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邮政储蓄还卖保险?是否合法?

用户5683201213745


邮政储蓄银行(简称“邮储”)是我国的第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根据银保监会的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是可以代销保险产品的。商业银行代销保险就是利用银行客户基数大和粘性强的特点,向客户推销保险,行业俗称“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险为“银保产品”。目前大多数大中型银行都成立或参股了保险公司,其推介的产品一般为自己旗下的保险产品。比如,邮储代销的一般就是中邮人寿的保险产品。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寿险公司)的销售渠道主要由三种:代理人渠道、电销渠道和银保渠道。大部分银行系保险公司一般缺乏代理人渠道,大都靠银行网点,即银保渠道来代销。邮储有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在银保渠道方面是很有优势的。其获得的代理佣金收入属于中间收入,在存贷款息差缩窄的情况下,中间收入越来越获得银行的重视。因此,银行对代销保险、代销基金等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为便于推介,一般银保产品都以中短期的储蓄型分红险为主。因为产品形态类似于定期存款,但分红不确定,导致这类产品成了销售误导的重灾区,一些网点的工作人员在利益驱使和业绩压力下,就误导客户将存款变成了保险。媒体时有曝光的“存款变保单”现象就缘于此。

当然,银保产品并不是不合法,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产配置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关键是要做到明白投资,避免被误导。


独孤求白先森


邮储银行卖保险合法,但是工作人员的销售方法实在不敢恭维!

先说个我自己的例子:2010年我怀揣5万元现金到某银行准备办理3年期定期存款,但是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极力向我推荐某个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给出的理由是这种保险理财产品收益比银行存款要高的高,开始我并不想办理,但是当时年轻没有什么社会经验,又加上实在是销售人员“过于热情”,对我进行“软磨硬泡”,中途还有走来走去的大堂经理过来劝说,也怪我不懂,最后我还是买了保险而放弃了存款。

我被“游说”购买的这款保险产品是10年期,当时销售人员说收益绝对比银行高,但是我回到家仔细研究了一下厚厚的合同后发现并不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收益由保底收益+分红收益两部分构成

,分红收益根据保险公司以后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而定,也就是说分红收益还是个未知数!而保底收益仅仅为7900元,年化收益仅仅1%多一点!

我发现收益的猫腻之后就想退保,但是致电保险公司客服说已经超过了7天的退保犹豫期,要退的话只能退本金的百分之多少我忘了。没办法,我只能期盼在我持有这份保险的10年间那家保险公司别倒闭,别破产,努力经营有个好业绩,我也好多分点红利。

10年后,也就是这个月23号到期后我去提款,结果所有的收益加在一起只有1.8万元,勉强可以接受,但是也没超过银行的收益率啊!当年银行的存款利率可比现在高的多!从那以后,我这10年间拒绝跟保险公司打交道,也再也没有到那家银行办理过任何业务,真的被伤透了心。

为什么说储蓄银行卖保险是合法的呢?

其实储蓄银行卖保险的业务属于“代销业务”的范畴,简单的来说保险公司把保险产品放在银行代卖,并向银行支付一定的“代销费用”,

当然卖的越多,保险公司支付的代代销费用也就越多。

而储蓄银行代销保险业务是根据《银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的,从储蓄银行的营业执照上也可以看到其营业范围包括“代理保险业务”。

所以说储蓄银行代销保险完全合法合规。

既然合法,为什么那么多人诟病银行卖保险的行为?

从上文我举的我的例子可以看出,银行工作人员在代销保险的时候完全不顾及客户的心理感受,有人甚至刻意隐瞒收益率,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保险卖出去,他好从中赚取提成!

我相信在银行有我种遭遇的人不止我一个!

小结

从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储蓄银行销售保险完全合法,属于营业范围内的“代销保险业务”,但是建议销售人员改进销售方法,向投保人明明白白的解释条款,把利弊都讲清楚,这样才不会误导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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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老刘聊财经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又包括哪些业务。

一、什么是邮政储蓄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是邮政业务的一部分。他属于中国邮政集团管,还要受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管理(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属管辖行。其他,工、农、中、建、邮政银行等都属于商业银行的范围)。所以邮政储蓄银行经办了一部分商业银行的业务。

二、邮政储蓄银行包括哪些业务。

1、吸收本外币储蓄。

2、办理汇兑业务。

3、从事银行卡业务。

4、代理收付款业务。

5、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业务。

6、代理买卖外汇业务。

7、代理保险业务。

8、代理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等特定业务。

9、办理政策性银行、中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大额存款业务等。

10、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提供个人存款证明,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等。

其中第7项就是代理保险业务。所以邮政储蓄银行能办理保险业务,只是其中的一项业务。是合法的。可放心购买。


清爽生活901


邮政储蓄可以卖保险,是合法的。

一、邮政储蓄可以卖保险,是因为其获得了代理销售保险的资质

邮政储蓄银行和其他银行一样可以代理销售保险,是其获得了代理销售保险的资质,而不是其他原因。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79号)第三条的规定:

第三条 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根据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若进行销售保险,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这个许可证也就是销售保险的资质。

当然这个获得资质,需要满足上述179号文的有关要求。

二、仅在营业范围有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是不够的

若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即使在营业范围上有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内容,也不能销售保险产品。

如果销售了,就是违规。被查到是要被行政处罚的,如果涉及犯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三、即使有自己的保险公司,若未取得销售保险资质,也不能销售保险

许多银行(或其母公司、上级公司)控股或参股保险公司,或者倒过头来被保险公司参股或控股,但这都不是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合法合规的理由。

比如邮政储蓄银行和中邮人寿、中国银行和中银保险、建设银行和建信人寿、农业银行和农银人寿、招商银行和招商信诺人寿等等,这些银行能够销售保险,还是因为获得了保险销售的资质,而不是其他。

四、银行销售保险要受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约束

这个不多说,违规违法查到罚钱、罚人,查一下银保监会的网站,罚单天天有啊。

五、保险中介机构

除保险公司销售保险外,还有保险中介机构可以销售保险。保险中介机构又分两类:

(一)保险兼业中介机构

比如获得许可证的银行、货运公司、汽车公司等。

(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比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专业经纪机构等。

上述机构都必须获得银保监会/局的行政许可,才可以销售保险。


东岭财经


邮政储蓄卖保险,是否合法?

答案是:合法。邮政储蓄,也就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从事保险代销业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来开展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营业范围也明确标示,包含“代理保险业务”。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可从几个方面来看。

1.邮政储蓄银行,也就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可追溯至1919年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至今已有百年历史。2007年3月,在改革原邮政储蓄管理体制基础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挂牌成立。2012年1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19年12月10日,邮储银行在A股市场,上市。从而正式跻身于中国六大商业银行之列。邮储银行拥有近4万个营业网点,服务个人客户近6亿户,定位于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致力于为中国经济转型中最具活力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并加速向数据驱动、渠道协同、批零联动、运营高效的新零售银行转型。邮储银行拥有优异的资产质量和显著的成长潜力,是中国领先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

2.邮储银行卖的保险,品种多,所以要根据个人需求谨慎选择。根据邮储银行官方网站介绍,代理保险业务是指邮储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借助邮储银行的品牌,发挥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利用多年经营所积累的客户资源,实现保险公司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在邮储银行的延伸。

邮储银行自1998年恢复开办代理保险业务以来,始终坚持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向客户推荐适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借助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优势,业务覆盖全国36个省(区、市)的近4万个网点,累计为超过9千万名客户提供了热情、周到的保险服务,使“买保险、到邮储”的保险消费观念深入人心。2018年保费规模连续第四年逾三千亿元平台,连续第八年蝉联银保市场首位,成为邮政金融当之无愧的龙头型中间业务。为进一步满足客户保险需求,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邮储银行在传统寿险、分红险、万能险等投资型产品的基础上,引入了教育金、养老金、健康险、意外险、财产险等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形成了涵盖客户养老、教育、疾病、理财等多方面金融需求的产品体系,逐步实现“以产品为核心”向“以客户为核心”的过渡。

3.要区分好分红型保险、银行定期存款。近几年以来,有很多客户表示到银行存款时被业务人员极力推荐,结果原本想办存单却办成了保单。所以市民存款要谨慎,其他业务办理最好当面问清,保险产品与银行定期存款及其他理财产品不同,虽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但仍属于保险产品。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时,要认真阅读合同,看清楚合同最后的落款是银行还是保险公司,这是判断办理的是银行业务还是保险业务最直接的依据。





银行网点那些事


邮政储蓄(全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卖保险是否合法,只要看两个方面:

一、看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规定了一个公司开展业务的范围,具备法人资格。下面是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的邮政储蓄的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从加粗的字体可以看到,其经营范围包含了代理保险业务。


二、必须取得经营范围内规定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书(牌照)。

这个许可证是由保监会发放。

所以从公开的信息可以看到,可以从事代理保险业务。但具体是哪些代理保险业务还要从许可证书(牌照)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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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实际的,全国这种案例太多了,不胜枚举。

问题一:买成保险了,银行不会担责的,找他们也没有用,就算告到法庭也是输。只有找保险公司,胆子大一点呢,就要到保险公司闹,中国这种地方闹,无非两种结局,一种闹成功了,保险公司一毛钱不少把本金全部退给你;一种闹不成,指不定还要挨顿揍。你看着办。有一部分保险公司的网点会为了息事宁人,把钱退了,但这种情况就看闹的水准了。

问题二:存折手写是有效的。存在定期还是活期,当时是怎么讲的,他们就会怎么写,这个诳你的可能性不大,多存个1万块钱定期,对他们的业务而言,根本是九牛一毛。柜台也犯不着冒这个风险。定期又不会少你钱,到柜面确认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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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代销保险公司产品,银行保险可以混业经营,而券商就不可以混业,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三会变为两会,银保监和证监会,而且有一些银行和保险公司是同一个股东,例如建行和幸福人寿股东就是信达。

银行工作人员可能通过保险产品收益率比银行存款利率更高的方式来推销保险产品,其实是回避了储蓄期。保险产品期限较长,通常在五年以上,而银行存款短则一年,长则五年,收益率低是正常的。由于保险产品锁定期长,提前退保可能会遭受本金损失,所以如果该笔资金短期需要使用,不建议投保保险产品。

银行不是热衷于拉存款吗?为何要卖保险?银行会根据经济形势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在经济形势转差的情况下,贷款坏账率上升,吃存贷差风险较高,但账上存款还是要给储户支付利息。这个时候,银行就可以将存款客户转为保险客户,一方面省去存款利息的支出,另一方面获得保险手续费的收入。



勇敢的灰人


客观地说,邮政储蓄银行销售保险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这是完全合法合规的,但如果忽悠客户将存单变为保单,那就是不合法的,而这种现象确实是屡见不鲜,尤其是发生在邮储银行身上的这种情况更甚。

实际上,不仅仅是邮储银行代销保险产品,包括其他国有大行及很多股份制银行也都有代理的保险产品,俗称“银保产品”。这是根据《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等获得银保监会的代理许可之后,属于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

另外,像邮储银行等国有大行本身就是参股一些保险公司的,那么由它们所代销的保险产品说白了就是自己的产品。因此,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也都有一些保险产品的业绩考核要求,所以他们往往会向客户推销银保产品,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以“硬推或者忽悠”的形式来完成任务。

总之,邮储银行卖保险产品并没有什么不妥的,这是它取得合法代理许可之后的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产品,其实各大商业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也有利益的考虑,除了自身的存款产品之外,推出一些包括保险产品在内的理财产品有助于自身的经营业绩提高。不过大家还是应该注意,轻易不要因为客户经理推销的较高收益而心动,实际上那些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并一定就是到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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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机构是可以销售保险公司发行的保险产品的,同时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保险公司为了拓宽销售渠道,通过银行网点的布局、资源、信用等优势来进行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通过总公司与银行总行之间达成合作销售协议后,派驻人员到银行机构进行驻点销售保险产品。如果成交,保险公司根据与银行之间达成的协议,将一部分利润依据与银行之间的协议支付给银行,银行根据内部管理办法,将这一部分利润再拿出一定比例奖励给协助保险公司派驻人员完成保险销售的银行员工。

派驻人员一般被称为银行代理人员,简称银代,保险公司对这一银行销售渠道,一般称为银代部门。

银行获取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收入,一般也较为可观,不同银行会下发不同的销售任务(在这里我可怜银行工作人员三分钟,在银行工作任务是无穷尽的)。一般在年初,保险公司会积极配合银行推出“开门红”任务,加大奖励力度,以促进销售工作的进度,来完成全年的工作指标。

不同银行及支行,也会有所差异,保险销售指标在每名银行员工所占的考核比重不同,如果较大,银行员工也会面临着较大的工作压力,在这时不同职业素养就会在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之间体现。

在前些年经常出现不少的老年人被银行人员“忽悠”,本来想存一个定期存款,架不住银行柜员“苦口婆心”的凌厉攻势,最后存单变成了保单,离开银行后竟还不知晓。待“犹豫期”一过,想要退保,就会面临损失惨重的情况,只能等待保险到期。而保险到期后所获得的的收益也没有如当初介绍、宣传的那样多,因为保险产品的不可预知性太强。导致投诉事件频发!

频繁的投诉,终于引起监管层的注意,监管部门多次下文明确,即是:一定要明明白白的告诉储户,这是保险,而不是储蓄。经过这些年乱象的治理,保险的银代业务已经逐步走上正轨,但监管部门的合规警钟依然时不时的进行着敲打,这样相信银行的保险代理乱象一定会得到根本的好转。

现如今,银行代理保险销售的事情,基本上绝大多数的储户都已经清楚,银行的保险销售也变得更加平常,银行作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本身就扮演着为客户进行多功能金融服务的性质,所以银行不仅代理一家公司的保险产品,而是代理多家保险公司产品,银行员工本身为了达到一个好的销售结果,也加强自身对保险知识的学习。同时除了保险产品外,像证券公司的股票开户业务、期货公司的期货开户业务、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代理销售等等都在进行着中介服务,从中赚取中介服务费用,使得银行的综合性、功能性得到了良好的发挥。

因而题主所问的问题,邮政储蓄等银行机构销售保险产品是被法律法规所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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