实施搬迁前,相关单位需要跟被征收人协商补偿的事宜。如果协商不成,不同意的搬迁的话,被征收人一定要采取法律措施,不能什么事情都不做只是跟政府部门僵持着,这样只会等来法院的强制执行。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不满意赔偿的事宜,被征收人一定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僵持着什么都不做,这样只会等到强制拆除。

其实,当房屋被决定征收时,为了自己的利益,被整征收人就可以好好地与政府部门协商补偿款的事项,因为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决定征收后房屋就很难不被拆除,一闹再闹,双方就很疲惫。如果当法院开始强制执行拆除房屋的时候,被征收人即使有再多的理由,也很难阻止房屋被拆迁。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想要对补偿利益进行维权救济就会更加艰难。所以,被征收人最好不要让自己的房屋进行到要被法院强制拆迁的地步。

以上仅是我的一些看法,欢迎关注南山法律人,每天一起讨论热点问题!

图源网络,侵删。


南山法律人


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强拆的。

当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咱们很多被征收人都会给我说,“我不签字别人就不敢把我的房子怎么样”,每次一听到这种回答我就很愁,我要告诉大家真的不是咱们被拆迁人不签字征收方就不敢把房子怎么样的!


如果走了正规流程,手续齐全,拥有法院盖章同意,那么就是合法的强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说我们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诉讼就拖着,当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晚于房屋征收决定)下发后,被征收人仍然只拒绝签字和搬迁,征收方就会向当地法院申请司法强拆。经法院同意,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决定书。然后启动强拆。


这时候被强拆也就拆了,因为是合法的。


所以爱土拆迁律师团建议大家,在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时候要主动一点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权,而不是一等再等,等到最后等来的之后强拆。


即明征地拆迁


作为一名在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再未签订补偿协议之前就拆除房子是违法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征收项目已经基本结束,个别被征收人因为种种原因未签订协议而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时 ,这时政府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这个过程还中间还有很多流程 ,如送达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房屋征收流程


拆错


宝贝城798


您好,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马丽芬征地拆迁律师


有这个可能。如果你的房屋属于政府因公共利益统一规划拆迁的范围之内,并且经过了正当充分的司法程序,最终由法院来强制执行,那么,你不签字房子也可能保不住了!


法网辉辉


是可以强制拆除的,但不能由进行征收的行政机关自己进行强制拆除,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这个问题代表了很多被征收人的心里,认为我的房屋只要我不签字,任何人没办法拆除。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在征收部门下达房屋征收决定,选定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起诉的,征收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下达强制执行裁定后即可强拆房屋,到时候再找律师就晚了。建议看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李艳龙律师


国家是收回土地,房子不要,拆房是房主的事,延期不拆是违法,被拆后还得交工程费。


又一村32


最直接的回答就是:土地是国有的,不是私有的。(至于拆迁问题,那就基本看你有多大能量了。所有拆迁问题的核心无非就是拆迁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