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近年來因索要彩禮而被拆散的情侶,似乎越來越多了。不同事件中,對彩禮的要求少則幾萬十幾萬,多則一線城市買房買車。

家境好的不必多說,王子和公主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最終出現在網絡上的,大都是因為滿足不了彩禮的要求,而實現了「棒打鴛鴦」的效果。這不禁讓人疑惑,彩禮到底該不該要?

這說到底,是個古老習俗和現代思想之間的矛盾。

這是老傳統了!

不少主張索要彩禮的都會拿「傳統」來說事情,文化自信滿滿。的確,彩禮的歷史相當悠久,而且意義還相當重要。

從周開始就有了明確的「六禮」,實現了標準化結婚流程,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其中「納徵」的過程,也就是現在說的給彩禮、聘禮。因為舊時把這些禮品用彩色的絲帶系在一起,於是也稱作「彩禮」。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而且送彩禮,也就是「納徵」的意義非凡。只要女方家中收下了彩禮,就意味著婚姻關係的正式確立。唐代法典就明確過「婚禮先以聘財為信,故禮雲聘則為妻,雖無許婚之書,但受聘財亦是。」也就是說,只要給了聘禮錢,有沒有文書都算是已經結婚了。

可見,彩禮的地位在舊時類似於「領證」,是婚姻關係合法締結的標誌。不過,為什麼要把送聘禮作為結婚的標誌呢?

付聘禮和結賬意思差不多

要理解這個問題很容易,只要總結一下這個結婚流程就可以。

首先,納采、問名。這個步驟大約是男方家長委託一個媒人上門,提一下結親的願望。如果女方家長有意,就會明確告知名字、生辰、家裡的社會地位等一系列信息。這基本相當於「展示商品」。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然後,納吉。男方家長會拿著女方的姓名、生辰,去占卜一下,看看合適不合適,跟現在搞對象時先對對星座、血型意思差不多。同時也可以發動七大姑八大姨、社會關係什麼的,深入瞭解一下女方家境信息。這個步驟約等於「驗看商品」。

接下來,納徵。如果星座、血型合適,就可以進行納徵,也就是交付聘禮的步驟了。這個很好懂,就跟今天網購意思差不多:賣家上了一個商品頁面,買家驗看感覺不錯——下單結賬,交易確立了。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後邊的步驟就是順理成章的了:看看物流情況,不對,是「擇良辰吉日」,確定一個交貨日期——請期;最後確認收貨,也就是「親迎」。

這樣解釋完,可能馬上就有人要拍桌子了。什麼古時聖賢,打著禮儀的名號,行買賣美少女的齷齪勾當!

好好的結婚,怎麼就成賣身了?

先不要生氣,畢竟大部分習俗是不可能脫離時代環境硬生生造出來的,聘禮也一樣。

「六禮」所制定的規範屬於「聘娶婚」,在此之前還有過「掠奪婚」。

「掠奪婚」顧名思義,就是去搶個老婆的意思。搶老婆這種事情,想來不太好光天化日行事,一般都是晚上「悄悄地進村,打槍地不要」。於是有一說,早期婚禮,稱作「昏禮」,也就是趁黃昏天剛黑的時候去搞事情。也有一說,是走婚時期要趕天黑去留宿。新娘子遮的「蓋頭」據說也是這個階段的產物,就像電影裡綁票要給人質腦袋上套個袋子,以防看到來去的道路。這些習俗雖說是眾說紛紜,但掠奪曾作為一種獲取配偶的手段,倒是確實存在的。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但是這種打家劫舍的行為非常不利於團結。大家想想怎麼辦好呢?那要不就給錢吧,大家等價交換,也就是「買賣婚」的說法。

曾經有學者主張:在舊時候對妻兒有個稱謂,叫做「孥」。這個字也可以通「帑」,指資財。也就意味著「老婆」被視為財產的一種,交易起來合理合法,真是一點道德壓力都沒有。更何況交易的形式,避免了野蠻的戰爭掠奪,還很進步呢。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雖然「買賣婚」是否確實出現過還有爭議,不過以財物補償獲取配偶的思路,基本就是聘禮的雛形。於是,重視聘禮的「聘娶婚」出現了。

那以前怎麼不為聘禮打架?

「聘娶婚」有財物參與,但還要考慮財物之外的意志因素。不過別多想,不是說男女雙方的自由意志,而是家族的意志。

《禮記·昏義》表示「昏禮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

也就是說,結婚這事情,是要讓兩個家族聯合在一起,對上祭祀祖先,對下繁衍子嗣——請注意,唯一要緊的是家族利益,和夫妻本人的意願並沒有半毛錢關係。

這種婚姻模式嚴格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模式。對於結婚的當事人來說,完全實現了跟買彩票一樣的效果。而且不答應是不可以的,道德標準在這擺著呢。

《孟子·滕文公下》表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不聽爹媽的,自己搞對象,誰都看不起你。哼!

於是當事人往往直至迎親之前,都不知道自己結婚了,更別提了解對方的情況。最極端的情況當然就是「指腹為婚」,家長連自己家孩子都不知道什麼樣,就把婚事定下來了,完全憑雙方家庭的背景。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既然結婚是為了維繫家族利益,而又由父母操持,聘禮就顯得非常容易處理了。畢竟為了家族利益,很少有人故意要找社會地位相差懸殊的家庭聯姻。而地位相當的兩個家庭,財力通常也相近。那麼聘禮和嫁妝,雙方也就可以很默契地達成一致。而且,父母做主,父母結賬,也充分體現了「權力責任對等」的原則。不至於搞得像現在一樣,一方真敢要,一方真沒錢給。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更貼心的是,很多時候國家會給聘禮制定一個官方指導意見,明確天子多少、諸侯多少、士大夫多少、百姓多少。雖然主要是為了區分階級,但一定程度上也減少了為了聘禮打架的機會。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所以經過一番梳理,問題一下變清晰了——原來拆散比翼鳥,折斷連理枝的,就是「萬惡的」自由婚姻制度!父母挑的親家,自然相互承擔聘禮、嫁妝的能力沒有問題;自由戀愛的另一半家裡獅子大開口,父母哪有必勝的把握接住對方的價碼呢?

既然是自由婚姻的問題,那就還包辦吧?

這帶來的問題可能比解決的還要多。

首先,結婚不由自己的意願恐怕多數人就接受不了。哪怕網戀呢,還有個10級美顏磨皮的照片可以挑挑。考慮到現在父母和子女之間意見的高度不統一,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就真成撞大運了。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其次,包辦婚姻代表的是時代背景下的一整套體系。其中自然還包括了類似於要接納男尊女卑的綱常名教,以及早婚早育、納妾什麼的。不存在只挑其中喜歡的接受,其他統統置之不理的可能性——買包子還不能光買餡不是。喜歡聘禮,就也要接受以婚姻博得利益互換的方案。

要自由婚姻,也要聘禮

說到底,聘禮對應的是所謂「門當戶對」的聯姻思路,而自由婚姻則可能打破相近的家庭背景,兩者本就存在著天然的矛盾。

雖說道理是這麼個道理,可聘禮存在了這麼久,在部分地方早已根深蒂固。結婚沒有彩禮,就像吃餃子不蘸醋,吃麵不就蒜一樣,總覺得少了點什麼。甚至還會提出一種觀點,要鉅額彩禮自然可以「考驗TA有多愛我」或者「肯付出多少」。

這部分朋友就不要給自己加戲啦。即便「聘娶婚」時興的時候,也不鼓勵比拼彩禮。

有說「以時嫁娶,務從節儉,勿為財幣稽留。」

再激烈一點,會說「婚姻論財,夷虜之道。」

要知道,華夏文明向來看所謂「夷虜」就像未開化的動物一樣,這話說來就相當於:結婚看錢的話,就跟野蠻人沒區別。

彩禮,究竟是愛情的「試金石」還是「終結者」?

而且,秉承著「權力責任對等」的原則。既然情侶雙方行使了自主選擇的權力,不妨也自己承擔起支出彩禮的責任。不倚靠雙方家庭、父母,量力而行,各自拿出一部分「聘禮」和「嫁妝」作為未來建立家庭的資本。不要搞得「相宆以力,相盡以財,不至於犬竭兔斃不止」,最後「愛情未結,怨仇旋生。」

所以彩禮當然可以有,保留它的象徵意義,力所能及就好了。就像放鞭炮也是個老傳統了,但也沒人真打算驅趕年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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