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往无前:陕西司法行政系统战疫纪实之三十六

【商洛市司法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商洛市各级安置帮教机构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安置帮教工作职责,迅速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全力以赴落实好安置帮教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做到了全市安置帮教工作“零疫情”、刑满释放人员“零违法”。

强化摸排,做好衔接。组织县区安置帮教机构全面摸排2020年以来的刑满释放人员,重点排查从湖北省、山东任城监狱、浙江十里丰监狱等疫区返回本地的刑满释放人员。截至到目前排查刑释人员53人,其中5人正在进行居家隔离,4人释放后未返乡,目前在外地隔离,其余人员已结束隔离期。

加强监管,严格防控。对1月31日以来释放的刑满释放人员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台账,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期间14天隔离制度,对还未返回住所地的人员及时取得联系,掌握动态,随时跟进,对隔离期满的刑满释放人员由专人负责掌握动态,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在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全覆盖。

【杨陵区司法局】

为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有关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杨陵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司法厅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把刑释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各镇办政法委员为副组长,安置帮教、各司法所为成员的杨陵区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工作专班,及时组织召开4次司法所所长及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具体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工作,确保刑释人员依法妥善安置,无缝对接到位,严防脱管失控。

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台账。对今年以来监狱与看守所释放的人员逐一排查,联系家属对有关情况收集汇总。对自2020年1月31日以后刑满释放人员进行14天隔离措施。

加强人员管控。为确保不脱管失控,逐人跟踪回访,对解除隔离或者不需要隔离的人员每周一见面做好说服、引导工作,准确掌握其活动轨迹、身体状况以及遵守安置帮教相关情况。通过面对面讲解、微信推送防疫知识等方式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科普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引导刑满释放人员增强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控能力,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落实帮教措施。严格“四个一”管理。即:家庭落实一名管控人;所在村(社区)落实一名管控监管干部;镇(街道)确定一名包抓干部;各司法所建立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微信管控群。(韩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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