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排別墅開發商送地下室屬什麼意思?

用戶64598321


先要看這“地下室、車庫”部位,是否與居室建築在結構上連為一體。若是一體的,則該部分本該就屬於購買該套房的業主的,只是不能計入房屋建築面積而已,“贈送”純粹是商業噱頭,無需另訂合同,只要在房屋銷售合同裡“建築結構”、“設施配備”欄中註明即可;若是分離、獨立的,則要看這“地下室、車庫”是否有獨立成套的測繪成果(見測繪報告)。若有,則應當成另外一套房屋,雙方單獨訂立“房屋贈與”合同;若沒有,就屬於不可售,它或許是單元樓的公共部位。既然不可售,開發商就沒資格拿來“送人”。例如,它可以指定公共樓道里的某個角落“送給某某人”嗎?


沐目先生


聯排別墅全地下室不算建築面積,半地下室按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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