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的歷程,清王朝北洋艦隊創建始末

序幕:

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失敗,

清政府被迫與英人簽訂了恥辱的《南京條約》。鴉片戰爭使中國逐步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但是英國的大炮也震醒了中國人民。林則徐和魏源是國人中較早醒悟過來的兩個人,他們面對船堅炮利的外國侵略者,響亮地提出了"師夷之長技以制夷"的口號,並主張造船鑄炮,編練水軍,"戰洋夷於海上",就此拉開了晚清創建北洋水師的序幕。

但是清王朝,對建設海軍不但不積極支持,反而任用守舊派主持海疆事務,反對製造新式戰船。他們然覺得"防民甚於防寇",仍然認為"防夷一時之事耳,捕盜則無時可置為緩圖也"

"外患固屬堪虞,內變尤為可慮"。

這是在鴉片戰爭之後,道光皇帝對建設海防的態度。皇帝尚且如此思想,於是海防又舊態復萌,功能還是僅僅捕盜而已。第一次鴉片戰爭後,那些如林則徐等有識之士

,興起的建立新式水軍,加強海防的思潮,就此又沉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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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再次失敗的修痛教訓,使清得政府中,那些主持朝政的王公大臣如奕訢、文祥等人認識到,要力圖振興,不能"再事因循",因而主張購買外國船炮,以為"自強之計"

"洋人之向背,莫不以中國之強弱為衡,我能自強,可以彼此相安,潛懾其狡焉思之計。否則,我無可恃,恐難保無輕我之心,設或一朝反覆,誠非倉猝所能籌畫萬全。今既知其取勝之資,即當窮其取勝之術,豈可偷安苟且,坐失機宜!"

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沈葆楨等地方大員,更是積極主張"力圖自強"。於是,清政府從上到下,迅速掀起了一場旨在強國的自強活動。向外國購買船炮,建立海軍,加強海防,一時之間搞得風生水起。

建設清王朝海軍的"海防議"

清王朝的總理衙門,為了統一認識,就海防緊要應辦事宜擬出

"練兵"、"簡器"、"造船"、"等餉"、"用人"、"持久"等六條,建議清廷"飭下南北洋大臣,濱江沿海各督撫、將軍,詳細籌議,將逐條切實辦法,限於一月內奏復,再由在廷王大臣詳細謀議"

於是,在清王朝的朝廷上下,掀起了一次十分熱烈的海防大討論,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第一次海防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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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海防大討論,是圍繞著總理衙門提出的六條,和丁日昌所擬的《海洋水師章程》共同展開討論的。像左宗棠、張之洞、沈葆楨,這些平時留心洋務、熟悉中外交涉事宜的地方大吏,也都根據不同立場和角度,各自的認識水平和實踐,充分發表了意見和提出自己的主張。

雖然出發點和側重點不一樣,但是在關於海上設防方面,這些督撫將軍們較為一致地認識到,加強海防,必須建立近代化的海軍。

這些督撫將軍們,經歷一個多月的討論後,"海防議"轉入由王公大臣們的"會議"階段。王公大臣們除了對"練兵"、"簡器"、"造船"、"籌餉"等問題與督撫將軍們有個別不同看法之外,對建立海軍,加緊沿海設防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

"夷務為中原幹古變局,海防為軍旅非常創舉,今日立辦,固非先著,若再因循,將何所恃?"

"竊思庚申以來,夷人態意橫行,實千古未有之變局,亦天下臣民所共憤。正宜臥薪嚐膽,精求武備,為雪恥復仇之計。況上年倭人構釁,有事生番',雖暫就和局,難保必無後患。故籌辦海防一事,實為今日不可再緩之舉。"

王公大臣和各地督撫再建設海軍這一問題上,出奇的一致,但是這卻不能代表著海軍就可以興辦了。因為朝中大臣有許多的人不同意。例如通政使於凌辰、大理寺少卿王家壁等人,就卻極力反對籌辦海防。

""防夷之事,但修我陸戰之備,不必爭利海中"。

他們認為鐵甲船、大兵輪等"不但毋庸購買,亦不必開廠製造"。他們還指責洋務派"事事師法西人,以逐彼奇技淫巧之小慧,而失我尊君親上之民心",聲稱"毋庸日思變法,失我故步也"。雖然有不同聲音,清王朝的總理衙門,認為於凌辰、王家壁等人的上述意見"與諸議均相隔閡",建議"毋庸置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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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5年(光緒元年)5月30日,總理衙門奕訢等人,根據王公大臣以及沿海督撫將軍們"海防議"的情況,"折衷擬議",報請清廷批准。於是,在海防方面作出了決定。

1、派李鴻章、沈葆楨,分別督辦北洋、南洋海防事宜。

2、先就北洋創設水師一軍,俟力漸充,就一化三,擇要分佈。

3、陸軍的撤分汛,汰弱練強,逐漸改練洋槍洋炮,合營並操,劃一訓練。

4、鐵甲船需費極巨,只能先購兩隻,以後再行陸續購辦,並由各局悉心仿造備用。

5、每年提取粵海等關四成洋稅和酌提江蘇等南方六省厘金共銀400萬兩為南北洋海防經費。

至此,歷時9個月的"海防議"宣告結束。此次"海防議"不論是地方封疆大吏,還是王公大臣,都較為一致地認識到加強海防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對清王朝建立海軍、修築沿海炮臺和訓練洋槍炮隊等邊海防建設,起了較大的積極作用。

四洋水師

看到這有些朋友可能會奇怪,不是北洋水師嗎?怎麼會是四洋水師?原來在"海防議"之後,清政府籠統地制定了"先就北洋創設水師一軍,俟力漸充,就一化三"的海軍建設方針,並委任李鴻章、沈葆楨分別督辦北洋、南洋海防事宜。

沈葆楨受命後不久,就奏請用十年的時間,建成南洋、北洋、粵洋三大水師。但是在之後的發展過程中,各省督撫各自為政,實際上是形成了北洋、南洋、福建、廣東四支水師。這四支水師,雖然初具規模,而且也都有一定的海上防禦能力,但是即使按照當時標準,也不能稱為正規化的海軍。我們著重來了解北洋水師,以點帶面,可以大致瞭解清王朝當時的海上力量。這四支水師中,北洋水師的籌建是最晚的。李鴻章始終認為籌辦海防,必須先從陸防開始。

"早為自強之策,大沽海口南北炮臺及北塘等處應駐重兵,動輒彈壓海外我與彼族共之,緩圖可也。"

這是李鴻章任直隸總督不久,和盛宣懷通信中的內容,由此可見李鴻章先陸後海的思想。1874年海防大討論時,他更明確地提出了以陸為主的設防方針,強調"中土陸多於水,仍以陸軍為立國根基,若陸軍訓練得力,敵兵登岸後尚可鏖戰,炮臺佈置得法,敵船進口時尚可拒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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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籌建水師最晚,除了李鴻章的思路以外,沒有製造輪船的機器局也是另外一個原因。後來李鴻章從江南製造總局和福建船廠,分別調來了"操江"、"鎮海",也向英國船廠訂購了"龍驤"等4艘炮艦,但是這些艦隻,也只是為了北洋巡哨之用。

李鴻章真正重視海軍建設,實際上是在1879年日本吞併琉球后才開始的。當時不僅是李鴻章,即使是昏聵透頂的慈禧太后,也認為"現在日本恃有鐵甲船,狡焉思啟,則自強之策,自以練兵購器為先"。於是命令南北洋大臣購買鐵甲艦,組建海軍。

李鴻章從這個事件中,對日本自明治維新以後政治、經濟的進步發展和軍事力量的日益壯大,也感到不安。

"泰西雖強,尚在七萬裡外,日本則近在戶闥,伺我虛實,誠為中國永遠大患"。

所以李鴻章就認為中國籌購鐵甲艦,加強海上設防,已不可或緩。他認為

:"夫軍事未有不能戰而能守者,況南北濱海數千裡,口岸叢雜,勢不能處處設防,非購置鐵甲等船練成數軍決勝海上,不足臻以戰為守之妙。"

李鴻章決心建立當代海軍之後,就積極展開了籌款購艦活動。由於他認為"中國造船之銀倍於外洋購船之價",就採取了向西方購買軍艦的思路。他向英國訂購"超勇"、"揚威"兩巡洋艦,還代山東訂購了"鎮中"、"鎮邊"兩炮艦。1880年向德國訂購了"定遠"、"鎮遠"和"濟遠"三艘鐵甲艦,並聘請英人葛雷森為總教習,後又聘英人琅威理為總教習。

1879年,"鎮東"、"鎮西"等4艘炮艦抵華,加上"操江""鎮海"和駐牛莊的"淚雲"、駐煙臺的"泰安",北洋已有兵艦八艘。

李鴻章在大力採買軍艦的同時,也開始了北洋水師的組織建制工作。他奏請由記名提督丁汝昌,統帶操練。

1880年,南洋大臣沈葆楨卒於兩江總督任所,南、北水師的歸建大權都到了李鴻章的手中。

"海軍之規畫遂專屬於李鴻章,乃設水師營務處於天津辦理海軍事務,以道員馬建忠董之"。

1881年,"超勇"、"揚威"兩艦抵華,李鴻章即奏請清廷令丁汝昌統領北洋海軍。為保養和維修艦隻,李鴻章在大沽設立船塢,訂購鐵甲艦後,又選擇旅順為基地建設大型船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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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為了加強對海軍人才的培養,北洋籌建海軍後,李鴻章即奏請創立天津水師學堂,強調"北洋前購艦船所需管駕、大副、二副、管理輪機炮位人員,皆借材於閩省,往返諮調,動需時日。且南北水土異宜,亦須就地作養人才,以備異日之用。北洋現籌添購碰快鐵甲等船,需人甚眾。應就天津機器局度地建設水師學堂"。其實早在籌建海軍之前,李鴻章就曾派遣幼童和船政學生留學美、英、法等國,認為此乃"海防自強之基"

北洋水師經過李鴻章的一番打造,雖然已經成為當時清王朝四支水師中從建制、裝備、設施到訓練,最為完備的一支,但是他距離當時海軍艦隊,還有著很大的不足,直到第二次海防議之後,再次擴充艦隊,才使得北洋水師成為一支真正意義的艦隊。

第二次海防議

1883~1885年的中法戰爭,清軍在陸路戰場取得了最後勝利,而海戰卻受到失敗,特別是馬江海戰,

初建四大水師之一的福建水師,幾乎是全軍覆滅,損失慘重。戰後,清朝廷從上到下,再一次展開了振興海軍、加強海防建設的大討論。

"上年法人尋釁,疊次開仗。陸路各軍屢獲大勝,尚能張我軍威。如果水師得力,互相援應,何至處處牽制?當此事定之時,懲前毖後,自以大治水師為主。"

1885年6月21日(光緒十一年五月初九日),光緒皇帝發出了上述詔令,命令李鴻章、左宗棠等沿海督撫,就海防和海軍建設等問題,"各抒所見,確切籌議,迅速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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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下旨後,這些督撫們積極地在一起進行商討。此次"海防議"和第一次的"海防議"有所不同。它最為突出的特點,就是討論的問題較為集中,針對性較強。督撫們經過討論,比較一致地認為,必須加強海軍建設,特別是要建立擁有鐵甲艦的海軍,才能抵禦外來侵略。

"戰守兩事,義本相資,故必能海戰而後海防乃可恃。自去年用兵以來,海上攻守得失之故,中朝士夫、邊疆將帥皆已曉然。今雖越事略定,而外患方,法通滇桂,俄窺琿春,且俄與倭爭朝鮮,英與俄爭印度,英與德又復分踞朝鮮各島,何便鑲臂於其間。四夷鬥爭於中華洋麵,而我亦將受其敝,故海防諸大端,天時人事,無可再緩"。

這是清末名臣,兩廣總督張之洞對創建海軍的認知,這種想法代表了當時大多數督撫的看法,作為北洋大臣,北洋水師的創始人李鴻章,更是認為應該"以大治水師為主,洵為救時急務"

大家雖然在創建海軍上面達成共識,但是究竟如何加強海軍建設,需要建立多少支艦隊、每支艦隊需要多少艦隻、艦隻是購買為主還是自造為主、餉項如何籌措、海防炮臺怎樣修築、海軍人才如何培養等問題,督撫們則是見仁見智,各有自己的主張。

督撫的熱議的另一個問題,就是錢的問題,要知道這可是所有問題的前提。在如何籌餉問題上,督撫們是絞盡腦汁,多方設法,提出各種方案。

"陸軍裁八留二,所節之餉,半歸戶部,作為水師經費"。

"陸軍十書之費可抵頭等鐵甲船船之用。"

"七省各裁十營陸軍,並不見少,鉅艦驟添七號,水師頗覺可觀"。

這些方法都是當時與會的督撫們所提出,而張之洞更是提出了洋藥(鴉片)稅釐並徵,除正稅30兩外,計每箱徵並釐80兩,每年入口中國的洋藥約8萬箱,計可徵並釐640萬兩。他認為

"此等洋關鉅款,正宜作洋防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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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則是建議由戶部發行鈔票,並"酌提各關洋藥加稅歲二三百萬,專作購船之需,總之,無論如何開源節流,每歲須另籌提銀五百萬兩以為大治水師之需,約計十年當可成軍。光緒元年奉撥南北洋海防經費名為四百萬,大半無著,歲各僅得銀數十萬,只能備養船購器零用而已"。

第二次海防議,在沿海各省督撫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慈禧於1885年9月底下旨,令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王大臣,以及應召來京的李鴻章等人,就海防善後事宜"妥議具奏",並令醇親王奕譞"一併與議"。隨後,經過總理衙門和李鴻章的彙總,歸納出了關於練兵、籌餉、用人制器等方面的意見。

"目前自以精練海軍,為第一要務"。鑑於籌餉、選將不易,各洋難以全面鋪開發展海軍,總理衙門奏請先從北洋精練水師一支,以為之倡,此後分年籌款,次第興辦。"

其實總理衙門和李鴻章所彙總出來的這個決議,就是咱們上文所講的,十年前制定,但是未得到執行的"先就北洋創設水師一軍,俟力漸充,就一化三"方針的翻版。再次明確了先辦一軍的方針,所謂的一軍,其實就是李鴻章的北洋水師,此次沒有了沈葆楨的掣肘,李鴻章終於可以實現他的北洋艦隊的理想了。至此,歷時4個多月的第二次"海防議"結束,北洋水師也開啟了加速前進的歷程。

北洋艦隊的巔峰與衰亡

第二次"海防議",清朝廷不僅決定了興辦海軍,同時還建立了海軍衙門。確定了優先發展北洋海軍,這樣,海防建設的重點便進一步轉移到了北洋。而此時的另外三支水師,除了廣東增加了由福州船政局製造的"廣甲"、"廣乙"、"廣丙"三艘艦船外,再無發展,而北洋水師則受到了海軍衙門的直接關心和支持,得到了迅速的發展,艦船也得到調整和加強。

海軍衙門成立後,醇親王奕譞為了控制北洋水師,他將海防經費收歸海軍衙門,對於北洋水師,則是僅給"定遠"、"鎮遠"、"濟遠"三艦薪餉,其餘各艦及海防費用由北洋自行籌集解決。

李鴻章及北洋官兵,對此均是一致反對。李鴻章給海軍衙門復了一篇措辭頗為強硬的回函,意思很簡單,大意就是:要我幹可以,就得給錢,否則不幹。原文意思的確如此,我們來欣賞一下。

"今海防經費撥歸鈞署,別無常款可指,來示僅準給三艦薪餉,此間文武將弁一聞此信,驚惶無措,不啻嬰兒之失哺必致請事廢弛,不復能軍。三艦現赴廈門操巡,已預支四個月薪餉煤費。超勇等四船分防朝鮮要口,當該國危疑(難)之際。豈可因餉缺罷防?諸如此類,皆有不能中止之勢。明年確需數目務求慨允,如數籌給,鴻章方敢勉任其事。"

李鴻章的強硬態度,使得奕譞不得不改變初衷,表示"除署存洋款照數撥往外,其外解常例海防經費,亦擬隨到隨撥",從而滿足了李鴻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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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當然也想和海軍衙門搞好關係,畢竟是上級部門,所以在爭取到海防經費後,為了緩和與海軍衙門的關係,當然也是為了進一步取得海軍衙門的關心和支持,就以驗收

"定遠"等鐵甲艦的名義,請求奕譞視察北洋海防。

1886年5月,經過慈禧批准,奕譞率領文武隨員30餘人,在李鴻章的陪同下,先後巡閱了旅順、威海、煙臺、大沽等地的駐軍、炮臺、學堂、基地設施以及北洋海軍,還視察了"南璨"、"南瑞"、"開濟"南洋三艦的會操與實彈打靶。

這次的公關活動,李鴻章做的委實不錯,經過奕譞在慈禧面前的鼓吹,6月2日,慈禧下懿旨:"海防關係緊要,必須逐漸擴充,歷久不懈經此次巡閱之後,醇親王奕務當會同李鴻章等物色將才,實力整理。並督飭現在管帶各員,認真練習,力求精進。應如何籌集鉅款續添船炮之處,並著隨時會商,奏明辦理。"

此後,有了慈禧的金字招牌,李鴻章就更加的有恃無恐,加速了北洋艦隊的建設,並加緊建設海軍基地,使北洋逐漸形成了"重門疊戶"的防禦體系。

1888年春,李鴻章在第二次"海防議"後,向英國訂購的

"致遠"、"靖遠"巡洋艦和向德國訂購的"經遠"、"來遠"巡洋艦抵達天津大沽。這些艦隻與原先的"定遠"、"鎮遠"、"濟遠"一起,構成了北洋艦隊的主力陣容。

至此,北洋艦隊共擁有鐵甲艦2艘、巡洋艦7艘、炮艦6艘,加上魚雷艇、練船和運輸船等,共有25艘,基本上達到了當時海軍的成軍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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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年12月17日,北洋水師正式宣告成立,李鴻章提議任命丁汝昌為北洋海軍提督,劉步蟾、林泰曾分別為右、左翼總兵兼"定遠"、"鎮遠"艦管帶。其餘官員的定額是副將5員分別委帶"致遠"、"濟遠"、"靖遠"、"經遠"、"來遠"各艦,參將4員、遊擊9員、都司27員、守備60員、千總65員、把總99員、經制外委43員。

北洋艦隊全軍歸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節制。船制方面,將能出洋作戰的鐵甲艦、巡洋艦9艘編為中軍和左右翼3路,每路3船;將只能防守海口的炮艦6艘編為後軍,將魚雷艇及練船、運船等10艘另編為左、右、前、後隊,不與戰船中軍、左、右翼相混。全艦隊共有官兵40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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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清王朝正式擁有了一支在當時被稱為"世界第六、亞洲第一"的海軍艦隊。北洋艦隊成軍後,按李鴻章的計劃,準備再向外國購買幾艘巡洋艦和通訊艦,但是由於清政府將海防經費挪作他用,至甲午戰爭前,艦隊經費大幅減少。而此時世界上,正是海軍技術突飛猛進之時,北洋艦隊從1888年成立後,一直到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時,這麼多年居然未置一艘新艦,部份應進行之更新的工程,比如說更換新式火炮亦未能進行。原有的戰艦已開始落伍,無論航速、射速皆落後於日本,而最終在甲午戰爭中全軍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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