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用“古風”翻譯的歌詞,尷尬到我腳指頭蜷縮

那些用“古風”翻譯的歌詞,尷尬到我腳指頭蜷縮

保命提示:以下文章僅代表院辦本人一點點粗鄙的意見。

翻譯是一門集工具和藝術於一體的不斷演化的學科,實踐的時候因地制宜,不同環境和文本所偏向的理論都是不同的,沒有任何一個單一理論能夠完全代表“正確”“權威”。

請勿上升大院本身,如有爭論,院辦就……回去問問教授。嗯。

在網易雲音樂聽過歌的人,十有八九都曾經受到過這種歌詞古風翻譯的摧殘。

那些用“古风”翻译的歌词,尴尬到我脚指头蜷缩

沒想到,殤來殤去,殤到了這頭上

下面還有很多人在叫好,讓人不得不懷疑自己,到底是自己欣賞不來,還是這些翻譯真的是語文水平不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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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十級,中文十級(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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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風歌詞翻譯並不是一個新鮮的現象,但是經久不衰,一直有被細水長流地鞭屍。

這個現象的起因還得追溯到多年以前,就算你並非阿黛爾的歌迷,也不是翻譯專業的學生,也一定知道當年一首《Someone Like You》,被翻譯成古風之後的出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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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還在被拿出來作為翻譯水平100級的例子

阿黛拉有被冒犯到

荷鋤葬花阿黛爾,悽美是悽美,但總感覺哪裡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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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mmmm這是阿黛玉,不是阿黛爾

平心而論,不論場景風味是否合適,這版翻譯起碼在意思上還是大抵對得上的,沒有過分地添油加醋(就算諸事安康這種翻譯還是對不上原文)。

受到它的啟發,很多人開始對外文歌詞下狠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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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被拿出來盛讚好美好精簡的古風歌詞翻譯必定有一下這一版的《Her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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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這種翻譯在評論區裡非常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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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上魅力!!!

也是這位朋友,還即興把正版的古風翻譯補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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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美啊!好美啊!

你看著歌手本人的臉,告訴他,我要在你最瘋狂的蹦迪夜場裡,在DJ瘋狂搓碟的電音舞曲中,用一種痛恨自己在酒場買醉的態度,高唱出“夜 未 央 樂 未 殤”這六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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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聽都不是內味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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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貴安,讓這版翻譯增添了一絲絲二次元的底色

“我蹣跚趨向你”,聽起來非常繾綣是吧。

然而這首《Never let me go》的主唱是Lana Del Rey,曲子的畫面感也是一如既往地上世紀美國夏日小鎮,明明是好好的慵懶情歌,被翻出一股小家子相公娘子味。

想象一下火葬場天后在院辦面前以咯繾文學的語氣“枕邊夢醒相濡以沫執手偕老”,院辦整個人都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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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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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風歌詞翻譯還不僅僅侷限在一般B榜流行音樂中,就連說唱,也是不放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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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一幫rapper變成了竹林七賢

要是說“吾卒矣”還可以勉強說是在強行製造荒誕的反差感,“置舊之嬋娟棄”就是一句裝文不文意味不通的裝13翻譯,把嬋娟用成這樣,蘇軾都想打人

而且下一句的本意是“我不認為你是我哥兒們”,“汝焉非餘友也”一句,一個焉一個非雙重否定,意思完全變成了“你難道不是我哥兒們嗎”,充分證明了翻這句的人,不僅英文不行,中文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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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有人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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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風翻譯重災區Coldplay

添油加醋的又一實例,大週末開心喝酒唱歌,被翻成“醉飲我血”,還“噬我心魂”,無中生有的“耳鬢廝磨”,前面兩句上戰場,後面兩句新洞房,風格雜糅場景混亂一概不管,字數對上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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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甜甜布蘭妮現在就趕來揍你

這種變種民國古風也是歌詞翻譯的重災區,一首熱辣三人行的《3》,“若你不喜這”翻得狗屁不通,簡直看得人頭都大了。

後面的典故化用也是完全不講內容。原典共剪西窗燭的字是有合理解釋的,講的是剪短蠟燭芯的碳化部分,讓燭光明亮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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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硬湊了個“繪紅燭”,繪的是啥,原文沒有,譯文也沒有,反正就是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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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r the shore》

人家寫這麼多Alone就是要靠這種重重複復的氛圍疊加,你左一個單槍匹馬右一個形單影隻,同義詞大賽呢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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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一篇,已經不用去研究中文翻譯到底有沒有語法毛病,就憑把星球被吸入黑洞的宏大場景翻成小裡小氣的“燈火闌珊”“飛蛾幻滅”,就可以零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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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是有很多人會把古風翻譯封為神翻譯的一種,甚至還專門建立了古風翻譯的歌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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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們看來,這是在努力表現中文的優美和牛逼。

“英文太直白了,你看,這麼簡單的東西,漢語卻能用如此優美的形式來表現。”

他們所認為的“中文十級翻譯”,大概是下面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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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步步漣漪你到底是個什麼鬼中文

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你以為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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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你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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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詩好詩

院辦在這裡先說觀點:以母語的“美”為理由,強行馴服他國的詩意語言,是一項非常傲慢的行為。

難道中文就一定比其他語言優美嗎?

並非說沒有文化自信,要是外國人翻譯魯迅,說“吳媽我要和你睏覺”一點不好粗鄙至極沒有文化過於直白,然後翻成“吳夫人,枕邊夢醒可好?執子之手可好?”,那中國人找誰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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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寫成這樣,是有原因的,不要老以為人家母語有問題寫不出好詞,要譯者天花龍鳳二次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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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該不該用古風語言翻譯外文歌詞的時候,很多人就會搬出“信達雅”的理論來為古風翻譯代言,認為翻譯就是要這樣才叫翻得好。

信達雅本身並沒有什麼錯,就算信達雅只是現代翻譯理論裡面略微過時的冰山一角,對於非專業人士來說也是挺夠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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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很多人忘記了,信達雅,信為先。

信達雅並不是一個三項評分表,而是一個遞進要求,沒有翻譯準確的信,就算譯文通達可讀也毫無意義;而沒有信和達的雅,就是朽木上的繡花被面,只能淪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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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個“雅”,已經被翻譯界翻來覆去研究了近百年了。

原文有意粗鄙或者從簡,需要譯得風雅嗎?雅的標準和界限又在哪裡?嚴復本人討厭白話文,而文白之爭早有定論,“雅”身上的復古傾向,又該如何調整?

雖說不是百分百,但是在“雅”上下功夫的很多人,根本就不是在表現中文的優美,而是在表現自己的牛逼

以下這個翻譯算是很典型炫技滑坡的集大錯者——

那些用“古风”翻译的歌词,尴尬到我脚指头蜷缩

為了字數對齊亂加內容,第一句青絲少年意象重複,第二句直接虛構意象,第四句清閨和夢裡完全無中生有。

原文有的內容反而缺斤少兩,第二句無所畏懼的意思,被勉強壓進了意味不明的“笑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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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場景問題,古風套路過於嚴重,好好的流行歌扔進古風圖景裡面,就像你要蹦迪,DJ卻在放荷塘月色一樣,索然無味,且一腦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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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用“古风”翻译的歌词,尴尬到我脚指头蜷缩

院辦曾經也是一位正經的翻譯專業學生,期待已久的第一堂筆譯課,教授樂呵呵讓我們給他分享一下什麼是大家心中優美的翻譯。

一位同學聲情並茂地朗誦了類似以下句子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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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的臉當時就黑了,很嚴肅地說,這不叫翻譯,只能叫自以為是的二次創作。

院辦現在已經不怎麼接觸翻譯了,但是有一個理論,院辦深以為然:最好的譯者,都是隱形的。

那些用“古风”翻译的歌词,尴尬到我脚指头蜷缩

這個理論雖然不一定萬能

但是絕大多數場合下是適用的

這種花裡胡哨的古風翻譯,

就是在讀者和原文之間拼命表現存在感,譯者越想表現自己,讀者和原文之間的距離也就越遠,譯文也就越失敗。

不講功能對等異化歸化語義交際等等等等五花八門的理論,也不管文藝翻譯這個範疇到底能應用怎樣的方法,單就最粗淺的層面來說,什麼是“好翻譯”?

讓人讀懂原文,而不是讀懂你。

那些用“古风”翻译的歌词,尴尬到我脚指头蜷缩

不要幹這種缺德事,謝謝

這並不是什麼死板教條,而是最基本的尊重,尊重你所翻譯的原文,也尊重想要知道原文是什麼意思的讀者,能做到這樣的古風翻譯,才算是真正讓人叫好的古風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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