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加强检察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及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为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惠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监督措施,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及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惠州:加强检察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及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近日,惠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做好自身严密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深入到惠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及河南岸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详细了解落实社区矫正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后,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重点对疫情防控期间矫正对象是否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入矫、在矫和解矫相关手续,是否按防控要求监管矫正对象等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提出检察意见。截至3月5日,惠城区社区矫正对象均未出现感染和违规情况。

惠州:加强检察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及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深入到城区社区矫正机构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检察意见

针对湖北、山东、浙江等地监管场所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确诊和疑似病例,尤其是发生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新冠肺炎进京事件,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部署,结合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及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加强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和保障被羁押人员的身体健康作为重点,大力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惠州:加强检察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及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惠阳区检察院官石平副检察长到区看守所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动牵头,组织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检、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统筹疫情防控和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对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积极配合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加强对监管部门拟释放和出监(所)人员是否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坚决防止监管场所发生和输出感染病例,做到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两不误,共同筑起联防联控的严密防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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