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钱就不能称为志愿者吗?

人生不止风花雪月


对于这个问题的本人观点~

必须要把志愿两字弄清楚了,也就是什么叫志愿?

志:

有志气,我愿意,我想做,无怨言……

愿:

我愿意,我诚心,我理想,不后悔……

所以本人认为,志愿者不应该有补贴报酬什么的,

但必须要管吃管喝等,

必须要收录个人的信用红名单,在就业时,在困难时,在需要帮助时……

有关部门要给予最大限度的帮助,当然,这个帮助是有标准的,

顺便说一句,慈善组织也应该是志愿性质的才正确,

因为慈善家用自己的钱来帮助有困难的家庭,

这个钱应该原封不动的分发到困难户,

如果这个慈善捐款被用于发工资了,这不是开天大的笑话嘛,

这种形为很使人伤心,对以后的善举影响很大的,

所以在这方面应该规范,甚至立法才好,

谢谢,只是个人观点,欢迎一起探讨。


猛禽950


你是对的,拿钱可以称为志愿者,只是在拿钱的时候,就叫“补贴”。

只是很多人喜欢拔高别人的道德标准,拔高到不是“人”的标准,近乎完美的,才叫道德。

就比如新闻里经常报道的,救了落水儿童,家属给几百块报酬,救人者拒绝了,然后新闻媒体对他大加赞赏,只有救人后不要报酬才是高尚的,而要了报酬你就不高尚了,谁还救人?

要不要报酬,对他的道德有什么影响吗?我看是没有的,

但是我们很多人思维很清新,“只要谈钱了,就别说高尚”。把道德的标准拔得太高,高到普通人难以企及,高到不是人。

其实这个道理,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集团讲过,也就是“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

子贡赎人的道理就是,本来鲁国人把鲁国在外做奴隶的人赎回来,然后报销,这就已经是功德了,自己没损失,又帮了别人,现在子贡有钱,奴隶赎回来不报销,无形中拔高了道德,子贡这样的人才是有道德的人,那些报销的人就显得不道德了,而不报销又吃亏,那还是算了,不赎人了,孔子说,子贡啊,以后就没有人赎回鲁国奴隶了。

子路受牛讲的是一路救了落水小孩,家属送他一头牛,子路接受了,孔子说,以后大家都争相救人了。

一样的,志愿者初衷只是单纯的帮助人,没有报酬他们其实无所谓,能拿“补贴”对他们道德又有什么影响呢?是不是只有拒绝了才显得高尚?接受了就不道德?


南朝居士


我只说一下自己的感受,首先志愿者是自发自愿的,是社会需求的道德标识,是人们爱心的领跑者

我见过志愿者的生活和工作,与平常人一样的境地,有各个行业,各自谋生,有时不见在班,问知随团队去乡野远地,给孤老幼小送筹到的衣食了

我们做不到的,他们能做到,这是应该颂扬的,如有政府或个人与以品物钱资,以示鼓励,是不该语阻道判的,他们都是平常人,应有平常心,也不会要求追诉贴补自己的。但有予助其家其心,亦不为过,感励之下,定能更多做利民利生之善行



真语清风


拿钱就不能称为志愿者了吗?

首先明确志愿者他真正的含义是什么,志愿者应该是不为自己利益,不为物质报酬,以自己的良知,坚定的信念,和对社会的责任,愿意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无偿的服务和帮助的人。

志愿者是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人。

那么为什么有的志愿者还有金钱上的补贴,这个应该是弥补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费用,志愿者在工作中有的可能是自己掏腰包,去资助那些经济有困难的人。如果没有补贴,长期下去,就可能消极他们的极积性,以致于他们有的可能会离开这个公益组织。

如果从私人角度出发,被志愿者帮助过的人群,他们有的为了感激志愿者的付出,可能会从经济和物质上给与答谢,这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不要对他们有异议。

我们应该感恩这个社会,感谢志愿者无私的奉献,也希望更多的有爱心之人,极积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为国家为人民奉献自己一份力量。





a小詩


这么总是拿志愿者拿钱这个事来说呢?

在市场经济中,物欲横流,利益至上,有人不图利益得失,愿意付出时间劳力甚至乘车费来为社会奉献甘当志愿者,这是政府应该倡导的好事,也希望他们带动整个社会多有利他精神。

当政府在倡导社会更多参与志愿者活动,予以适当的奖励补贴,又有何不可呢?

不要总拿志愿两字说事,志愿是善心人的主观能动性,他们积极付出了,政府提倡在现实客观条件下进行精神与物质鼓励,对带动社会精神文明的全面好转,应该是很有必要的无可非议。





美博一笑A


所谓的(志愿者)应该是:面对祖国人民,心怀大志,不计报酬,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的为国家为人民服务吧…


大提琴深


我个人的观点认为,人要生活发点补贴是应该的,拿钱也称志愿者,但拿钱也是自愿的,不能有意索取讨价还价,如果是有意索取讨价还价,那就变质变味了,那就不叫自愿者了,而是叫敲诈勒索者。


人和万事成


早八点到中午十二点,十二点到下午十八点,志愿者都是回家吃饭,请问,补贴饭钱也算赚钱?自己去做几天志愿者就知道了!如果是疫区的志愿者,个人觉得补贴高一点也无可厚非!


呼噜娃99968


志愿者跟拿不拿钱没有任何关系。

作为志愿者,是要付出劳动的。

志愿者与其他的兼职或打工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物质奖励方面不会超过后者。

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加相关团体,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在非本职职责范围内,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百科)


单人一颗心


个人认为志愿者就应当是不要获取报酬为目的的自愿行为者,如果从参加活动中取得报酬就不叫“志愿者”了,可以说,出来做“志愿者”的是那些既有空闲时间又有生活来源、有社会意识感和强烈参与感的人。所以说“志愿者”不能拿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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