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件,有了"金三角",辯護成功不太難


毒品犯罪案件,有了

毒品犯罪案件,有了"金三角",辯護成功不太難

眾所周知,由於目前毒品案件數量的增多和處刑的嚴厲性,在中國被判處死刑的案件中,毒品犯罪案件佔了非常大比例。由於毒品犯罪案件的團伙性,涉案人數一般比較多,且由於死刑門檻不高,被告人被判處死刑很多,當事人往往一隻腳已經踏進了鬼門關,刑事辯護難度非常大,無罪辯護更是異常艱難。但是,每年仍然有很多毒品犯罪案件實現了一定程度上的無罪效果,如在偵查階段不批捕,審查起訴階段不起訴,審判階段檢察院撤回起訴或者法院直接判決無罪。即使無罪辯護不能成功,也可能會實現有效辯護,實現"刀下留人"的效果。

萬丈高樓平地起,在我看來,刑事辯護要取得好的效果,首要條件則是當事人、律師和家屬三方真誠合作,互相配合,形成牢不可破的鐵三角關係。當然,如果能成為金三角關係,那效果肯定會更佳了。

一、當事人是主角

我們知道,毒品案件有其特殊性,大多數當事人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只是辦案機關收網之時,毒品犯罪嫌疑人就好像魚缸裡的金魚,早就被摸得一清二楚,想要逃出法網可謂比登天還難。但是,限於目前的技術條件和一些因素,不是每個案件都能做到證據確實、充分,這往往就給了當事人和律師辯護的空間。

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基本上不具有法律知識,或者說對法律一知半解,被抓獲時驚慌失措,應對失據,他需要專業的律師幫助才能面對國家強力機關的司法調查。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他需要知道自己擁有哪些權利和義務,當權利被侵犯時,如何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當面對偵查機關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訊問時,知道如何實事求是地回答,要知道,我國並沒有"沉默權"。而口供一直是"證據之王",偵查人員會使出渾身解數以獲取想取得的口供。當事人一旦作出對己不利供述,日後即使翻供,如沒有有力證據也無法得到法院的採信。而專業的律師則可以提供專業的意見,輔導當事人,讓當事人面對訊問時心中有數,不慌不忙,為日後的辯護打下良好的基礎。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當事人主觀上是否是"明知"至關重要,如果是受騙上當或者存在誤解,則不構成犯罪。有相當一部分被採取強制措施的人,因為辦案機關沒有證據證明當事人主觀上明知,導致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檢察院不予以批捕而無罪釋放。

筆者辦理的周某運輸毒品12公斤案件,雖然在周某駕駛的貨車上搜查出12公斤冰毒,但是其供述對於被放置在車上物品中竟然有毒品完全不知情,偵查機關也沒有證據能夠證實周某"應當知道"。最終,周某被無罪釋放。這一案件中,如果周某存在主觀上明知是毒品還予以運輸,則構成犯罪無疑,在毒品數量重達12公斤的情況下,其基本上毫無逃出生天的機會。所以,當事人因素至關重要,為金三角的關鍵一環。

二、律師得選狠角

致勝的另一個關鍵因素,金三角的另外一環,就是必須有一位專業的毒品辯護律師為當事人保駕護航。如果律師足夠專業,他會在之後的會見中解釋毒品法律規定,告知維權方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理清有關事實和證據,打好質證和辯論的攻堅戰,對當事人進行專業輔導,提示法律陷阱,甚至將當事人訓練成半個律師。在刀光劍影的庭審中,一般沒有經歷過的話會非常緊張,完全不知道如何回應。如果沒有專業律師指點,僅憑當事人自身的法律水平和應變能力,只能在庭審中被公訴機關揍得鼻青臉腫,找不到北,最後慘敗而歸。

專業律師在案件中往往起主導作用,有時候甚至能化腐朽為神奇。在刑事辯護這個大舞臺上,他可以不是名角,但必須是個狠角色。他是當事人的智囊和謀士,分析案情給出法律意見,是當事人的心理諮詢師,能帶動當事人的情緒給予信心和勇氣,也是當事人的人生導師,能給人以成功的希望和路徑。

筆者曾經在某個販賣毒品一審判處死刑案件中看到某律師,對於公訴人所舉的幾乎所有證據均沒有異議,全程沒有提出有效辯點,只是非常籠統地發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辯護觀點。可想而知,結果是非常糟糕的。

三、近親屬甘做幕後配角

當事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後,通常會被羈押,一切在外事務均依靠近親屬進行處理。經濟上完全依靠近親屬打理,精神上需要近親屬慰藉。他們可以通過定期匯款、通信等方式保持給當事人信心和希望,讓他們感受到雖然有高牆阻隔,但是他不孤單,近親屬是他的堅強後盾,他們能發揮的作用是任何外人無法替代的。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這個範圍比較廣,有利於保障當事人辯護權。然而,根據我們多年辦案經驗,有權且想介入律師委託事宜的人數越多,反而會更加複雜,這時候恰好印證了一句話:一個人一條龍,三個人一條蟲。在是否委託律師,委託什麼樣的律師等問題上,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內部鬧分歧,很多時候不統一,白白耽誤了聘請律師的最好時機。即使委託了專業律師後,有些家屬也不甘於做幕後角色,對於專業律師的工作指指點點,自以為是,對於律師工作任意發表觀點,指揮律師幹這幹那,提出各種無理要求,最終讓律師無所適從。

刑事辯護特別是毒品犯罪案件辯護是項非常專業的工作,不是能夠識字就能勝任。一個律師要成長為優秀的專業刑事辯護律師都要經歷5至8年,甚至更長時間的培養和訓練,經歷的庭審幾十上百場,才能面臨複雜的局面不慌亂。當事人近親屬只是一次碰上這樣的機會,全然沒有經過專業訓練,就妄想能指揮專業律師,這完全是兒戲。

曾經有當事人笑問:請問律師,你們上法庭時戴假髮嗎?很多人對法庭的一點想象,完全來自於港劇,面對這異常複雜的庭審,近親屬應該"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切忌外行領導內行,甘於當幕後配角,做當事人和律師的堅強後援力量,扎牢金三角,為最終勝利奠定基礎。

總而言之,在刑事辯護中,特別在複雜疑難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作為主角的當事人,必須與具有狠勁的的專業律師真誠協作,在幕後配角家屬的大力支援全力配合下,從鐵三角關係進化為金三角關係,案件才能最終取得良好的效果。

石伏龍律師,合夥人,法學碩士,湖南省律師協會行政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委員,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人和刑事辯護研究院毒品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專注於毒品犯罪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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