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連縣“三支書記隊伍”釘牢脫貧攻堅“幹部樁”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集中力量補短板強弱項,祁連縣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堅持重心下移、人員下沉、持續用力,在選優配強村黨支部書記、繼續選派扶貧第一書記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下派法治副書記,採取“村黨支部書記精神扶貧+扶貧第一書記產業扶貧+法治副書記法治扶貧”的方式,擰緊脫貧一線“螺絲釘”,釘牢脫貧攻堅“幹部樁”。

村黨支部書記鼓起“脫貧志”

大力實施“領頭雁工程”和“三培雙帶工程”,注重把優秀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致富能手、農牧區實用人才培養成黨員,把素質好、能力強、懂扶貧的優秀黨員培養為黨組織帶頭人,實行村“兩委”成員縣級部門備案管理制和政治聯審制,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打牢脫貧攻堅組織基礎。村黨支部書記中致富能人有38名、佔總數的84.4%,村“兩委”成員中致富能人有97名,佔總數的25.3%。充分發揮全縣45個村黨支部書記人熟、地熟、村情熟的優勢,建立村黨支部書記遍訪貧困戶、村“兩委”成員遍訪農牧戶幫聯機制,與貧困群眾共同找窮根、尋路子,激發貧困群眾自身動力,引導貧困群眾變“要我脫貧”為“我要脫貧”。立足縣情實際,做足脫貧攻堅與生態保護、綠色發展結合文章,以祁連有機畜牧業產業優勢、資源優勢,通過“黨支部+畜牧業合作社+貧困戶”模式,領辦專業合作社33家,吸納700餘名貧困戶參與合作社經營,帶動貧困戶人均增收4657元。以祁連山生態建設政策優勢、地域優勢,通過“黨支部+生態+貧困戶”模式,帶頭創辦5家林產業經濟實體,引導370餘名貧困戶參與中藏藥材種植育苗、特禽養殖、麝業養殖等,人均增收2259元。依託祁連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修復和綜合治理工程、退牧還草工程黑土灘治理項目以及“一園四區”犛牛主題公園項目建設,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殖業,928名貧困群眾在產業鏈條上下游中實現持續穩定脫貧。

扶貧第一書記唱響“致富經”

緊盯扶貧第一書記主責主業,建立“日考勤、月督查、季彙報、年考評”機制,壓實脫貧攻堅責任,確保扶貧第一書記沉下身、撲進去、幹出效。用好扶貧第一書記懂政策、知識廣、信息靈和派出單位“靠山”資金、項目等資源鏈接優勢,堅持扶業與扶技雙管齊下,變“輸血”為“造血”,幫助貧困群眾實現可持續性脫貧。把培育發展產業項目作為脫貧攻堅的治本之策,用活旅遊資源走特色產業發展致富路。打好全域旅遊“優勢牌”,結合高原美麗鄉村建設,注重在景區沿線的拉洞臺村、麻拉河村、日旭村等村積極發展農事體驗、農(牧)家樂、拉馬經濟、民俗娛樂、養生度假、牧遊經濟、休閒文化等5個特色旅遊實體,實現年收入10萬元以上,帶動976名貧困群眾人均增收512元。用活項目資源走實體產業發展致富路。充分利用扶貧、旅遊、農牧、發改等部門項目資源優勢,大力發展光伏電站、民俗村、商貿樓等實體產業94個,全縣45個村4823名貧困群眾人均分紅1612元。用活金融資源走金融產業致富路。利用“雙基聯動”平臺,發揮150萬元黨員創業帶富基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發放貸款1596萬元,撬動社會資金達2000多萬元,扶持124名有能力、有意願的黨員能人帶領群眾興辦43個集體實體產業,輻射帶動480名貧困群眾就業增收。用活集體資源走集體經濟致富路。採取“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遊則遊”舉措,推行抱團發展驅動一批、盤活資源撬動一批、優勢產業帶動一批、多元疊加發展一批、美麗撬動激活一批的“五個一批”集體經濟實現形式,全縣45個村村集體經濟年收入全部突破10萬元,固定資產總額達1.48億元,累計為3萬餘名群眾分紅1380萬元,占人均純收入的23%。把勞動力技能培訓作為脫貧攻堅的重要抓手,實施“創業+技能”培訓工程,依託“衛生扶貧”“巾幗扶貧”“雨露計劃”“陽光工程”“旅遊扶貧”等涉農培訓項目,先後在貧困群眾中培養持證挖機人才50人、縣鄉電商從業人員100人、汽車駕駛員400人、特色種養殖業人才350人、轉移就業260人次,2925名貧困群眾在從事二三產業中實現穩定增收。疫情防控期間開發140個鄉村公益性扶貧崗位,解決無法外出的貧困戶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實現以崗位促就業、以就業促增收、以增收促脫貧的良性發展。

法治副書記當好“法管家”

把法治扶貧作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長效之計,從法檢、公安、司法等部門選派50名具有法律資格、熟悉基層工作的法官到村擔任法治副書記,打好法治扶貧、法治建設和基層治理“三張牌”。構建“法治副書記+法律顧問+職能部門+聯點單位”四位一體法治幫扶體系,著力化解私搭亂建、侵佔牧道、危房改造、徵地拆遷、社會保障、扶貧就業、家庭婚姻、贍養撫養、草場糾紛、資產糾紛、網絡詐騙等涉及貧困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用“家門口”的法治服務解決貧困群眾的後顧之憂。建立以案釋法、普法宣傳、現場辦公、群眾大會會前學法制度,強化群眾遇事找法、辦事循法、依法致富的法治意識。指導村“兩委”建立“一約兩日三會”(即:村規民約,民情溝通日、志願服務日,議事會、懇談會、聽證會)民主協商治理模式,推進移風易俗,破除陳規陋習,有效防止了因買賣婚姻、厚葬薄養、鋪張浪費、人情消費、聚眾賭博造成的返貧問題。嚴格落實“三務公開”和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監督村“兩委”依法依規決定扶貧重大項目決策、扶貧項目資金管理、產業到戶資金入股分紅等“小微權力”,確保扶貧領域工作在陽光下運行,變法治服務“僅供參考”為“有法可依”,使群眾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通過“協調縣級層面集中培訓+聯繫職能部門定向培訓+定期組織集中學習”等方式,注重把村“兩委”班子成員、老黨員、鄉賢培養為“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推動治安聯管、平安聯創,通過基層治理、良法善治、維護穩定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截至目前,共舉辦法治宣傳121場次,受教群眾3萬餘人,提供法律服務36件,法律諮詢1350人次,化解矛盾糾紛31件,追回扶貧資金4.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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