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訴即辦”到“未訴先辦”,服務型政府就得這麼幹

最近北京的一項創新基層治理方式的舉措又引起其他兄弟省市的關注,那就是未訴先辦。從“接訴即辦”到“未訴先辦”,這既體現了北京的初心和使命,更體現了北京市主動向前一步幫助群眾幹實事的決心。

借用網友的話說:“老百姓給你投訴了,你辦了,而且辦好了,這是你應該做的,不要驕傲;對於老百姓還沒投訴的,但是現實卻亟需解決的問題,你解決了,這就對了,值得點贊。”

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其實很大程度來源於對城市治理的認同感。既然城市治理要像繡花一樣,那怎麼才能繡好花呢?在筆者看來,除了規定的硬指標,我們還要在軟實力上下功夫提升城市治理水平。這裡的硬指標就是接訴即辦,軟實力就是未訴先辦。

未訴先辦體現的是政府部門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這要求相關部門在考慮問題、制定政策時要站在群眾的角度,要能換位思考,要能撲下身子與百姓打成一片,要設身處地想群眾之所想,只有服務理念改變了,我們的服務方式和服務效果才能得到保障。

未訴先辦要求黨員同志能主動向前一步,發揮黨員幹部先進性,以黨建帶動黨員,以黨建帶動支部,以黨建帶動群眾服務工作。只有黨員幹部講擔當、甘奉獻,才能在工作中提前發現百姓“未訴”之事,才能在工作中提前辦好百姓“未訴”之事,真正讓服務群眾的過程中走心更入心。

在今年春節期間,考慮到大家出行和生活的便捷性,北京市提前安排交通、環衛等崗位主動增加加班、值班人員,確保城市秩序有序推進;為保證居民的菜籃子假期不打烊,北京提前採取了“春節期間首都市場蔬菜和家政服務保障供應聯合行動”等措施……所有這些都是北京提前謀劃、部署落實的典型案例。

未訴先辦是好事,但是我們要警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防止好事變壞,增加基層負擔。對此,各級政府部門和黨組織要壓實主體責任,廓清職能範圍,讓基層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用於服務群眾,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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