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为民
其实提问者,原本标题应该是物业、社区、派出所!有小区就有物业和社区,有社区却并不一定有派出所,派出所做为公安执法部门是“划片的”,每个小区都有一个社区是为了更好的统计人员(临时、外来、新增、死亡)而街道就如派出所似的(论片)可能好几个社区都归一个街道管,其实几者间都是合作关系,非要排个序大家看对不对~物业、社区、街道、派出所。说这么多就为了阐述一个事实,所有的单位和部门,都有各自的作用。理论上可以取消“物业”划归社区,但网上吵吵嚷嚷很多年了,你看实施了吗?这么说吧“存在既合理”已存在的事物不管当初目的为何、有无后患,但只要运行后就涉及到“利益”而你动就会“触碰到利益”,所以除非“上面下令”形成文件,否则你就当个新闻看看得了。
相逢勿相思
提问者太无知,也太狂妄了!
世界上还没你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已经存在了。这二者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就有了,比你父母的年龄都老。
至于物业公司,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和商品房小区一同出现的。
你少说了一个机构——业主委员会。因为与物业公司关系最直接的就是这个业主委员会。二者都是为了小区业主和房子而存在的。
街道办事处是基层政府机构,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下负责社区居民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者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都有扶助、指导和监督职责,但并不是直接领导关系。
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群众自治组织,前者的职责简单,只负责小区的公共财产管理。后者的职能复杂、庞大的多,主要是面向辖区居民的社会事务。
执中bj1
社区、街道一直存在,可以有序管理。物业可以不要,小区顺应社区,时下物业以盈利为主,单方作为,甚至土匪恶霸各种不要脸的手段,与业主初衷相违背,不能真正做到业主第一,本来是个服务行业,却更像个爷!让小区各种事端,不得安宁!
zxr723
大家都说物业应取消,由社区统一管理,我说社区应取消,全部交物业管理,为什么,很简单,物业是要收物业费的,根据交费高低确定服务等级,谁交钱,谁享受,天下至理,中国还没到全部物业由政府买单那一等级哈!
景天梁
街道办是政府的神经末稍。
社区是街道办的神经末梢。
物业是一个经营性的服务型企业。
社区其本质上是政府的神经末梢,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说,“社区”’不能没有。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有需求就会有服务!物业公司的存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不可能由政府予以取缔。
不糊涂时涂糊不
根据多年的实践,业委会是最应该取消的,其权利应交付居委会,居委会更有公信力也更容易约束。业委会只能助长某小部分人的私利,代表不了大多数业主,更不会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因为业委会没有这样的觉悟。这就是中国的实情。
品茗285169376
物业是为小区提供综合服务的公司,其性质为企业;
社区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通常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街道是我国最基层一级行政机关,也就是最低一级政府,同级别的还有乡、镇。一般而言市辖区的下一级政府称为“街道办事处”,县的下一级政府称为“镇”或“乡”。
不论是物业还是社区,其主要功能就是管理和服务,所以存在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还是体现在服务的相对缺失上,只要加以改进,且加强社区和物业之间的联动和协调,应该会发挥更好的服务作用的!
老铁观言
社区居委会是肯定必须存在的;(如果社区居民委员会没有存在了,城市的日常生活很多都会凌乱无序,甚至停摆)。物业管理公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虽然有矛盾重重,🈶️他自身原因,也有个别业主的原因,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接管了社区居委会的很多功能,比如今年的疫情,物业公司起到了很多作用,也付出了很多,(这次疫情没有物业公司的存在,大家想想,在当今这个人口密集区域的城市中是一个怎么样的可怕存在);不然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根本管不过来;物业公司不存在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就会扩大很大规模,这些人员的工资谁来付,肯定还是这些业主,并且......
赵席麟
社区必须存在,而且社区必须发挥作用。社区是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入党和管理居民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物业管理完全可以社区组织居民委员会自理自治。物业公司没必要存在,因为他们以利为第一。物业喧宾夺主现象太严重了,本未倒置。业主花钱请回一个爹。
无上令剑
物业的产生是城市发展的必须,小区健康发展离不开物业,物业平时工作也不可能全面,有些工作也得靠广大业主监督来改进。疫情防控期间街道社区所有工作人员没有休息日,全部分配在各个小区配合物业防控,白班夜班不间断,帮小区守好门,消好毒量体温,做记录,为了小区安全将病毒堵在外面,将安全留给业主,为业主健康安全付出大量工作,作为我们业主要维护他们的工作,多发挥正能量言论,多支持他们平是的工作,发表言论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