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农办函〔2020〕1号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娄底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农办函[2020]23号),我局制定了《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依法行政暨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娄底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 年 3月 2 日

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依法行政暨法治

工 作 要 点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一、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1.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和我局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各地尽快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2.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创建。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国务院综合执法统一着装政策,实现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形象。

3.开展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市法制人员、农业执法骨干参加部、省、市的农业执法培训班,增强队伍素质;开展全市农业处罚案卷评查与研讨交流活动,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促进执法人员热爱学习、严格要求、自我提升。

4.开展“湘剑”护农行动。抓住春耕、三夏、秋冬种时节,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作为监管重点,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采取县(市、区)交叉检查、市级督查二级联动方式,深入开展农业执法检查活动。印发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指导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知识产权、畜牧兽医、植物检疫、动物卫生、渔业渔政等方面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活禽禁售禁宰执法检查,切实抓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执法,维护群众健康安全。

5.推行网上办案和信用监管。推进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4月底前完成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注册,利用平台开展业务学习、许可查询、文书制作和数据报送,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督。及时公开农业处罚案件信息,加大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力度。利用市农业农村局“三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微信等形式发布行政执法信息,加强与各类媒介的互动交流,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

6.做好执法服务工作。积极调解涉农纠纷,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打扶”结合,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提升执法相对人依法经营水平,减少违法现象。

二、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普法

7.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组织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年度普法重点,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具体业务单位,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个环节,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业“大普法”格局。

8.推动普法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引导管理相对人依法维权、合理诉求,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按照省、市普法办部署安排,切实推动宪法和涉农法律进农村。开展农业农村普法专题调研,做好“七五”普法收官评估工作。

9.推动普法宣传进机关。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让领导干部学法有目标、有重点、可量化、可监督。完善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综合运用培训、讲座、征文等形式,加强机关的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10.不断创新方式普法。主动对接学习强国、如法网、红网等各地新媒体普法平台,积极融入到全市新媒体普法矩阵中,形成新媒体普法联盟。以微视频、动漫等生动形象的方式解读涉农法律法规,加大线上普法宣传力度,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参与省、市普法办组织的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普法创新案例推荐评选等活动,展示农业农村普法成果成效。

三、大力推进农业“放管服”改革

11.落实简政放权工作措施。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个别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许可事项,下放县(市、区)有能力承担的部分许可事项。做好取消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出台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善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公布行政许可结果。

12.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市政府“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推进局本级审批服务工作向牵头科室集中、局政务服务工作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审批服务“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13.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和应用工作,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运行和管理。协同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机制。

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14.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完善审核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落实重大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依法举行重大决策听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他政策措施过程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完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衔接机制,切实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

15.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推动建立和完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两库一清单”(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检查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工作机制。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做好农业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和共享,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推广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和联合惩戒。

17.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制定公布权责清单,明确农业农村部门权力边界,确保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开展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专题研究,进一步理清权责清单的法律性质、内涵外延及实施机制。

18.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做好本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总结复议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提醒和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大力推进自身建设

19.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工作宗旨,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

20.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

21.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农业农村法治系统先进人物,宣传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创新担当、求真务实、服务奉献的工作作风,努力打造“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农村法治工作队伍,共同凝聚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22.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法治系统内部理论学习、法治建设实践活动,充分交流调研成果、研究心得、实践经验,促进相互间的学习借鉴。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交流合作,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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