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在原單位壓著,疫情後不想上班了,工資怎樣能拿到?

朋友25948


按照勞動法規定,你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你所在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單位主管領導根據你與單位所簽署的勞動用工合同,與你解除合同。如果你仍在使用期內,三日前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如果單位主觀同意,雖然你們簽定了用工合同,也可不必等等待三十天,你們之間協商一致,隨時解除合同。按規定,只要你履行好自己職責,把自己工作交接清楚,各種事情妥善處理,公司應該支付你所欠工資。一般根據平時發工資時間定期發放給你。但有一點兒你要清楚,如果你在單位入了五險,因為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所以其中的失業保險你不能申請領取。這也反映了一個普遍現象,很多企業不會主動“開除”員工,變相裁員,降低待遇,加重強度,讓你主動投降,可以省去企業主動裁員應支付給員工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沒有簽署合同,那另當別論,看你和單位私下處理。


眼明心清隨我行


勞動仲裁呀,只要有打卡工資,出勤紀錄都可以的,百分百拿到手,但是也要看你怎麼籤的合同啊,一切還是要按照合同走,有些用人單位喜歡在合同書上動手筆,正品上班之前好好看一下合同為好



海陽老王呀


說明情況,離職。公司該給肯定也會發放結餘剩下工資


宇8宙


疫情之前扣押工資,工作公司應當足額的給工人發放工資,沒有足額的給工人發放工資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由勞動監察大隊處理。勞動監察大隊處理不了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疫情後不想去上班,可以和公司協商一致接觸勞動合同,勞動者應該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影子雪


首先還是和企業HR進行協商,陳述自己辭職理由,按照公司流程,交接好手頭工作,走正常離職手續。因為有些單位會以“未提前告知或未交接好工作”為由,扣押工資。

如果做到以上,企業HR還是扣押工資,先向對方表態,自己會找勞動仲裁部門仲裁,這樣對企業會有負面影響,希望可以發放自己應得工資。

如果HR還是不發放工資,建議尋找勞動仲裁部門幫助,或者法律維權。


外賣小哥零零後




為解決苦惱而學習


單位一般是本月發上月工資。春節假期這麼長,有足夠時間等到再次發工資了,呵呵。原單位如果還壓著你工資的話,可以給hr電話詢問一下怎麼回事,是不是有事情還沒有交接。一般情況下, 對於一個要離職的人,也不會過分難為你的。好好溝通一下,相信事情會得到解決的。


烽火十年揚州路


現在疫情期間很多單位肯定跟你的情況一樣沒發 只能互相體諒理解 如果真不想上班了 還是要去原單位遞交辭職信給你們公司人事


huang0822


根據公司離職流程來吧,只要不是特別不要臉的公司,不會扣你應有的工資的。前提是你遵守了本崗位應該遵守的規章制度。不然就是另一回事了。


向日葵95510


直接跟單位領導說,提前一個月跟領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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