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老人,在丧偶或离婚后想要再找个老伴,常常会遭到子女的反对,大多数的原因都是跟利益有关。王伯就是这种情况,他的遭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王伯今年65岁了,老伴死的早,为了女儿,他含辛茹苦把她养大成人,一直未另娶。
如今,女儿也结婚生子了,她出嫁的时候,自己名下有三套房子,其中一套三室两厅的和一套两室一厅的送给了女儿,剩下一套一室一厅自己住。在上海,这两套房子已经值不少钱了,本想着,女儿应该知足了,但通过一件事,让他完全始料未及。
王伯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跳舞,在圈子里认识了比他小一岁的张阿姨,她老伴十年前因病去逝,至今还是一个人单过。
因为张阿姨是教练,王伯和她接触的机会多,他会跳的舞蹈,都是张阿姨手把手教会他的,这让他的老年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更让他惊喜的是,在自己的古稀之年,竟然遇到了人生的真爱。
交往一年后,王伯决定和女儿说明此事。希望得到女儿的支持,谁知女儿听后,强烈反对他们在一起,还出言不狲地说,那老女人想和你结婚,就是没按寒心,想分你的房子。
王伯耐着性子跟她解释,张阿姨就怕你有想法,所以她说了,倘若你同意我们结婚,就先登记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我先下世,她会净身出户。不为别的,就为老了我们有个伴说说话,吃喝你不用担心,我们都有退休金,如果那时我们都走不动了,就去养老院,总之,我们不会给你添负担。
无论王伯怎么解释,女儿就是不同意,谁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计划往往没有变化大最后还警告他说,如果你选择和她在一起,你就没我这个女儿了。王伯没办法,只好好张阿姨的事情不了了之了,继续着自己的孤独生涯。
和张阿姨分手后,王伯也不去跳舞了,整天郁郁寡欢。一年后,他暴病而去,女儿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是死后的第二天了。
其实,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是女儿的自私直接或间接导致父亲的离去。
我们不妨从头再来看看这个案例。
1.因为女儿,王伯在年轻的时候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又当爹又当妈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即使在晚年遇到自己“黄昏恋”,也没忘记跟女儿沟通,争得她的同意。
2.为了消除女儿的担心,也主动提出婚前财产公证。
3.打算再婚时,已经把自己的吃喝养老问题安排妥妥当当。
按理说,王伯的做法已经对女儿没有什么负担了,应该得到女儿的支持。然而,女儿的话让王伯最终放弃自己的幸福。作为子女,你在反对的时候,审视一下你有多少时间陪伴父母,站在在父母的角度看他现在过得是否幸福。父母这辈子,为我们妥协和付出的真的太多太多了,这一次,我们就不要阻挠他们再婚。让父母也任性一会吧,让他们在黄昏到来的时候,尽情地享受属于自己的爱情。
所以,身为儿女,我们应该让父母的物质生活过得好,也应该让他们的精神生活过得满足才对。单身老人独居生活难免寂寞,即使有子女在身边照顾也不是长久之计。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即使不缺也吃不缺喝的,但他们的精神世界依然是空虚寂寞的。每个人都有追求的爱情的权利,都有享受幸福的权利,父母的“黄昏恋”也不列外,作为子女,我们要理解,尊重,支持他们的选择,而不是反对,让他们在有生之年幸福安康,才是我们对父母最好的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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