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人注意:复工复产期间谨防网络诈骗“新花招”

编者按: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全国上下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各部门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三令五申“少出门、少聚集”,要求确诊病例和近期有重点地区出行经历人员注意排查和隔离,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但仍有少数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多地出现聚餐聚会造成多人感染,确诊病例隐瞒信息与多人密切接触,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反面典型。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所有人众志成城,才能共克时艰;令行禁止,才是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任的做法。

新疆:复工复工需谨防电信网络诈骗

当前,正值复工复产时期,新疆警方从近期破获的案件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接触式复工、居家隔离等情景,实施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导致一些群众遭受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为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梳理了近期4个典型的诈骗类型:

一是宣称低价出售防疫物资。不法分子利用复工复产期间,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紧缺之际,通过微博、微信、QQ、直播平台等发布虚假信息,打着低价的幌子,诱骗受害人转款购买,收到货款后便拉黑受害人,实施诈骗。

二是利用网络授课平台诓骗钱财。当前,很多中小学校利用网络平台给学生们上课。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潜入班级的微信群、QQ群,将头像改换成班主任老师的头像,假借开展线上教学,以收缴教材费、培训费等为名欺骗学生家长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三是宣称可以“无抵押”放贷。不法分子发现一些企业在复工之初资金紧张,便发布“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放贷快”等虚假贷款信息,吸引受害人进行贷款,再以收缴“保险费 ”“手续费”“保证金”为名,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四是宣称招人在家“刷单”做兼职。不法分子通过短信群发、微信、QQ朋友圈等形式发布“刷单”“刷信誉”等兼职工作广告,打着“足不出户、日入百元”的幌子诱使受害人参与,一旦受害人上钩,便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给自己转账汇款,随后消失,实施诈骗。另外,所谓的“刷单”“刷信誉”行为本身就涉嫌诈骗。

公安部门提醒,在当前的复工复产时期,广大群众应进一步提高警惕,切勿被不法分子欺骗。如有群众发现自己已上当受骗,可立即报警,并收集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为警方破案提供合法有效证据。(于涛)

重庆宣判3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法官提醒:市民需谨防微商发布“诈骗”信息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江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周本伟、田茂晓、魏双3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3.5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黔江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26日至1月28日,被告人周本伟通过微信平台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内发布口罩售卖信息及口罩图片,谎称有大量口罩售卖,同时要求购买者先付款后发货。款项骗取到手后,告知对方已发货,随即将被害人微信号删除好友关系并拉入黑名单。周本伟通过此方式共骗取10名被害人合计15065元。被抓获归案后,周本伟通过微信退还被害人叶某2800元。法院认为,周本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口罩紧缺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周本伟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黔江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31日至2月1日,被告人田茂晓通过微信平台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内发布信息,谎称有大量口罩出售并配发了口罩图片,同时要求买家先付款后发货。在将被害人款项骗取到手后,编造虚假快递单号告知对方已发货,随后将被害人微信号删除好友关系并拉入黑名单。田茂晓通过此方式骗取3名被害人合计4800元。案发后,田茂晓将非法所得4800元全部退还被害人。法院认为,田茂晓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利用口罩供不应求之机骗取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田茂晓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江津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27日,“微商”邢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其急需收购大量口罩。被告人魏双见状便与邢某联系,谎称其有可供销售的各类口罩数万个。邢某信以为真,先后5次向魏双微信转款累计78100元。魏双收款后,全部充值到了网络赌博平台,用于“百家乐”赌博。案发后,魏双家属主动向被害人邢某退赔78100元,获得谅解。法院认为,魏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判处魏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法官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个别人无视国家法律秩序,利用疫情防控物资供不应求,虚构销售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触犯刑法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应增强防范意识,警惕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网上购物更应保持谨慎,注意甄别各类售卖信息的真实性,谨防上当受骗。(刘洋 李清润 闫洋)

浙江警方破获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403起

记者10日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今年1月21日到2月20日,浙江警方共破获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3起,涉案金额超3008万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294名。

如在此前,家住杭州的苏女士需采购一批口罩,联系到了欧洲某国的一家供货商,但该供货商称需要欧元交付。苏女士经人介绍,联系到一位身在该国的男子Adam,将172.44万元人民币汇给Adam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请Adam到供货商处交付23万欧元。

国外供货商收到货款后,经验钞发现竟是大量假欧元,随即联系了苏女士。2月8日0时42分,苏女士向杭州市公安局反欺诈中心报警。

接警后,民警连夜启动涉案资金查控机制,对涉案账号进行资金流向追查,通过各种方式暂时锁定银行卡以争取时间,并同步申请紧急止付。截止2月8日6时,警方成功将事主被骗的172.44万元资金全额止付,为苏女士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杭州警方介绍,今年1月21日到3月3日,杭州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侦破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90余起,抓获嫌疑人110人,止付冻结915万元,追赃237万元。

2月14日,杭州临安一名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嫌疑人向某某投案自首,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被骗民众达60余人。

临安警方介绍,1月19日到2月初,向某某通过虚构其能购得大量口罩、体温计等物资,经朋友介绍陆续骗取10多个人的货款,共计400多万。嫌疑人骗得钱财款都用于网络赌博,且钱已输光。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向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随着近期企业陆续复工,不少企业需要采购口罩等防护用品,一些不法分子动起“歪脑筋,以销售口罩等物品名义实施诈骗,使复工企业蒙受损失。

如今年2月19日,杭州萧山警方获悉,有复工企业、医疗机构及民众在网购口罩、耳温枪等物品时遭遇诈骗。通过大数据分析,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邱某,并于当天将其抓获。目前,警方已初步查明案件10余起,涉案价值10余万元,嫌疑人邱某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杭州桐庐警方在今年3月2日接毛某报警称,今年2月初,其因购买口罩被诈骗40余万元。3月4日,警方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称,二人在明知自己无法提供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骗取他人口罩货款并用于个人挥霍,累积骗取资金达50余万元。目前,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民众,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转账,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分享到:


相關文章: