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国时期警察配发的是步枪而不是手枪?

自立124


因为这个说法并不准确,上图来自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的浙江省公安局年刊,其中有所备枪支列表,其中警队主要配备的还是手枪,其中以毛瑟C96为主。但步枪甚至机枪也是有的

虽然在受训时手枪步枪的使用都会用上,但在日常射击考核中只有手枪成绩。

不过当时的治安比现在要混乱的多,尤其是军阀割据时期匪类众多,民间流通的火器也多,光靠手枪遇到恶心治安事件时还真不够用,因此步枪机枪之类的也是必备。


疯狗的轻武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很简单,原因如下:

第一,洋人巡捕基本都是手枪。

比如上海租界的巡捕基本都有手枪,他们不缺钱,想买多少手枪都可以。

甚至,租界巡捕还有装甲车呢。

不过,仍然又巡捕是背着长枪巡逻的。

公共租界巡捕房主要使用的是英、美国家制造的英制口径的枪支,步枪为英制口径0.303英寸,简称“点三〇三”,折合公制约7.7mm。此枪一般在各巡捕房门口由印度巡捕或华人巡捕站岗使用。李·埃菲尔德第4号马克I式步枪,俗称303步枪。

这种没其他意思,仅仅是为了威慑。

为什么以前香港印度保安都要持很长的霰弹枪站岗?因为这种枪外形威慑力很强,普通鸡鸣狗盗和闹事群众看了就害怕,不敢怎么样?

第二,中国大中城市警察。

大城市的警察同巡捕区别不大,手枪数量还是比较充足的,只是型号不统一。

况且当时大城市社会治安一般还不错,警察平时巡逻也不用人人带枪,带着警棍之内就够了。

警察局里面一般放几支枪,巡逻时候只有带队的警官才会带枪。

当然,有些警察局还会存在枪械不足,放几支长枪充充门面,平时少用的。

第三,中国中小城市、县城。

这种很多警察都是用步枪的,没有手枪。

原因很简单,制式手枪价格不菲。

一支盒子炮外加500发子弹,高达大洋70块。

一支勃朗宁1910花口撸子手枪,也要40块大洋。

性能比较好的美造柯尔特M1911手枪,每支50块大洋。

这些价格都很高,当时上海市普通工人每月在8块大洋工资,等于买一支盒子炮要9个月不吃不喝才行。

按照今天上海工人月薪至少5000元来计算,相当于一支盒子炮要4万5000元人民币。

套用董雷的一句台词:你卖大炮呢?

而北伐时期,一支的上海兵工厂生产的仿88式步枪(即汉阳造)连同刺刀,子弹袋外加水壶才26块大洋。

而88式步枪在中国已经算是最好的步枪了。

如果你买一些二三流的步枪或者二手步枪,10块大洋甚至几块大洋都可以搞定。

价格可以相差好几倍,这些小地方警察怎么可能人手一只手枪,况且也买不起啊。

第四,实战考虑。

民国小地方,比如县城之内,警察可不是开开罚单的那种,是很容易和土匪交火的。


民国很多地方土匪众多,整个东北土匪至少20万,遍地都是。

河南、山东土匪都敢攻打洗劫县城。

手枪这种东西,维持县城内治安,抓抓毛贼是足够了,但对付土匪就不行。

因为土匪基本都是长枪,射程远,精度高,有时候还有机枪,你警察拿手枪去送人头吗?

其实原因还有很多,就说这么多吧。


萨沙


别被“税警总团”和“交警总队”这两支特殊的警察部队给带沟里去,前者是宋子文用来武装缉私所建,就是按正规军路子走的,后者是军统掌握的“忠义救国军”、“别动军”改头换面而来,从性质上说属于特务武装,仍然不是普通的警察。



任何时期任何国家的警察,其装备和火力强度都是与任务相匹配的,民国那是大小军阀盘踞一方和土匪横行的乱世,税警总团作为南京政府财政部的直属武装,必须有相当的威慑力,是一支特殊编制特别装备的部队。当然,最终也因为逾越了性质的红线,被蒋某人下令收编,1937年淞沪会战时已经是旅级作战部队。

民国警察也大致分为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和武装警察三大类,比如什么矿业警察、交通警察(不是指挥交通的,而是守备交通线的)、税务警察、盐业警察等等,大多属于武装警察。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他们针对的目标不仅是盗匪,还有一方你懂的。所以武装警察是正规军、保安团的战斗力补充,装备长枪比较正常。



《地雷战》应该都看过,配合日军扫荡抗日根据地的有两拨汉奸,一拨是伪军一拨就是警察队,习惯上被抗日军民称为“黑狗子”,基本装备长枪,他们就是原来各县城的警察队投降改编的。他们配备长枪的原因,前面已经解释过了,针对的对象当然不是老百姓和普通的刑事犯罪分子,用手枪威力和火力都不足。

造成地方警察长枪装备较多的还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是民国时期手枪数量的不足,进口的撸子等好枪,军队里的军官们还抢着要呢,哪轮到警察系统配备。要么就是明显偏大的驳壳枪。说实话对于在城市执行任务的警察来说,挂着盒子炮明显是笨重的,既容易走火、火力强度也是浪费,当年确实缺乏合适的警用手枪。



其二是军队淘汰下来的旧枪,基本流入了保安团和警察局,以国民政府的财政能力,给军队进行大规模武器装备采购都非常吃力,自然没有余力再给警察订购什么制式武器。因此,军队淘汰下来的老套筒、汉阳造装备给警察使用,是最合理的“废物利用”,所以结果就是许多警察背着老掉牙的步枪。

这些武装警察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下,而大城市的刑事警察和治安警察,仍然是以装备短枪为主,比如《北平无战事》里面北平警察局的大部分警员,仍然是佩手枪或者挎盒子炮,因为没有作战任务。在北平、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是宪警特“三位一体”结构,需要动用高强度火力时,有宪兵部队呢。



所以北平、上海、南京等大城市和各省城,还没有惨到这个份上,最近的《光荣时代》、《新世界》等剧也多反映了北平旧警察局的情况,背长枪的警察数量很少,多装备手枪和警棍。金海的京师监狱属于特例, 看押犯人的监狱重地,配备几挺机枪和部分长枪,那是必须的。

民国警察早期学习的是日本警政制度(北洋时代),针对民事为主,其实长枪配备不多。到南京政府成立后,警政学习的是德意的极权制度,军事化色彩很浓,长枪就比较普遍了。



而就级别来说,民国警衔中的警监、警正、警佐等“警官”,基本还都佩带手枪或者驳壳枪,甭管怎么来的。而至于下级的警士等等,那就是有什么配备什么了,没有武器拿个警棍也是正常的。

比如解放前的上海警察局有16000多人,绝大多数治安警和刑警装备的仍然是手枪 ,重火力配置只在市警察局有一个“机动车大队”,它干脆就是陆军的一个装甲营改编的。这个机动车大队拥有装甲车数十辆、迫击炮10余门、机枪30余挺和步枪卡宾枪200余支,最终在地下党的策动下起义了。


度度狼gg


为什么民国时期的警察配发的是步枪而不是手枪?这是提问者认识上的一个误区,也是不少人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民国警察的武器并不局限于步枪,手枪也是大规模配发的武器之一。只是具体地域和警种不同,警察的配枪也不尽相同。

税警总团、交警总队

民国的税警总团和交警总队虽然名称中都有一个警字,但其实不能将其定义为传统意义上的警察,他们更像是一支正式的军队!税警总团是蒋某人的大舅哥宋子文所建立、用以缉私的一支部队,名义上是警察,但实际武器装备与军队无异且远优于杂牌军部队,甚至与蒋某人嫡系的德式装备、美式装备都不相伯仲!

至于所谓交警总队,那可不是现而今的交通警察!民国的交警总队是抗战之后为改编军统下属武装力量而专门设置的警察编制,说白了就是军统(保密局)的特务武装,换了块牌子而已,换汤不换药,实际上还是军队。这帮人的装备虽然比不得财大气粗的宋子文搞出来的税警总团,但比起杂牌军,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这两种所谓警察,实际上就是军队,武器装备自然也是五花八门、长枪短炮都有,不局限于手枪或者步枪。

大城市警察

民国时期如首都南京之类的大城市,警察的警种还是相当多的,似乎并不比现在少多少。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司法警察、交通警察……一应俱全!身处首都,警察扛着步枪上街也太有碍观瞻了。因此,南京等大城市的刑警等等通常都是配备制式手枪的。当然,南京作为民国的首都,治安还是相当不错的,也不需要所有警察都配枪。像交警之类的警种,基本上和现在差不多,除非必要,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配枪上岗的,民国的交警基本上也就是挂根儿警棍就行了、根本不带枪,也就无所谓手枪还是步枪了。

当然,配长枪的警察也有,例如警察局门口站岗的哨兵,为了更具威慑力、显示武力,往往也会配备步枪或者冲锋枪之类武器。当然,为了防止突发暴力事件,民国警察局的枪库里通常也还是会配备机枪、步枪、冲锋枪之类大杀伤性武器的。最奇葩的是北洋时期北京的巡警,有不少巡警甚至只配备了一把马刀上岗……

中小城市的警察

民国从北洋时期开始,国内一直就没有真正安宁过,先是军阀混战、继而是新军阀混战、接着国军又开始对红军大开杀戒,十年内战结束后紧接着又进入了抗战阶段,抗战结束之后随即又进入了内战时期……因此,民国中小城市的警察不仅肩负着行政职能,还部分肩负着“准军队”的职能。所以,民国时期中小城市的警察配备步枪也便成了常态。当然,警官通常情况下还是配备制式手枪的,配备步枪的基本都是普通警员。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抗战期间不少民国警察成建制投日之后直接被改编为了伪军。原因不难理解,因为他们本来就具有“准军队”职能,稍加改造便可以成为日军镇压抗日军民的帮凶、工具!当然,财政预算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中小城市不是首都南京那样的地方,财政收入有限,全部配备手枪费用显然太高了。民国时期很长一段时期内,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武器禁运,除了俗称的“盒子炮”之外,手枪几乎都是禁运武器。而中国国内的兵工厂出于战争需要,生产的大多都是长枪,手枪配备军队尚且有些勉强,就更别说是给警察全部配备手枪了!因此,民国时期的手枪比步枪价格要高出许多。在财政预算有限且又对步枪有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中小城市自然更愿意给警察配备步枪。

除了以上这些原因,民国中小城市、尤其是县城、市镇的警察因为人员、经费等因素的限制,警种界限相对不是特别明显。不少警察甚至多种职能一肩挑,在这样的情况下,给一线警察配备步枪显然比射程、杀伤力相对较小的手枪要合适得多。

综上所述,所谓民国警察配发步枪是事实,但也并不是所有警察都配备步枪。根据地域、警种、职能、级别的不同,民国警察的也是会配发手枪的,甚至特殊情况下还会配发一些重武器。当然,在那个战争不断地时代,一切武器装备都要优先军队,警察自然成了“后娘养的”,只能捡军队淘汰的武器了。但宋子文的税警总团和军统的交警总队除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军队!


农民工歪说历史


民国警察当然是又有手枪又有步枪了,至于民国影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全部装备步枪的警察部队也是符合历史的。

民国警察制度是比较繁杂的,除了常规的刑事警察、巡警外还有大量的武装警察部队,什么保安队、盐警、路警、河警 、交通巡警(不是管交通的,是守卫交通要冲的警察部队),常规的刑警探员当然装备是手枪居多了,总不能让他们拿着长枪去查案吧,但是下面那些各种警察部队就不一样了。

装备手枪上海的巡捕房巡捕

其余那些名目繁杂的警察部队,虽然番号带有警察字号,但执行的任务则是以守备安保为主,有时候还会配合正规军作战,本质上是地方政府下属的武装力量,他们不但要有长枪,机枪手榴弹都有。如果你要类比的话,他们和今天的武警部队更类似,和公安则有很大区别。

下面我就以抗战后成立的交通警察总局这支武装力量来简单举例介绍

交通警察总局成立于1946年,是戴笠收编汪伪政府的部队和忠义救国军之流的土匪武装组成的武装力量,下属18个交通警察总队和一个直属大队,他们的任务是驻扎在全国的矿区、港口、交通枢纽和铁路沿线进行管理保护,维护车船道路运输的安全,而且列入南京国防部的作战序列之中。交警总局不但有着常规的轻武器,还有着各类火炮、坦克、装甲车,甚至还有炮艇。这样的部队说实话只是定了个“交通警察”的名号,完全就是军队了。

上图是西安解放后,我人民解放军接收的西安警察局的武器清单,里面有79步枪800支,土造79马枪9支,自来的手枪(毛瑟盒子炮)44支,其他手枪28支,冲锋枪4支,可以看出,这完全就是一支轻步兵部队。


伦敦上空的喷火


我们看民国时候的电视剧,就可以看到当时的警察很多都是背着步枪,而现在社会一般都是用手枪。



这是因为民国社会一般比较混乱,所以光靠手枪的话未必能够保持社会的安定。要知道在那个时代,社会上很多人都拥有武器,不像现在社会是禁枪的。就像当时的国际大都市上海三教九流,那时候杜月笙黄金荣他们的黑帮都是拥拥有武器的,如果警察也只是用手枪的话,很可能就摆平不了那些人。



当然,也不是全部都用步枪,像那些警察的头目他们没必要去冲锋陷阵,所以一般都是配着手枪。配备步枪的都是小喽罗们,他们必须打在第一线作战,为社会安全冲锋陷阵,和黑帮以及犯罪分子做斗争。那时候全国各地方还有很多军阀的存在,所以面对那些势力光用手枪,事实上有时候跟紧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事实上别提步枪,这种威力比较大的武器,由于在民国的时期,那些犯罪分子和盗匪实在是太厉害,有时候警察甚至都要配备装甲车进行巡逻。当然租界安全秩序一般还是比较好的,所以租界里面的警察一般配备的还都是比较轻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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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读历史


配发步枪的警察有两种情况。一种其实就是精锐部队只不过是以警身份出现,相当于现在的武警。像九一八事变时敢于对日本作战的就是警察部队指挥官黄显声将军是沈阳的警察局长,手中掌握着一只战斗力非常强的警察部队,最后在渣滓洞被除死。宋子文的税警总团也是这个情况。另一种就是最差劲的警察,手枪太贵,不想给他们配,给他们配个最便宜部队淘汰的老套筒,都不一定能打得响,能吓唬人就行了。比较重用的警察还是配的手枪,大部分巡警都没有枪。


海中岩haha


因为便宜,首先要知道在那个时代步枪属于是军队的标配,而手枪却是一种奢侈品。在民国时期拥有一支美制勃朗宁或是瓦尔特,那可是上流社会的身份象征。

由于手枪本身零件过多,制造难度较大,所以在民国时期并没有国产手枪,一般都是从海外购买的鲁格、驳壳等。再加上即便是军队也只有军官才会配发手枪,所以这种自产成本高的手枪,自然只需要从海外购买即可,毕竟需求量不大。

但是步枪却完全不同,民国时期的步枪水平基本上还停留在一战水平,像是恩菲尔德、毛瑟、莫辛纳甘等在民国都属于上等货,一般都是国产的中正式步枪。由于步枪制造工艺简单且造价低廉,外加上当时还处于军阀混战时期,所以步枪的生产与采购自然非常庞大,而那些制造出来不合格的二等步枪,自然就配发给了警察作为威慑来使用。

其实当时民国警察所配发的步枪,基本上都是烧火棍,背着都闲沉的累赘。


九品侍卫


在我们现在所看的电视剧里面都可以看到警察一般拿着枪都是手枪,因为现代社会的安全还是比较有保障的,即使用手枪也能够保障社会的安全。事实上,很多时候警察都不带枪出去,因为用处真不大。

但是在民国的时候,可不是那样,民国时期比现在要乱得多是是,所以很多民国的警察肯定都是枪不离身的,而且民国更牛的是,很多警察配的是步枪而不是手枪。这可能会令人感到很诧异,因为步枪这种东西实在不是用来维持治安的,在很多人印象中是用来打仗的,难道民国就乱到要打仗的地步吗?

事情还真是如此,大家只要看过上海滩的描写,民国时期黑帮的就能看出来,民国时期的黑帮持有枪支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甚至能够弄到冲锋枪那种大威力的武器。而许文强最后就是被冲锋枪扫射而死,所以如果完全动用手枪的话,估计根本就维持不了社会的治安,只能够配备步枪这种大威力的武器,才能够震慑住黑帮和犯罪分子。

民国时期上海的治安还算好的,有一些地方军阀横行,甚至经常有乱兵作乱。这种时候,如果地方警察拿的武器太差的话,可能根本就制约不了这些人,因此配备步枪就成了这些警察的常用装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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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哥聊史论古今


民国时期的警察大概可以分为三等,第一等就是使用手枪的,第二等就是使用步枪的,最低等的连枪都有没有,只能配发一根警棍。

民国是一个很混乱的时代,在那个军阀土匪出没的时代,只有枪才是真正的硬家伙,才能够震慑住当时的社会环境。



好了回到题目。

第一等使用手枪的警察,这部分警察大多数都是警察里面的小头目的,具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或者是从事一些隐蔽工作的特务,因此他们可以使用可加精巧,且容易携带的手枪,虽然威力没有步枪大,但是好处就是可以随便的揣在裤兜里,不容易被发现。


第二等使用步枪的警察,这部分警擦才是真正的管理社会治安最坚实的力量,而且基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一般也是大中城市以上,因为城市越大,城市里面的势力也就也混乱,在有一定势力的城市里要能够镇得住场面,所以必须配枪的,而且还是威力更大的步枪。

第三等警察他们一般没有配枪,他们的活动范围大多是一些小城市,县城的样子。

小地方人少一般来说事也少,不容易出问题,因此他们只需要一般的警棍就可以管理好地方。当然这并不意味这他们没有,只是地方上的枪械会更少一些,只有在一些必要的情况下,才会携带枪支。其实这部分人更现实现在社会里的城管。

当然,在使用的枪械里面,步枪是最多了,其原因就是步枪国内可以制造,也就是汉阳造的武器装备,但是手枪,国内一般都是向西方国家购买的,而且购买以后连带着手枪的配件,子弹等等都需要进口,所以实际上还是使用自产的汉阳造更划得来。况且汉阳造的步枪威力也要比手枪大的。


试想一下,如果突然出现了土匪,打仗的时候总不可能要一群警察用手枪去硬刚,这肯定是没得打的,而使用步枪的警察更容易作为部队顶上前线参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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