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如何防範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第一經濟觀察 | 基礎貨幣釋放方式的本質是什麼?金融創新是否並不僅僅是創新?如何有效化解金融潛在危害,保證經濟的持續運行?敬請閱讀第一經濟智庫作者原創文章——“

如何防範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剖析金融體系的規則與規律。

重磅|如何防範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系統性的金融風險,主要體現在商行的流動性緊張,從而影響經濟體的運行上。

首先,商行流動性緊張,降準是唯一正確的方式。但是,我國央行金融創新,通過SLF,MLF,逆回購等再貸款方式釋放基礎貨幣,並體現在央行資產負債表中對存款性公司債權項目上。我們要先弄懂這種基礎貨幣釋放方式的本質是什麼?

1.邏輯上來說,商行本來有錢(法準)存在央行,現在商行流動性緊張需要用錢了,央行就應該用降準的方式將錢還給商行。這是很正常和符合常理的方式。

但是央行不,它要增加新的基礎貨幣發行,用再貸款的方式給錢。至於這類再貸款的抵押物,這裡並不是重點,而社會上都在重點關注這個抵押物的風險級別上了。被別人帶入了陰溝裡還自以為是。

2.MLF等釋放,可以補充商行的資本金也就是超額準備金,可以增加信貸份額,對社會釋放信貸,導致派生存款增加,M2增加。也同時增加社會債務規模。

3.MLF等釋放,可以導致央行資產負債表擴表,基礎貨幣增加。

4.這是央行發行基礎貨幣購買商行的次級債權,本質上是一種次債(次貸),本質上是一種存在於我國金融體系內的次債,是金融體系內部的槓桿。

本人的分析認為這種金融創新,用MLF等方式發行並釋放基礎貨幣增加對存款性公司債權很可能是一個“陰謀”。

重磅|如何防範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任何準貨幣體系一旦發展到極致,貨幣乘數極限釋放後,100%地必然會有一崩,但越早發現問題越早崩越容易處理。越晚崩則危害越大。至於為什麼,很容易解釋,因為越晚崩社會融資債務規模越大,一旦債務危機爆發,同步殺傷債權的破壞性就會越大。而債權是社會消費信心的基石,甚至本身就是購買力。一旦社會的消費購買力消失,那麼經濟這個生產和消費的循環就無法進行下去了。必然導致經濟災難,然後深化.......

要化解這個危害,其實應對措施很簡單,就是將所有的存款準備金變為存款保險金,放任銀行破產,用所有的存款準備金來保護社會最基本的交易支付能力,避免生產和消費的循環過程終止而釀成災難。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因為電子貨幣出現的緣故,不會深幅影響經濟的交易,可以用時間為代價來逐步弱化危機的破壞程度。

這裡的前提,就是法定準備金的規模要足夠大來兜底。因為法定準備金同時還要應付資本外流。

但是,MLF等出現後,就不一樣了。這種對存款性公司債權,掩蓋了很多很嚴重的問題。其中就包括了一項,法定準備金其實是被逐步消耗掉了,但是沒有體現在數據上。

我們假設現在金融危機爆發,極端推演很嚴重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出現了,大量的銀行出現破產現象。

那麼銀行破產清算的規則一定是,首先央行向商行提供的再貸款,也就是MLF等,首先要償還,這個時候跟商行的抵押物如AAA類債券沒有任何關係。直接用法準來沖銷MLF。這就會導致央行法準大規模減少。

然後,剩餘的法準,才用於替銀行破產進行存款保險,那麼也就是說,對銀行破產後進行兜底的存款保險金變得更少了,那麼殺傷力、破壞力就變得更大了。至於資本外流例如1.7萬億美元融資外債償還必須要準備金來背書這個情節,我們暫時還不考慮進去。

重磅|如何防範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現在,我國整個金融體系內約有23萬億準備金,其中法準約22萬億,1萬億超準。

假如用法準22萬億沖銷掉約10萬億央行對存款性公司的債權後,那麼法準只剩下12萬億了。

假如這個時候,我們全部足額1.7萬億美元融資外債全部償還,則會按1:7的匯率,會導致所有法準被兌空,這個時候,假如匯率貶值,那麼即使兌空所有的法準,仍然無法償還外債。

那麼,我們用什麼來替存款保險兜底?用什麼來保護民生的基本交易購買力?保護經濟交易的繼續進行?

因此,央行或許應該趕緊著手停止釋放MLF,逐步面對問題,來解決這個部分準備金制度下的“爛攤子”!

以上,均為極端推演!意圖說明這個金融體系內部的運行規則和規律,但是未來實際的走勢是彼此制約和動態變化的,甚至還有其他未知因素的應對。

(以上觀點請謹慎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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