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全面启动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近日,自治区公车改革办组织召开全区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启动工作会,安排部署中央公车改革办全面开展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考核评估工作和全区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工作。区、市、县三级公车改革办负责同志、具体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全区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传统的公务用车保障方式,加快构建新型公务用车模式。会议要求各市、县(区)公车改革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公车改革政策,加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细化公务用车制度参改人员范围和改革方式、交通补贴发放标准,做好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司勤人员安置;加强对保留车辆编制管理,强化年度预算管理,规范透明处置车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五个不得”(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业务用车等定向化保障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改革各项任务,确保全区国有企业公车改革10月底全面完成、取得实效。同时,要对照考核评估重点,指定专人,逐项梳理,补齐短板,确保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考核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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