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呢?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姻呢?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婚姻围城外的诱惑越来越多,也导致离婚率越来越高。据调查,北京、上海两城市2018年度的离婚率接近40%了,这个数字是不是有点吓人?而导致离婚的第一祸首是婚内出轨。

那么老公经常出去嫖娼算出轨吗?碰到这样的的丈夫,妻子起诉离婚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结果让人目瞪口呆,法院判决:离婚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何认定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呢?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姻呢?

一、我们看一个具体的案例:

(一)范女士发现丈夫频繁嫖娼

范女士和丈夫王某经人介绍在2002年8月认识,恋爱期间的甜蜜日子好像过的很快,两人谈了一年后,在2003年8月结婚,结婚后两人还是想过两人世界,最后在双方家长的敦促下,才在2012年6月生了个闺女。

范女士自生了女儿后,全身心都投入到女儿身上,忽略了丈夫的感受,从2015年开始,范女士终于发现丈夫有点“不正常”:几乎手不离手机,而且经常在很晚的时候有微信声音,范女士怀疑丈夫外面有人了。

经过几个月的细细调查和跟踪,范女士被自己发现的真相气疯了:原来老公经常在网上通过QQ和微信,和一些失足妇女聊天,谈好价格后,就到失足妇女居住的地方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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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婆抓住后,丈夫王某痛哭流涕,给老婆再三保证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为表明决心,还给老婆范女士写了《保证书》。范女士考虑到女儿还小,不愿意让女儿从小没爸,就原谅了老公。

老公王某也好像痛改前非,每天下班就回家,还承包了家里的全部家务,一度让范女士忘了老公的过错;哪知不到两个月,老公王某老毛病又犯了,这一下子点燃了范女士的怒火,一纸诉状将老公告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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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范女士的诉讼请求为:

1、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原、被告共同生育的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于法院判决离婚后每月支付给原告2,000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支付至女儿18周岁止;

3、判决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眼扫描认为:上述的诉请,一点都没有过分,没有因为男方经常嫖娼,就提出让男方净身出户,或让男方支付女方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但后两项诉请是否能得到支持,要看第一项诉请的结果了,第一项被驳回,后面两项就不用考虑了。

被起诉到法院后,老公王某彻底慌了,他知道老婆的性格,那是宁折不弯呀。王某先又是下跪,又是哀求,范女士都没有松口;王某又去找老丈人,被老丈人骂了出来,没办法又去找法官,反复承认错误,说两人以前感情多好,保证不再犯等。

(三)法院判决的理由:

不知道是老公王某的态度感动了法院,还是法官认为应该本着挽救一个家庭目的。

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定是否准予夫妻离婚的标准。原、被告自由恋爱、登记结婚至今,已共同生活十余年,且已共同生育一个女儿。婚后,虽因被告的过错导致双方发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并未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鉴于被告不同意离婚,一心想要维持家庭完整,愿与原告和好,若原、被告能把夫妻感情及家庭责任放在首位,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珍惜,夫妻感情还有望改善,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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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呢?标准是什么?

前面的案例,一些人特别是妻子,认为老公的行为非常恶劣,是对妻子的侮辱,必须要离婚的;但法院认为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感情却已破裂。

感情是否破裂,这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怪圈,立场不一样、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结论就不一样。

(一)那么感情确已破裂有没有量化标准呢?

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已经基本进行了罗列,《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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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14种行为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治疗不好,虽然领了结婚证但未同居生活的,因感情不合分居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一方重婚的等等。

法眼扫描仔细看看了相关规定,认为从以上量化的标准看,那位老公经常嫖娼的行为,还真不算在其中。

对于离婚案件中,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事情还真得慎重。法眼扫描知道一件事,就是西安某区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由于女方没有生活来源,就坚决不同意离婚,但由于男方已经起诉两次了,而且男方离婚的态度很坚决,法院就判决离婚了,哪知道女方在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就直接在法院喝药了,导致法官被处理。

有人开玩笑说: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只要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应该判离。这样的想法太简单了,毕竟有的人头脑发热,要离婚难道就判决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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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拟设冷静期

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细胞,那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如果这个细胞成天不稳定,闹情绪,社会能平稳运行吗?

何况我们还有一句老话:“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婚”。婚姻说起来好像是两个人的事情,其实涉及到两家、甚至更多家庭的事情,因为婚姻问题,发生的恶性案件也不少。

有一门婚姻,本来好好的,老丈人就是看不上女婿,多次唆使女儿离婚,时间一长,女儿也动摇了,就和丈夫离了婚。丈夫一想全是老丈人使得坏,就趁着喝酒到老丈人家,将老丈人、丈母娘、老婆、大姨子全杀了,这都是离婚直接导致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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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些人就建议设立“离婚冷静期”,让两个头脑发热的人冷静一下,想清楚自己到底要干嘛?想干嘛?也想一想:两人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是不是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了,如果两人努力一下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再想一想两人甜蜜的日子,另一半是不是比外面的那个人好呢?

现在一些法院已经向离婚诉讼的人发出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在《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中,针对离婚的问题,主审法官会提出婚姻修复建议,比如:双方保持冷静和克制,三思而后行,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进行多次深入且有效的沟通交流,换位思考,积极面对夫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努力解决问题,修复感情裂痕。离婚冷静期一般三个月左右。

据调查,在离婚冷静期过后,仍坚持离婚的不到一半。显然设立离婚冷静期达到了目的。

(三)如果真的要离婚,如何让有过错的一方付出代价

前面也说了,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一方不好好经营自己的田,光想着种别人家的地,那就离婚算了。但如何能让有过错的一方付出代价呢?

1、收集对方对婚姻不忠的证据

比如,前面的案例中,老公经常嫖娼,在被老婆发现后,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嫖娼,这就是直接证据。

还有一些聊天记录,微信的、QQ的、甚至一些录音录像证据,自己实在能力有限,那就聘请专门的调查官司来收集证据,这些专业的调查机构,会给你提供非常清晰的照片、录像。

2、慢慢收紧对方的银行卡

我国70%的家庭都是女方掌握家庭财政大权的,如果是男方出轨了,女方可以找借口进一步收紧老公的银行卡,查询银行卡流水,看有没有给第三者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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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让过错方写下书面财产分配协议

如果一方出轨或者有过错,被抓住的时候,都会很慌张、很内疚,这个时候,没有过错的一方一定要让对方写下书面的文字东西,比如前面案例中,老婆就让爱嫖娼的老公写下了《保证书》。

但还不够,这个时候,一定要让对方写下《婚内财产协议书》,主要内容比如:经两人友好协商,决定将两人位于什么地址、面积多少、登记在谁名下的房产归谁所有,该房产并不带有任何负债;两人于某年某月购买的车号、发动机号、登记在谁迷宫下的汽车归谁所有......。


如何认定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呢?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姻呢?

为什么是《协议书》而不是单方签字的涉及财产内容的《保证书》呢?那是因为《协议书》是合同的一种,是双方达成的法律文书,一方反悔、或要求作废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仅仅是一方签字的《保证书》,愿意将财产都给另一方,会被认为是赠与合同,赠与方是可以反悔的,一旦反悔则赠与无效,除非已经过户。

另外《协议书》里面不能提离婚和孩子归谁的问题,一旦有这样的内容,会被认为另一方是在对方以离婚威胁的情况下,被迫签订的,有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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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姻也是需要保护的,不能一有被撬角就放弃

婚姻是需要经营的,也是需要保护的。不能在有人撬墙角的情况下,自动认输投降。

有人开玩笑说:婚姻就是一份合同。其实想一想说的也有道理,两人在经过长达半年、甚至多年的谈判后达成了一致,于是签署了合同,拿到了《结婚证》。

有的人刚开始还好好履行合同,尽自己的义务,但时间长了有的人就懈怠了,不好好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提醒对方:你违约了,该履行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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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对方已经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也不管,不提醒,不敦促,导致合同最后都无法履行了,只好终止或者解除,拿到《离婚证》。

婚姻两方都应该共同维护婚姻这座城堡,发现有人挖墙角就应该坚决反击,给挖墙脚的人以沉痛打击,让对方知难而退,而不是听之任之;另外,就算对方挖墙脚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就赶紧修补修补,还是一座城堡呀,如果不急修补,窟窿越来越大,总有一天城堡会塌的。

综上,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才能让过错方付出巨大代价。

【我是 资深律师,欢迎关注我,讨论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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