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京津冀協同發展措施:相關人員落戶、購房放寬

最新消息,今天(2020年3月2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網站發佈,《市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天津市支持重點平臺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以 下簡稱 《措施》)。該《措施》在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寶坻京津中關村科技城以試點方式實施。以使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寶坻區人民政推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取得新突破。該《措施》涵蓋:優化子女教育保障、便利醫療醫保服務、鼓勵職工來津工作落戶、完善投融資扶持、滿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財政收入及統計指標分配等方面內容。


天津京津冀協同發展措施:相關人員落戶、購房放寬


《措施》指出:

為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加 快實現天津“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對落戶到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和寶坻京津中關村科技城的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北京轉移來津項目,制定政策措施。


具體政策方面:


一、優化子女教育保障


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北京轉移來津項目,


  • 項目所在區為其在職職工中非本市戶籍子女提供義務教育保障,對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根據本市公辦、民辦學前教育資源情況進行安排。


二、便利醫療醫保服務


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北京轉移來津項目,


  • 其職工在京冀兩地繳納醫療保險的,本市為其提供醫療服務保障,落實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制度,探索實行醫療門診費用直接結算。


天津京津冀協同發展措施:相關人員落戶、購房放寬


三、鼓勵職工來津工作落戶


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北京轉移來津項目,


  • 其職工符合“海河英才”行動計劃落戶條件的,直接辦理落戶;
  • 在企業就職滿 1年及以上的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職工,並在津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年齡限制,可在津落戶;
  • 項目落地即可申報戰略性新興產業領軍企業,被認定後按照“企業提名單、政府接單辦”辦理落戶;
  • 30週歲及以下的中高職畢業職工,可在津落戶。


四、完善投融資扶持


統籌用好海河產業基金、京津冀產業結構調整引導基金等現有產業基金,按 照相關規定和市場化運作模式,研究設立母基金或子基金,招攬非津投融資企業來津發展,為 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北京轉移來津項目提供投融資扶持保障。


五、滿足在津合理住房需求


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北京轉移來津項目,


  • 其在職職工戶籍遷入本市的,按照本市戶籍居民政策購房;
  • 其在職職工戶籍暫未遷入本市且家庭在津無住房的,按照外地戶籍居民購房套數政策執行,
  • 項目轉移至本市後,職工即可購房,但所購住房須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 3年後方可上市轉讓。


六、財政收入及統計指標分配


對北京市、區兩級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北京轉移來津項目,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形成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按 照相關規定執行稅收收入分享;所形成的年度地區生產總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統計指標分計。

以上措施,自 2020年 2月 28日 起施行。


天津京津冀協同發展措施:相關人員落戶、購房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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