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晚23時44分許,平涼市崆峒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值班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崆峒區花所鄉寺溝村三社,號牌為甘L2Sxxx的小型轎車發生事故,現場有人受傷”。接警後,值班民警火速趕往現場進行勘察處置。
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該車駕駛人高某所駕駛的車輛撞在了路西的限寬墩上,車輛被卡住且車輛受損,不能繼續行駛,造成單方面道路交通事故。民警上前,發現高某渾身酒氣,隨即將其帶至崆峒區白水鎮中心衛生院抽取血樣。後經鑑定: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51.2mg/100ml,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駕駛人高某對其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蜀黍幫你算算
酒後駕駛的成本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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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公安交警溫馨提示
車技千般好 杯酒失安全
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請勿飲酒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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