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失敗,今欠幾個銀行150萬無力償還,怎麼辦?

4743岸鴨子


問題很普遍,我是一名創業者,選擇回答。

創業失敗,今欠幾個銀行150萬無力償還,怎麼辦?目前這種情況的創業失敗者很多,許多人都面臨巨大的壓力,我認為,要具體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一,自身是否有資產?

如果有資產,就留在那裡,等銀行起訴,法院封存拍賣還債,不要擅自處理逃避債務,這樣很笨,因為銀行債務正常是不會減免的,會追債到底。

二,主動出擊

就是自己主動去和銀行溝通,溝通的目的無非就是兩個方面,一是分期,二是延期,其他也沒有什麼好談的,關鍵是表示還款意願。

三,隨便

實在無力償還,也無法溝通達成協議,那麼就只有隨他去,最終結果還是法院判決執行之類的,民事借貸糾紛,也沒有什麼刑事責任。

很多創業失敗者,怕被別人起訴,這種心態不好,對於債務人,自身如果沒有還款能力,通過法院判決處理,是最公平合理,最好的處理方式,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我是實體經濟守望者,關注我有更多創業知識與你分享!


實體經濟守望者


創業是一個很美好的事情,很多人都想著通過創業實現財富自由,成為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然而夢想很美好,但是現實往往是很殘酷的,目前創業的失敗率是很高的,有關數據統計,目前初創企業當中能夠存活三年以上的比例不超過10%,這意味著10個人創業當中,有9個人會堅持不了三年。



而很多人在創業的時候都滿懷激情,甚至有很多人盲目的借鉅額的債務去創業,結果創業沒成功,反而揹負了一身的債務,類似的事情我見得太多了。因為創業失敗所揹負的債務,有些人只有幾萬塊錢,有些人有幾十萬,但是有些人可能是揹負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創業失敗之後,面對這些債務怎麼還確實是一件非常讓人頭疼的事情。

我們再回歸到本題當中,你目前創業失敗有150萬的債務無力償還,這個問題想要在短期之內解決是不現實的,所以目前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如何通過合理的規劃把債務的壓力減少到最低程度,因為你題目中沒有描述的太清楚,所以我們就分不同的情況來看一下如何去解決。

第1步、如果你150萬是用抵押物向銀行借的錢,那隻能等銀行把抵押處理掉。如果你150萬借的是信用貸款,而且名下有相關的資產可以拍賣,那不要猶豫直接選擇把抵押物賣出去,這樣或許還可以賣一個好價格,然後用於償還銀行的債務。

第2步、你所說的創業失敗,不知道你是完全停止運營了,還是說企業還在存續。如果你的企業還在存續,而且有一定的盈利能力,那可以嘗試著跟銀行申請貸款展期。目前短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三年。通過貸款展期可以給你更多的時間去籌集還款資金。

第3步、嘗試找一下銀行關係做一下過橋貸款。如果你目前企業還在存續,只是說沒有盈利,在正常情況下,貸款到期後銀行等金融機構一般都不會繼續發放貸款的。這時候你需要找一下關係跟銀行溝通一下,然後通過過橋資金做一下過橋貸款,這樣可以延長你還款的時間,不過這種成功的可能性會比較小。

第4步、跟親戚朋友借錢。你自己創業能借到150萬債務,說明你自身的實力應該不會太差,你可以嘗試一下跟親戚朋友借錢,能借多少算多少,借到的錢用於償還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債務,而親戚朋友的錢可以往後慢慢還,至少不用支付利息,也不會影響你的信用。

如果以上4個手段你都沒法做到或不符合條件,那誰也拯救不了你,你只能等著銀行把你起訴到法院,然後法院強制執行,到時候如果你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那超過一年以上一般銀行就會把這筆壞賬核銷,你的個人信用也會徹底變黑,直到你還清所有欠款5年後徵信才會恢復。

但不論出現什麼情況,你目前必須要做的事情是儘可能的創造一些收入來源。你現在欠下150萬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但不管出現什麼極端的情況你都要爭取自己最大努力去還款,能還幾千算幾千,能還幾萬算幾萬。我相信天無絕人之路,只要你動腦子,肯努力,能吃苦,我相信把150萬還清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一年還不了,那就用5年,5年還不了,那就用10年,自己欠下的債務一定要敢於擔當,不管時間過了多久都要記得還。

你目前欠150萬,雖然數額很大,但並不是多到無法償還的地步,在現實生活中我看到很多人欠了幾百甚至幾千萬的人通過不斷努力,最終還是把債務還清的。比如最典型的就是史玉柱,想當年史玉柱欠了兩個億還不上,但是他還是通過自己努力想方設法去還,最終不僅把這兩個億還清,而且自己還東山再起,現在身價超過500億。

當然我們普通人可能做不到史玉柱那樣的壯舉,但是這至少可以說明希望一定要有,你目前沒必要去抱怨什麼,因為抱怨也沒有任何作用,而是要沉下心來努力的去賺錢,只有賺錢才是唯一的出路。目前對於你來說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何不再拼一回?


貸款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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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比什麼都好

呼籲:取消信用卡“惡意透支”屬詐騙條款💣💣求關注:成立反“信用卡透支為詐騙”聯盟💣

刑法第196條第(四)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就屬於詐騙。本人對此條款不太認同。本人認為作為法律應本著平等原則,這條款明顯不公平,法律不能只是為資本家服務的,而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服務的。本人有以下幾點:

一、\t該條上所謂的“非法佔有”,什麼是非法佔有,銀行說你非法佔有就是非法佔有。誰用信用卡都是想還款的,都是由於種種原因而一時還不上。

二、\t銀行信用卡的發放就應該對具體人員來發放,有償還能力的你可以發放,無償還能力的不應發放,現在的信用卡全民皆發,包括在校學生,試問在校學生是花費時代,沒有收益,哪有能力償還他們的信用卡消費。銀行卻不管這麼多,只想佔有市場份額。他們信用卡還不起,就讓其家長來償還,家長不償還就要告其詐騙,這憑什麼?

三、\t準確的說:銀行發放信用卡就等同於向該卡持有人借款。該卡持有人由於某種原因一時還不上信用卡或生意失敗還不上信用卡,不等於該信用卡持有人為詐騙。銀行可以上徵信,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查封其財產,但不應該屬於詐騙。

四、\t若不取消這款惡意透支即詐騙,建議銀行在信用卡上特別標註:使用信用卡可能導致犯罪(注:信用卡消費後,經發卡行二次以上催還而還不了的屬詐騙行為。)

五、現在所謂的套路貸多數是由於信用卡工作人員崔債和介紹過去而造成的,現在公安打擊非法套路貸,本人認為要從根源整治就是取消信用卡透支還不上為詐騙這一條款!

同意請點贊,求關注,成立反信用卡透支為詐騙聯盟!!!


藍茜爾掌門期貨阻擊手


正常,沒事的,欠銀行錢的人多了去了,只要你還是個正常人,有約束,有計劃的還上就好了,實在不行他們會想辦法幫你解決,要不按合同辦,抵押什麼的。要不延期還款,他們會收點利息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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