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已累计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豆丹”、“牛蛙”等知名美食还能不能上桌?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源头上有力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今天(3月1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决定》座谈会,记者从中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已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0起,累计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接下来,还将制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用标识等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为执行《决定》提供权威有力依据。

江苏已累计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豆丹”、“牛蛙”等知名美食还能不能上桌?

  已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0起,累计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

  我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据统计,全省共有陆生野生动物604种,约占全国总数的23%,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13种、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50种。全省网下野生动物交易经营主体791家,交易额1.9亿多元。网上野生动物交易经营户148家,其中,经营纳入保护范围野生动物的68家,经营非保护范围野生动物的80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大了相关检查和查处,截至3月10日,督促下架(屏蔽、删除)野生动物交易信息424条;查处涉及经营野生动物的案件7起,查获野生动物57只、18.8公斤。共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03条次,累计调查网上野生动物交易信息87条,已经立案1条、移交外省5条。对农家乐经营比较集中的宜兴、金坛、溧阳、句容等重点地区,开展逐一排查,累计关闭野味农家乐197家,

  《决定》的出台,也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今年以来,我省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已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0起,抓获嫌疑人179人,收缴野生动物8000多只,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豆丹”、“牛蛙”等知名美食还能不能上桌?

  《决定》中规定,除了家畜家禽类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等。这也引发了不少美食爱好者的讨论,在江苏一些地区,“豆丹”、“知了猴”、“牛蛙”等都是有名的美食,养殖产业也相对成熟,今后,还能不能上桌?

  省市场监管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现行目录清单还不够完善,是否禁食还不够清晰,给一线执法、餐饮经营者、消费者都造成困惑。

  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院教授、江苏省动物学会副理事长鲁长虎表示,的确还需要科学界定与详细明确禁食范围。比如此次《决定》加大了“陆生野生动物”的禁食范围,但一些两栖爬行动物到底是“水生”还是“陆生”在管理上各省情况不一,在直接禁食还是可以养殖上带来不确定性:

  “比如说鳖,实际上是属于野生动物类的爬行动物,但是它主要在水里生活,又有养殖的传统,因此到底是水生、陆生存在争议。就江苏来讲,主要涉及一个大的类区,就是蛙类,俗称青蛙,这一类动物在江苏目前有200多家养殖场,我实地考察过不下50家,养殖技术非常成熟,我们目前作为陆生野生动物来管,但是它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水里度过的,因此我个人建议,应该划到水生野生动物来对待,而不应该列入禁食的范围。”

  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表示,争取将我省养殖技术成熟、规模较大,传播疫病风险小或者具备完善检验检疫条件的物种,如黑斑侧褶蛙(青蛙)和河麂等纳入水生野生动物和畜禽进行管理。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正在和国家林草局协商,调整完整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

  省畜牧总站站长、二级研究员朱满兴提出,实际管理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家养”与“野生”界定不清、区分不明的现象,既有把野生动物当家养畜禽的,也有把家养畜禽当野生动物对待的,有必要进一步明晰《畜牧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的对象,这是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基础:

  “从法律层面界定家养畜禽与野生动物,当务之急是制定和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录内的为家养畜禽,由《畜牧法》管理;目录外的对应种类即为野生动物,由《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目录每5年更新或调整一次。”

  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相关活动行政许可一律停止

  记者了解到,自《决定》公布之日起,省林业局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因新冠肺炎药物研制等科研的特殊需求,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批准了5个批次的实验用猴许可。

  同时,还提请省政府发布全省全年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公告,并对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进行补充完善,解决一些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案件无法刑事立案的问题。

  省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登记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含有“野味”“野生动物”等字样的一律不予核准、不予登记,对发现经营范围里含有野生动物相关字样的企业督促及时变更。规范餐饮管理,不得提供所谓的“野味”,拆除含有野生动物字样的店招门头,严厉打击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针对野生动物监管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尽完善,特别是在多部门监管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职责不清;在市场外、道路边等从事野生动物临时交易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还不够明确等问题,记者了解到,我省正在建立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作为牵头召集单位,宣传、公安、司法等13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消除监管空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还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还要出台生物安全法,全面建立和完善这一领域的法律体系,我省也将对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进行修订并适时开展执法检查,适时启动立法程序,进一步提高依法防控的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要有专用标识 “禁养后的野生动物”科学处置

  根据省林业局的摸底排查,目前,我省持有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单位共653家,其中以食用(包括保健品)为目的的454家,主要人工繁育动物种类有梅花鹿、黑斑侧褶蛙(青蛙)、河麂、暹罗鳄、蛇类、雁鸭类等,动物存栏量总计约2100万只。

  副省长马秋林表示,要抓紧制定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用标识等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为执行《决定》提供权威有力依据。

  考虑到禁食决定可能对我省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的经济损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表示,要引导农户以大局为重,同时支持、指导和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

  对“禁养后的野生动物”怎么处置,鲁长虎教授建议要做好相关预案。一般来说,养殖野生动物的“子二代”已经适应人工养殖环境,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养殖的野生动物基本属于养殖了“多代”的种类或品种,如果“放生”到野外,基本上无法存活,不仅会导致“伦理”后果,也会有潜在的生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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