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事件频出,看看古代处理猥亵的刑法,估计再也没人敢犯罪了

今天又看见了一则侮辱妇女的恶劣行为,而这次的侮辱行为已经上升到了暴力手段。

猥亵事件频出,看看古代处理猥亵的刑法,估计再也没人敢犯罪了

为什么现如今的男人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非要在公众场合毫无廉耻的做这种恶心的行为呢?

渣叔搜索了一下,猥亵的定义。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广义的就包括更多恶劣的犯罪行为,在某些性感区的抠摸等等恶心的行为。

而猥亵侮辱妇女的人大多有健全的人格以及在社会上体面的工作,很多人甚至有女朋友和家庭,难道他们真的是单纯的为了寻求刺激?

渣叔想起了水浒传里的高衙内,高衙内并不缺少女人,可是贪图为了林冲老婆的美色,还是想方设法的勾搭人家,失手不甘心则用奸计,最后落得了被阉割的下场。

也就是说,猥亵这种事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是心理扭曲的男人的代表。

猥亵事件频出,看看古代处理猥亵的刑法,估计再也没人敢犯罪了

在先秦之前,社会对这种事情还是比较开放的,可是在秦后,开始设立了猥亵罪,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设立的猥亵罪,但凡是调戏良家妇女的,以阉割罪论处。原本浮躁的社会风气顿时平抑了许多,各种针对妇女的猥亵案件也日渐消失。所以,想要杜绝这类猥亵案件,需要重罚!

当然,在现代社会中,阉割有些违背人道主意精神。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猥亵罪可是要判刑的,可是那些在地铁,在公交上猥亵的男人,有几位获刑的?我想大部分待舆论风波平息之后不了了之,然后,猥亵事件依然层出不穷。

猥亵事件频出,看看古代处理猥亵的刑法,估计再也没人敢犯罪了

倘若真的拉出一个行为恶劣的人,我们就判他五年!而且不能缓刑,对,我们就去杀鸡儆猴!各位看官,您觉得未来那些心理扭曲的变态还会做这种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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