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蛙、水蛇、水鱼可食用吗?权威回应来了

青蛙、水蛇、水鱼可食用吗?权威回应来了


今天上午,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市疫情防控工作第41场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卢祖华介绍我市介绍我市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大对非法捕猎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打击情况。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3月9日,《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特别对违法食用行为大大提高处罚力度,食用者最高拟可罚款1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严控和宣传“两手抓”,一方面,每日派出两个工作小组,对全市涉及野生动物的10个自然栖息地、28个养殖场、26个自然保护地及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开展专项检查,迅速对全市28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全面封控。累计封存、隔离、救治野生动物

约 46万只/条。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对我市野生动物经营市场、餐厅酒楼等经营户、野生动物栖息地,森林公园等64处自然保护地进行清理排查。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力度,坚守野生动物“保护线”。


问:养殖的青蛙,水蛇,水鱼可以食用吗?

答:对陆生动物而言,《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所列允许食用的动物种类(如猪、牛、羊、鸡、鸭、鹅等),其人工养殖种群是被允许食用的,但其野外种群和该目录以外的其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属于禁止食用范围。对水生动物而言,《野生动物保护法》已规定禁止食用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列入可食用水生动物目录的不在此次《决定》禁止食用范围。

养殖的青蛙(如牛蛙、美国青蛙等)列入农业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目录的可以食用,其它未在目录的蛙类不能作为食用品种;水蛇不列入现有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和农业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目录等可食用动物目录,所以不能作为食用品种;水鱼是鳖的俗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人工养殖的可以食用。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会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世平介绍我市医药及医疗器械类企业复工复产及市场物资供应等情况。

截至3月9日,我市去年底正常生产的35家药品生产企业均已全部复产;32家药品批发企业均已复产,9家药品连锁企业均已复工、超过2750家零售药店开门营业,占比超过95%9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达产。特别是在疫情之初,通过动员复工,应急备案转产等形式实现超过25家企业生产防疫物资。

青蛙、水蛇、水鱼可食用吗?权威回应来了

目前,我市既实现供给“量的增长”,又实现供给物资“质的飞跃”,特别是防疫重点物资供给,实现从“一无所有”到“初步自给”,从“单一供给”到“品种覆盖”,如磷酸氯喹的复产和医用防护口罩的投产。

截至3月9日

口罩供应依然紧张,但略有缓解;酒精、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颗粒等供应基本正常,价格平稳。各药店认真落实销售发热咳嗽用药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保持药店登陆智慧食药监系统注册率100%、信息上报率100%。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促产能、扩渠道、兴节约的措施全力保障防护物资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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