姽婳布木布泰
有幸看了几个主要当事人的庭上视频。虽说仲裁不是法庭,但在当今世界民事纠纷中占有一席之地,源于时下世界主流的“意思自治”理念。既然选择了“仲裁”就要遵守规则,就要意识到会承担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同时既然选择了“仲裁”就要认真面对。
“无知”“无视”是央媒最中肯评价。具体到孙的这个案例,可谓是把“无知”“无视”表现的淋漓尽致。“答非所问”“偷梁换柱”“瞒天过海”…无奈,国际游戏规则不是儿戏,把一个普普通通的简单的事情弄成了一场全球闹剧。
即使“误服”那啥,可能损失的是那巨额的“代言”,不至于演变为全国普法的闹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