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房產不肯加我名的男人,得知我的陪嫁後,改了主意

那個房產不肯加我名的男人,得知我的陪嫁後,改了主意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談起結婚的時候,這不再是一個讓人輕鬆的話題。彩禮也好、陪嫁也罷,本來都是附屬於婚姻的身外之物,被人們在談婚論嫁的時候無限的放大,一切的根源在於兩個字:算計。

談戀愛的時候,男人和女人之間你儂我儂,可以把利益看得很淡,只是一旦扯上了婚姻,恐怕很難有人會無動於衷。當然,心無城府不要彩禮和陪嫁的男人和女人有很多,只是在浮躁的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會把這些當做是衡量對方真心的砝碼。

而婚房,這個結婚的必需品,成為了新一輪結婚熱議的對象。這麼一個大物件,花費的錢財不是小數目,對於即將結婚的情侶來說,當然不得不去重視。而由於婚房上所引發的利益紛爭,又再一次的成為了人們矚目的焦點。

有位男性朋友曾經對我抱怨過,他認為男人辛辛苦苦買下的房子,為什麼結婚前就必須要加上女人的名字呢?這樣很不公平。當女友提出加名的要求後,他乾脆就拉黑了對方,決定斷絕來往。而女方及她的父母認為,兩人在一起談了3年的戀愛,要結婚就必須給女孩一個安全感,房子,就是最好的依靠。

那個房產不肯加我名的男人,得知我的陪嫁後,改了主意

因為這名男性朋友的不接受,他一個人單方面的割裂了和女孩的戀愛關係,婚事告吹。至今為了這件事女孩還在四處說他的壞話。所以他很鬱悶,房子是自己的,不願意加女孩的名字又有什麼錯呢?還沒開始一起過日子,就惦記自己的財產,幸虧沒結婚。

兩個人為了婚房該不該加上女孩的名字,鬧到分手的地步,在孰是孰非之前,他們兩人顯然已經把利益放置在了婚姻的前面,愛情早就變了味。一個人一點也不想付出,而另一個人認為你不付出就是不愛我。只能說,兩個價值觀和婚姻觀截然不同的人,沒在一起應該感到慶幸。

王小敏是位27歲的女孩,她和劉帆陽談戀愛的時候,對方就告知他自己有套90平米的房子,是爹媽早就買好,準備給兒子結婚用的。

說實話,王小敏並不是衝著房子和劉帆陽談的戀愛,他們兩人的脾氣和性格都很合適,在一起很合得來。雙方也都見過家長,兩邊都覺得兩個年輕人很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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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來說,年齡合適、條件也齊全,兩個人早該談婚論嫁了,可是王小敏卻在臨結婚前提出這麼一個要求:要求在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個要求可不是小事,劉帆陽心裡泛起了嘀咕。

劉帆陽這套房子是父母給全款購置的不假,在他沒有遇見王小敏的時候,他還真的對婚姻沒有什麼想法,可是兩人談戀愛時,他看到周圍的朋友們,為了結婚有套房子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

很多人結婚,都是男人和女人各掏一半的房錢,還有的人甚至在結婚前做好婚前財產公證。

他還聽說有的朋友因為結婚時一時頭腦發熱,把自己的婚前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後來離婚的時候被對方分走部分財產。

所有的這些,有的是聽說,有的是親眼目睹,所以劉帆陽在聽到女友提出這樣的要求後,不由自主的提高了警惕。他認為,結婚前女孩提出這樣的要求,必須得慎重。於是他說要考慮一下,至少要徵得父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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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敏沒有把婚房的事情放在心上,是她的父母教給她這樣做的。他們給了女兒50萬的陪嫁,當然希望女兒能在結婚前在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可是王小敏有著自己的想法,她不想提前告訴劉帆陽這件事,否則她感覺像是在做買賣。

於是,她隱瞞了陪嫁的事情,只是想看看劉帆陽的反應如何,也是想考察一下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如果他答應加名,是因為女方豐厚的陪嫁,那說明自己看錯了人。如果他不知道陪嫁的事情就答應加名字,那才是對自己真情實意。

可是,遺憾的是,當她一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看到的是男人眼神的躲閃和一閃而過的不情願。劉帆陽說要給他幾天的時間考慮。

可是,一週的時間過去了,一個月也過去了,王小敏遲遲得不到劉帆陽明朗的回覆,她每回問起這件事的時候,劉帆陽都是顧左右而言他,試圖把這件事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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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敏開始的時候,覺得加不加名都無所謂,可是看到劉帆陽似乎不願意把她的名字加上,她在內心較起了真,非要對方最後能給個確定的答覆不可。

最後劉帆陽找了很多借口,墨跡來墨跡去,終於告訴王小敏自己不願意加她的名字,因為家裡的父母 不答應。可是,女孩早就知道這房子是他自己的,這只是個藉口而已。

王小敏失望極了。沒想到劉帆陽這麼經不起考驗。她什麼廢話也沒說,只是簡單的說了一句:我們分手吧。

她提出分手,劉帆陽卻憤怒了:就因為我沒加你的名字就和我分手,說明你是個嫌貧愛富的女人!

不管他怎麼以為,王小敏都沒再改變主意。她就是認為劉帆陽不夠愛自己,與其這樣還不如趁早分手。失戀的傷痛,讓她在一次喝醉後告訴了朋友,她其實有著50萬的陪嫁,是劉帆陽錯過了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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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所在的城市,不大,王小敏有陪嫁的事情很快傳到了劉帆陽的耳中。他本來和小敏分手就很後悔,聽到這個消息後,他更是埋怨自己的愚蠢。房子在小城市裡也就值個一百來萬,小敏帶著陪嫁嫁給自己,以後還不就是兩人的財產嗎?要是這樣的話,寫上小敏的名字自己也不虧。

思及至此,他立馬找到小敏求複合,他說自己已經改了主意,只要小敏答應結婚,他願意加上她的名字。只是小敏必須承諾帶進來的50萬作為兩人共同財產。

本來小敏聽到前半句的時候還有點感動,聽到後面他的條件後,她的心又冷了。“你走吧,我們已經分手了。不管如何,你的房子和我的陪嫁都和彼此沒有任何的關係了。”

小敏覺得自己談了一個很可笑的戀愛。對方和自己都把身外之物一再強調是結婚的條件,最後雞飛蛋打,兩人什麼也沒有得到。劉帆陽的遲疑,自己的試探,都代表兩人抱有私心,根本不適合結婚。

那個房產不肯加我名的男人,得知我的陪嫁後,改了主意

一段愛情在房子和陪嫁的鬧劇中草草收場,他們守護了自己的婚前財產,卻忘記了戀愛之初的初心。

女人覺得房子加上自己的名,能得到一份安全感,也能證明男人的真心;而男人總覺得自己吃了虧,婚姻如果不能長久會讓自己有損失。相互之間總是活在算計裡,最後弄丟了彼此。

如果談婚論嫁的人,能彼此豁達大度一點,心胸放寬闊一些,不去用物質付出來衡量感情,那麼是不是結局會皆大歡喜呢?

對於王小敏和劉帆陽的做法,您們怎麼看?換做是你,會不會在不知道女方有陪嫁的時候答應加名的事情呢?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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